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和《江西省審計條例》的規定,渝水區審計局派出審計組審計了2023年度區本級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審計結果表明:2023年,在區委、區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全區財政工作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省、市財政工作會議精神,堅定貫徹區委、區政府的決策部署,緊緊圍繞全年工作目標,堅持穩中求進的工作總基調,深入推進財政體制改革,扎實做好“六穩”工作、全面落實“六保”任務,進一步優化支出結構,全面落實過緊日子、緊平衡要求,科學安排收支預算,積極組織全區收入,較好地完成了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標。
提高收入質量,夯實財源基礎。2023年財政收入預算在充分考慮今年各項減收增資和充分考慮存量稅收等因素,在組織收入工作中,不斷創新工作思路,強化經濟形勢分析時及時加強收入調度,全區財政收入穩中有進。截止到12月31日,全區財政一般公共預算收入完成21.48億元,同比增長3.55%,完成全年預算數的100.75%,稅收占一般公共預算收入比重84.7%,收入質量同比提高6.5個百分點,高于全市平均水平的8.6個百分點,高于全省平均水平18.7個百分點。
強化管理基石,推動發展高質。為進一步深化鄉鎮財政管理體制改革,建立和完善激勵性財政分配制度,充分調動鄉鎮發展經濟、培植財源和增收節支的積極性,并進一步完善園區財權與事權、事權與支出責任,充分調動經開區和鄉鎮(辦)招商引資、培植財源和發展經濟的積極性,印發了《渝水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2023-2026年區鄉財政管理體制實施方案的通知》及《渝水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渝水區工業園區2023-2026年財政管理體制實施意見的通知》,培植壯大我區實體經濟,推動全區經濟社會事業高質量發展。
優化機制建設,防范廉政風險。認真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將黨風廉政建設與業務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實,建立股室崗位廉政風險防控風險點,并編寫《渝水區預算股內部控制管理制度》。堅持從源頭抓起,將權力運行過程中的每個環節作為關鍵點進行監控,及時發現和糾正廉政風險問題;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把解決突出問題與建立長效機制結合起來,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腐敗行為的發生。
一、渝水區財政管理審計情況
重點審計了渝水區預算編制、執行、財政資金績效管理等方面的情況。
2023年,渝水區地方公共財政預算收入總量214799萬元,支出總量524248萬元;渝水區政府性基金收入292223萬元,支出243840萬元;渝水區國有資本經營收入32750萬元,支出31276萬元;渝水區社會保障基金收入51863萬元,支出43054萬元。截止到2023年底,渝水區政府債務余額共計115.58億元,其中:一般債務49.95億元、專項債務54.49億元、政府負有擔保責任的債務11.14億元。2023年全區綜合財力為75.69億元,綜合債務率為152.7%。
審計結果表明,渝水區財政局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和省市決策部署,加強重點領域財力支撐,加大民生領域支出,持續深化預算管理一體化和零基預算改革,預算執行情況總體較好。發現的主要問題有:
(一)預算編制方面
1.預算編制不夠細化。
2023年渝水區一般公共預算中有4010萬元未細化到具體項目和具體部門,占當年一般公共預算總支出的0.97%。
2.預算編制不完整。
2023年,渝水區一般性轉移支付收入年初預算數36969萬元,預算調整數為153378萬元。部分提前下達的轉移支付資金未納入預算,預算編制不夠完整。
渝水區財政局2023年12月20日向區政府常務會提交2023年預算編制草案前已收到上級提前下達的轉移支付指標40894.88萬元,已編入2023年預算草案36969萬元,剩余3925.88萬元提前下達的轉移支付未納入本級預算草案。
(二)預算管理方面
1.非稅收入未及時繳庫,涉及金額7906.24萬元。
截至2023年底,渝水區財政專戶非稅收入專戶存款余額1.61億元,未及時繳庫的非稅收入為7906.24萬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收入1256.84萬元、行政事業性收入5761.79萬元、罰沒收入517.14萬元、國有資產有償使用收入369.37萬元、其他收入1.1萬元。
2.落實過“緊日子”要求不夠嚴格。
渝水區落實省委省政府“緊日子”要求不夠嚴格,部分預算單位培訓費、會議費無預算、超預算支出,2023年不降反增。2023年,渝水區共有31個單位“培訓費”無預算、超預算支出,金額共計250.11萬元;20個單位“會議費”無預算、超預算支出,金額共計108.95萬元;12家預算單位會議費不降反增,比上年增加合計124.01萬元;25家預算單位培訓費不降反增,比上年增加合計193.84萬元。
3.“三保”項目標識不精準,部分“三保”政策范圍外的項目資金在“三保”專戶支出,涉及金額1872.67萬元。
10個預算單位在做預算時,將2023年民政局智慧社區建設項目、2023年城北辦退役軍人事務經費等20個非基本民生項目打上“保基本民生”標識,資金由“三保”專戶支出,共支出1872.67萬元。
4.未及時分解下達直達資金指標。
截至2023年末,渝水區財政局收到上級下達直達資金、參照直達資金文件529個,其中下達部門項目指標時間超過30天的有95個,占比17.96%。
5.“科技支出”科目核算不規范。
2023年,部分單位、鄉鎮把單位辦公經費、扶持總部經濟企業發展資金等不屬于“科技支出”范疇的費用列入“科技支出”科目進行核算,涉及金額13973.37萬元,占當年決算報表該科目金額的66.31%。剔除上述支出后,渝水區財政科技支出為7098.63萬元,占當年一般公共預算支出1.35%。
6.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險費配套未到位,涉及金額6715.03萬元。
根據《渝水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渝水區被征地農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工作辦法的通知》規定,2023年渝水區本級13188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被征地農民,區財政應補貼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險費共計6715.03萬元,實際未到位。
7.財政存量資金未及時清理繳庫,涉及金額367.51萬元。
渝水區項目主管部門實有資金賬戶結余資金統計表顯示,渝水區退役軍人事務局項目資金內容為社保接續資金,金額367.51萬元,未及時進行清理繳庫。
(三)財政資金績效方面
1.未向被評價部門(單位)送達整體及項目支出績效評價報告。
區財政局聘請江西惠普會計師事務所對區交通局等8個部門(單位)進行了2022年度渝水區交通運輸局部門整體支出績效評價及渝水區農村公路日常養護經費項目支出績效評價等5個項目資金績效評價報告。以上評價項目均在2023年10月-11月出具了評價報告。區財政局未向上述相關部門(單位)送達已出具的部門整體支出及項目支出績效財政評價報告,上述被評價單位也未進行相應整改工作。
2.部分單位績效自評與實際不符。
(1)區交通局2022年度項目績效自評報告信息不準確。如2022年渝水區農村公路日常養護經費項目績效自評全年預算數141.98萬元,執行數141.98萬元,實際財政安排預算1080.36萬元(其中359.36萬元在12月追加),執行數313.05萬元。
(2)區文廣新旅局2022年度項目績效自評報告信息不準確。如2022年第六屆傅抱石藝術節項目支出績效自評:舉辦學術研討會1次,完成率100%;開展2批寫生采風創作活動,完成率為100%;質量指標活動開展成功率100%。經審計,因疫情影響2022年度未舉辦第六屆傅抱石藝術節,該項目自評情況與實際情況不符。
(3)區商務局2022年度項目績效自評報告信息不準確。如2022年商貿文旅消費券補助項目支出績效自評:社會效益指標—推動消費回補和潛力釋放,促進消費提質擴容,該項目滿分20分,得分20分。經審計,2022年渝水區紅五月電子消費券實際發放29016張,核銷數量19180張,核銷率66.10%,該項目自評情況與實際情況不符。
3.項目資金預算執行率較低。
渝水區住建局2022年既有住宅加裝電梯項目全年預算安排120萬元,全年執行數為40萬元,執行率33.33%。經審計,渝水區財政局未按2022年上述項目資金執行情況安排2023年該項目預算,2023年安排上述項目預算170萬元,全年執行44萬元,執行率25.88%。
二、部門預算執行和鄉鎮(辦)財政決算審計情況
2023年完成了7個單位的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和8個單位的財政財務收支情況審計,共查出問題資金26346.28萬元,涉及違規資金728.52萬元,損失浪費資金4633.4萬元,管理不規范金額20984.36萬元,審計發現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
(1)無依據向單位職工發放福利88.01萬元,涉及13個單位發放獎勵金、津貼補助等不規范;
(2)3個單位無依據收費219.98萬元;
(3)5個單位違反收支兩條線管理規定,未上繳區財政資金10178.1萬元;
(4)擠占、挪用、滯留項目資金109.86萬元;
(5)2個單位合同履約不到位,造成資金損失風險4610.69萬元,主要為企業領取補貼后未按合同約定投產;
(6)1個單位資產處置不規范,造成資金損失1.62萬元;
(7)1個單位項目建設管理不規范,造成多計工程款3.07萬元等。
對上述問題,各相關單位高度重視,積極整改,對不能及時整改的涉及體制機制的情況作出了說明。通過審計,加大了對各單位遵守財經紀律的監督力度,促使其規范和完善財務管理,嚴控支出,維護財經紀律的嚴肅性。
三、自然資源資產審計情況
結合經濟責任審計,開展對羅坊鎮政府主要領導任期自然資源資產審計。發現主要存在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1.單位及個人擅自改變林地用途和非法狩獵、濫伐林木等問題;2.山塘水庫治理效果未達預期;3.秸稈焚燒火點網格化監管不到位,轄區多次出現秸稈焚燒火點等。通過審計,促使羅坊鎮認真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生態文明建設重大戰略部署,不斷加強自然資源資產管理,履行好保護自然資源資產的責任。
四、民生資金等專項審計情況
2023年開展了對全區2022年困難群眾救助補助等3個專項審計項目,共查出問題資金6411.6萬元,涉及違規資金2781.42萬元,損失浪費資金34.74萬元,管理不規范金額3595.44萬元。審計發現主要問題:一是挪用困難群眾救助補助專項資金;二是救助補助資金結余較大,未充分發揮效益;三是利用職務之便與供貨商發生資金往來;四是重復支付招標代理招標控制價編制費;五是侵占再生資源網點管理費等。通過審計進一步規范了資金管理與使用,促使各項制度更加完善。
五、固定資產投資審計情況
去年對2018年至2022年政府投資EPC項目開展了專項審計,重點對47個工程建設項目在招標投標、合同管理、目標控制、項目資金及財務管理、竣工后續管理、政策落實、營商環境及項目監管等方面進行了審計,共發現9個方面45項具體問題,責任單位22個,涉及問題金額10623.16萬元,應上繳區財政資金273.19萬元。發現的主要問題:
3.項目進度、質量及投資控制方面存在的問題:2個項目投資超概算涉及問題金額1800.1萬元、7個項目施工單位申報結算失實涉及問題金額2042.89萬元等。
4.項目資金及財務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39個項目簽訂合同未按規定繳納印花稅涉及問題金額26.47萬元、4個項目違反合同約定提前付款,造成利息損失涉及問題金額2644.53萬元等。
5.基本建設程序、政策落實及營商環境方面存在的問題:11個項目企業承攬EPC項目,商會協會以受捐方式向企業收費涉及問題金額765.12萬元、4個項目違規向中標單位多收招標代理費涉及問題金額8.62萬元等。
6.項目監督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22個項目行業監管部門履職不到位涉及問題金額68.78萬元。
六、審計建議
(一)細化預算統籌管理,提升預算編制水平。細化預算編制,推進、完善財政預算管理和財政決算工作,加強預算編制與執行的協同機制,力求預算編制過程更加科學嚴謹、精準貼合實際需求。加快預算執行進度,確保資金及時支付,加強對預算執行進度的緊密監控與分析,通過動態跟蹤,及時發現執行中的偏差與滯后情況,并針對資金使用未達預期進度的項目,設定明確的提速目標與優化策略,以促進項目快速有效實施,確保預算執行的時效性。
(二)強化財政規范管理,確保資金安全高效。建立健全財政資金管理制度,加強資金預算、撥付、使用及監督的全過程管理。利用信息化手段提升資金管理效率,實現資金流動的透明化、可追溯。同時,加大資金使用的監督力度,確保每一筆資金都用到實處,防范資金浪費與濫用,保障財政資金的安全與高效使用。
(三)優化財政績效管理,提升資金使用效益。構建更加科學、全面的財政績效管理體系,明確績效目標,完善評價指標體系,加強績效監控與評估。同時,強化績效評價結果的應用,將績效與預算分配、政策調整緊密掛鉤,激勵各部門提高資金使用效率,確保財政資源有效配置,推動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本報告反映的是此次渝水區本級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針對這些問題,區審計局依法征求了被審計單位意見,出具了審計報告、下達了審計決定;對涉及到違紀違規的問題線索,已按有關規定移交相關部門處理。同時各單位正在積極整改。區審計局將跟蹤督促,確保問題按時完成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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