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征求《渝水區林業經營收益權質押貸款管理辦法(試行)(征求意見稿)》的意見反饋
為推進渝水區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規范林權抵押貸款管理,拓寬林業融資渠道,拓展林地經營權權能推動經營主體多元化,引導和支持社會資本發展林下經濟,激活生態資源,增加林權價值增值途徑,支撐農村金融發展、生態保護與產業振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及《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方案》《江西省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先行區建設方案》《江西省林權抵押貸款管理辦法(試行)》等法律法規和政策文件,結合渝水區實際,渝水區林業局牽頭擬草了《渝水區林業經營收益權質押貸款管理辦法(試行)(征求意見稿)》。
(一)向社會公開征集意見情況
2026年2月1日在渝水區人民政府官網向社會公開征集《渝水區林業經營收益權質押貸款管理辦法(試行)》(征求意見稿)的意見,征集意見時間為2月1日-3月1日,已收到公眾意見0條。
(二)向相關單位征集意見情況
2025年11月20日,我局分別征求了區委辦、區政府辦、區委宣傳部、渝水公安分局、區檢察院、區法院、區政法委、區發改委、區財政局、自然資源渝水分局、區行政審批局、渝水生態環境局、區農糧局、區交通運輸局、區商務局、區市場監管局、區人社局、區文廣旅局、區委編辦、區司法局、區稅務局、區投控集團、區財信擔保公司、各鄉鎮辦、各銀行的意見,區政府辦、區司法局、區投控集團、江西銀行四個單位回復了意見,城北街道辦、區融媒體中心、區供銷社、新鋼街道、區史志辦、區農糧局、區擔保公司、區發展改革委、區市監局、區委編辦、區委社會工作部、區文廣旅局、下村鎮人民政府、珠珊鎮人民政府等14個區直部門和鄉鎮辦回復無意見。
2026年1月28日,我局再次征求了區委辦、區政府辦、區委宣傳部、渝水公安分局、區檢察院、區法院、區政法委、區發改委、區財政局、自然資源渝水分局、區行政審批局、渝水生態環境局、區農糧局、區交通運輸局、區商務局、區市場監管局、區人社局、區文廣旅局、區委編辦、區司法局、區稅務局、區投控集團、區財信擔保公司、各鄉鎮辦、各銀行的意見,均無意見。
渝水區林業局
2026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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