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渝水區財政投資評審第三方機構 管理辦法》的政策解讀
近期,渝水區財政局印發了《渝水區財政局關于印發<渝 水區財政投資評審第三方機構管理辦法>的通知》(渝財〔2025〕 92 號)。現對政策出臺背景、制定依據、適用范圍、主要內容 等進行解讀。
一、出臺背景 2024 年 9 月,江西省財政廳印發了《江西省財政廳關于印發 《江西省省級財政投資評審第三方機構管理辦法》的通知》(贛 財規(2024)5 號),文件指出:各市、縣(區)可參照省級文 件并結合實際制定本地實施辦法。 為進一步提高財政投資評審工作質量和效率,加強和規范對 第三方機構的管理,根據《江西省省級財政投資評審第三方機構 管理辦法》(贛財規[2024]5 號)、《渝水區政府投資項目財政 評審辦法》(渝府辦發[2025]23 號)等有關規定,區財政局對 2023 年頒布的《渝水區財政投資評審第三方機構管理暫行辦法》 (渝財〔2023〕115 號)進行了修改和完善。 引入第三方機構參與財政投資評審,可以提高評審的客觀性、 公正性、公平性和公開性。依法依規對第三方機構進行管理,加 強對第三方機構的監督考核,是促進政府投資項目的資金安全、 降本增效的重要途徑。
二、制定依據 制定本辦法的主要根據是《江西省省級財政投資評審第三方 機構管理辦法》(贛財規[2024]5 號)、《渝水區政府投資項目 財政評審辦法》(渝府辦發[2025]23 號)。同時也參照了《中 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 購法實施條例》 《政府購買服務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 財政部令第 102 號) 《政府采購框架協議采購方式管理暫行辦 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令第 110 號)《工程造價咨詢企業 管理辦法》《注冊造價工程師管理辦法》等文件規定。
三、適用范圍 本辦法適用于參與渝水區財政投資評審工作的第三方機構 的管理。 渝水區本級、各鄉鎮(辦)委托第三方機構對各類政府投資 項目進行預、結、決算審核可以參照本辦法執行。
四、主要內容 《渝水區財政投資評審第三方機構管理辦法》共 9 章 42 條。 主要內容包括:總則、入駐管理、任務委托、項目評審、評審結 果批復、機構考核、費用結算、監督管理、附則等。
解讀機關:渝水區財政局
政策咨詢電話:0790-2189800
政策原文鏈接:渝財〔2025〕92號 新余市渝水區財政局關于印發《渝水區財政投資評審第三方機構管理辦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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