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水北鎮農村集體 “三資” 管理辦法(試行)》的政策解讀
2025年10月31日,水府發45號關于印發《水北鎮農村集體 “三資” 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現對政策的相關內容進行解讀。
一、編制背景
2025年9月30日,中共渝水區委農村工作(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渝水區農村集體“三資”管理辦法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1)
2025年10月22日,中共渝水區委農村工作(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渝水區農村集體“三資”管理辦法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1)
二、編制目的
維護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的合法權益,促進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提升鄉村治理水平。
三、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法》《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制度》《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江西省農村集體“三資”管理辦法(試行)》《新余市農村集體“三資”管理辦法(試行)》等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細則。
四、適用范圍
農村集體“三資”。
五、主要內容
第一部分規范農村集體“三資”管理體系。1、財務管理;2、規范農村集體資產資源管理。第二部分提升農村集體“三資”管理水平。1、強化數字化監管;2、強化合同管理;3、強化債權債務管理;4、強化村級小額工程管理;5、強化村級勞務用工管理;6、強化村辦食堂管理;7、強化村小組“三資”管理。第三部分健全農村集體“三資”監管體系。第四部分農村集體“三資”監督管理保障措施。1、加強組織領導;2、強化制度管理;3、加強隊伍建設。
解讀機關:渝水區水北鎮
政策咨詢電話:0790-6222934

贛公網安備 3605020200009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