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渝水區政府辦印發了《渝水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渝水區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招標投標評定分離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渝府辦發[2025]34號)。現對政策出臺背景,制定依據,適用范圍,主要內容等進行解讀。
一、出臺背景
2025年下半年,我區即將啟動2025年老舊小區改造等重大項目的招標工作,該類項目投資規模大,社會關注度高,對工程質量和建設管理水平要求嚴格。如何在這些項目中科學,公正地選定優質企業,避免傳統招投標模式下可能出現的低價惡性競爭,評標專家權力過大,業主責任虛化等問題亟待解決。為了進一步深化全區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領域招標投標改革,落實招標人主體責任,更好激發市場主體活力,推動建筑業高質量發展。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進一步加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招標投標監管的指導意見》(建市規〔2019〕11號)、《江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加強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招標投標監管工作的通知》(贛建字〔2020〕12號)、《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創新完善體制機制推動招標投標市場規范健康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24〕21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區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實際,制定本細則。
二、制定依據
制定本細則的主要根據是《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進一步加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招標投標監管 的指導意見》(建市規〔2019〕11號)、《江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加強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招標投標監管工作的通知》(贛建字〔2020〕12號)、《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創新完善體制機制推動招標投標市場規范健康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24〕21號)、《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項目工程管理辦法(試行)》(贛建字〔2024〕1號)、《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監理招標評標辦法》等文件根據。
三、主要內容
《渝水區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招標投標評定分離實施細則(試行)》共4章25條,主要內容包括:
一是“評定分離”實施范圍。全區范圍內政府投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招標可以采用"評定分離"方法。如采用評定分離方法,招標人原則上需將采用評定分離招標方式,招標方案,定標方案等通過"三重一大"研究確定,并報區政府備案。
二是向招標人推薦招標文件規定數量的中標備選人。投標人數量少于或等于10家時,評標委員會推薦3家中標備選人;投標人數量多于10家時,推薦的中標備選人數量不低于3家。
三是定標時間、地點。定標工作應在中標備選人公示期滿后7日內完成,如招標人要對中標備選人進行考察的,可適當延長,但不得超過公示期滿后10日。定標會議應在屬地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進行, 并全程錄音錄像。
四是定標程序。招標人可通過三重一大或者組建定標小組定標。定標小組組長由招標人確定,原則上由招標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擔任,小組成員名單可以按照“三重一大”方式確定,成員可由以下人員構成:招標人代表、定標委員會成員庫成員、江西省評標專家庫專家、其他經招標人確認適合此工作人員。并組建渝水區定標委員會成員庫,由各單位選派人員擔任。
五是定標方法。定標小組可根據項目特點選擇集體議事法或票決定標法進行定標。
六是定標前考察。招標人可按照招標文件要求,在定標會議前對所有中標候選人進行考察、質詢。
七是定標參考因素。定標要素的具體內容應參考招標文件規定的評標辦法、質詢或考察內容等,此外,還可以參考價格因素、企業匹配性、企業信譽、投標方案、擬派團隊能力與水平、招標人認為需要考量的其他因素。
八是中標結果公示。招標人應當自收到定標工作完成后3日內發布中標結果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九是施行時間及有效期。本細則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1年。
解讀機關:渝水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政策咨詢服務電話:0790-7109953
相關政策文件鏈接:渝府辦發〔2025〕34號 渝水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渝水區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招標投標評定分離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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