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企業變更
2、單位(項目)基本信息變更
一、事項名稱
單位(項目)基本信息變更
二、設定依據
1.《工傷保險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86號):第四十三條:用人單位分立、合并、轉讓的,承繼單位應當承擔原用人單位的工傷保險責任;原用人單位已經參加工傷保險的,承繼單位應當到當地經辦機構辦理工傷保險變更登記
2.《關于鐵路、公路、水運、水利、能源、機場工程建設項目參加工傷保險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8〕3號):四:進一步加強督查和定期通報工作,并加強與住房城鄉建設、交通運輸、水利、能源、鐵路和民航部門的數據共享。
3.《社會保險登記管理暫行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令第1號):第九條:繳費單位的以下社會保險登記事項之一發生變更時,應當依法向原社會保險登記機構申請辦理變更社會保險登記
4.《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259號):第九條:繳費單位的社會保險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或者繳費單位依法終止的,應當自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30日內,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變更或者注銷社會保險登記手續。
5.《關于印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經辦規程〉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11號):第九條:參保單位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機構類型、組織機構代碼、主管部門、隸屬關系、開戶銀行賬號、參加險種以及法律法規規定的社會保險其他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時,應當在登記事項變更之日起30日內,向社保經辦機構申請辦理變更登記
6.《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三十五號):第五十七條:用人單位的社會保險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或者用人單位依法終止的,應當自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三十日內,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變更或者注銷社會保險登記。
三、申請條件
所有參保企業參保人員信息有誤的2、參保企業在本地注冊
四、辦理材料
1.《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人員增(減)明細表》:原件1份;
2.參保人員身份證:原件1份。
五、辦理流程
1.預約:不支持預約。
2.申請:【窗口提交】接收申請的機構: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區社保局統征股接收地址:江西省新余市站前西路延伸段渝水區社會服務中心大樓2樓10號窗口【信函提交】接收申請的機構:無接收地址:無【傳真提交】接收地址:無
3.受理:符合批準條件、材料齊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當場予以受理;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材料補正后予以受理;不符合批準條件的,不予受理并告知不予批準的理由。
4.實人認證:不需要實人認證
5.辦理進程查詢:電話查詢:0790-6236207現場查詢:江西省新余市站前西路延伸段社會服務中心大樓2樓11號窗口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工作日中午推行延時服務,延時服務時間如下:工作日中午:12:00-13:30
6.辦理結果:進行信息變更
7.送達方式:領取方式領取地址:江西省新余市站前西路延伸段社會服務中心大樓2樓11號窗口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工作日中午推行延時服務,延時服務時間如下:工作日中午:12:00-13:30
六、收費信息
本事項不涉及收費
七、結果領取
現場領取。
八、辦理時間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工作日中午推行延時服務,延時服務時間如下:工作日中午:12:00-13:30
九、辦理期限
法定辦結時限:1個工作日
承諾辦結時限:即辦
十、辦理地點
新余市渝水區社保局統征股(江西省新余市站前西路延伸段社會服務中心大樓2樓11號窗口)
十一、聯系電話
咨詢方式:0790-6236207
監督方式:0790-6222882
十二、“碼”上知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