關于《渝水區新增規模以上營利性服務業企業獎勵暫行辦法》的政策解讀
一、文件起草的背景與依據
為進一步優化全區服務業企業結構,全面調動我區服務業企業發展成為規模以上營業性服務企業的積極性,推動我區服務業高質量發展進位趕超。結合我區實際,特制定本暫行辦法。
二、文件的主要內容
1.新增納入統計庫的規上服務業企業,給予10萬元資金獎勵(必須確保兩年在庫,其中入庫滿一年后支付5萬元,入庫滿兩年后支付剩余的5萬元)。獎勵資金用于規范統計臺賬、購置網報設備和加快發展升級。
2.完成新增1家規上服務業企業入庫入統任務的社區(管理處。村委)、區直單位,獎勵2萬元(同時獎勵所在鄉鎮辦事處1萬元,鄉鎮辦事處可根據實際情況獎勵給社區、管理處、村委),每多新增入庫1家,獎勵2萬元。社區(管理處、村委)累計最高獎勵不超過5萬元,鄉鎮辦事處累計最高獎勵不超過10萬元,區直單位累計最高獎勵不超過5萬元。
三、后續工作開展
我區高度重視服務業入規工作,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和部門協同,全面調動我區服務業企業發展成為規上企業的積極性,推動我區服務業高質量發展進位趕超。我委將確保獎勵資金足額落實、及時發放,做到規范有序、公開透明。
解讀機關:渝水區發改委
政策咨詢電話:0790-6222934

贛公網安備 3605020200009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