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企業注銷
10、民辦非企業單位注銷登記
一、事項名稱
民辦非企業單位注銷登記
二、設定依據
《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251號):第十七條:民辦非企業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應當自完成清算之日起15日內,向登記管理機關辦理注銷登記。辦理注銷登記,須提交注銷登記申請書、業務主管單位的審查文件和清算報告。登記管理機關準予注銷登記的,發給注銷證明文件,收繳登記證書、印章和財務憑證。
三、申請條件
1、完成民辦非企業單位章程規定的宗旨的;2、自行解散的;3、分立、合并的;4、由于其他原因終止的。
四、辦理材料
1.民辦非企業單位注銷登記表:原件1份;
2.法人身份證:原件1份;
3.財務報告:原件1份;
4.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正、副本:原件1份。
五、辦理流程
1.預約:預約電話號碼:0790-6222703
2.申請:接收申請的機構: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區民政局社會組織股接收地址: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區民政局804室【工作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3.受理:符合批準條件、材料齊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當場予以受理;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材料補正后予以受理;不符合批準條件的,不予受理
4.審查:對決定予以受理的申請,隨即對申請材料是否符合辦理條件進行書式審查。
5.審核:審查后對符合辦理條件的進行核對確認
6.審批:根據審核結果,作出相應的批示意見
7.決定:對符合辦理條件的申請,作出同意注銷的決定,并在“數字民政”系統上注銷;不符合辦理條件的,在承諾辦結時限內作出不予注銷的決定。
8.制證發證:對符合辦理條件的申請,在《民辦非企業單位注銷登記表》上批準注銷;不符合申請條件的,說出不予注銷的理由。
9.實人認證:不需要實人認證
10.辦理進程查詢:電話查詢:0790-6222703
11.辦理結果:在《民辦非企業單位注銷登記表》上批準注銷,并在“數字民政”系統上注銷。
12.送達方式:領取地址:新余市渝水區民政局804室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六、收費信息
本事項不涉及收費
七、結果領取
現場領取,郵寄送達。
八、辦理時間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九、辦理期限
法定辦結時限:30個工作日
承諾辦結時限:30個工作日
十、辦理地點
市場準入股(新余市渝水區站前西路延伸段1160號區政務服務中心一樓)
十一、聯系電話
咨詢方式:0790-6222703
監督方式:0790-6222987
十二、“碼”上知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