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水區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印發《2020年渝水區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暨
污染防治攻堅戰工作要點》的通知
區環委會各成員單位:
經區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領導同意,現將《2020年渝水區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暨污染防治攻堅戰工作要點》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工作實際抓好落實。
附件:2020年渝水區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暨污染防治攻堅戰工作要點
渝水區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辦公室
2020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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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水區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辦公室 2020年3月27日印發
2020年渝水區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暨污染
防治攻堅戰工作要點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和“十三五”規劃的收官之年,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建設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驗收之年。全區上下要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視察江西重要講話精神,緊緊圍繞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和污染防治攻堅戰目標任務,以改善生態環境質量為核心,保持戰略定力,堅持方向不變、力度不減、精準治污、科學治污、依法治污,立足中心大局,堅持保護與發展并重、深化“放管服”改革,堅決打贏污染防治攻堅戰,加快構建現代環境治理體系,以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助推新余高質量跨越式發展,實現生態環境大變樣,為確保與全國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為奮力再鑄新時代“工小美”新輝煌奠定堅實基礎。
一、主要目標
全面完成污染防治攻堅戰確定的目標任務,生態環境質量進一步改善,綠色發展水平進一步提升,生態環境治理體系與治理能力進一步完善,生態環境保護水平同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目標相適應。
環境空氣質量方面:全區PM2.5年均濃度確保達到35微克/立方米;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例達到93.5%。
水環境質量方面:全區地表水斷面(含國考、省控、縣界)達到或好于Ⅲ類水體比例達到75%,力爭國考斷面達到100%,消滅V類及劣V類水斷面。
土壤環境質量方面: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達到93%左右,污染地塊安全利用率不低于90%。
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方面:化學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比2015年分別減少4.3%、3.8%、8.34%、19.48%。
生態保護紅線:按照國家、省、市要求劃定生態保護紅線。
森林覆蓋率:穩定在39.24%以上。
二、全面加強黨對生態環境保護的領導
(一)加強組織領導。進一步完善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運行機制,形成“環委會統籌協調,專委會分兵把守,部門牽頭推進,成員單位具體負責”新格局。﹝責任單位:渝水生態環境局,各鄉鎮(辦)、經濟開發區。以下均需各鄉鎮(辦)、經濟開發區落實,不再列出﹞
(二)落實環保責任。嚴格落實《江西省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責任規定》,切實把“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和“管發展必須管環保、管行業必須管環保、管生產必須管環保”落到實處。(責任單位:各鄉鎮(辦)、經濟開發區)
(三)強化考核及結果運用。嚴格落實《江西省污染防治攻堅戰考核辦法》,對全區污染防治攻堅戰進行終期考核,考核結果作為黨政領導班子及領導干部年度綜合考核重要內容,并作為獎懲和提拔使用的重要參考。(責任單位:渝水生態環境局、區紀委監委、區委組織部、區督察考核辦)
(四)嚴格責任追究。嚴格落實《江西省黨政領導干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實施細則(試行)》,對黨政領導干部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職責,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生態環境損害,或者造成生態環境損害而導致產生群體性事件,或者未完成中央和上級黨委、政府下達的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約束性目標任務的,依紀依法嚴肅問責。(責任單位:區紀委監委、區委組織部、渝水生態環境局)
三、深入推進“八大標志性戰役30個專項行動”
(五)堅決打好藍天保衛攻堅戰。深入推進城市揚塵治理專項行動,確保各施工企業按“六個100%”標準施工,力爭城市道路機械化清掃率達到75%。深入推進渝水區管轄的城區餐飲油煙治理專項行動,確保區轄城市建成區內排放油煙的規模以上餐飲經營場所全部安裝油煙凈化設施并保持正常運行。(責任單位:區住房城鄉建設局、城管渝水分局、區市場監管局、渝水生態環境局、區商務局);深入推進工業廢氣治理專項行動,確保鋼鐵企業超低排放改造、水泥行業達標排放整改基本到位,有機化工、表面涂裝等重點行業VOCs治理取得實質進展。(責任單位:渝水生態環境局);深入推進柴油貨車污染治理專項行動,初步建成清潔高效、環境友好的貨物運輸體系,實現柴油貨車污染物排放總量明顯下降。(責任單位:區交通運輸局、渝水生態環境局);深入推進農作物秸稈禁燒與綜合利用專項行動,力爭全區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率達到90%,生態環境部衛星遙感監測火點數明顯下降,露天焚燒行為有效遏制。(責任單位:渝水生態環境局、區農糧局);深入推進城市煙花鞭炮禁放專項行動,確保全區城市建成區落實全年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要求。(責任單位:區政府辦、公安渝水分局)
(六)堅決打好碧水保衛攻堅戰。深入推進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專項行動,確保完成全區鄉鎮(含村級“千噸萬人”)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劃定,全面推進問題排查整治。(責任單位:渝水生態環境局);深入推進消滅Ⅴ類及劣Ⅴ類水專項行動,確保全區國考、省控、縣界斷面消滅Ⅴ類及劣Ⅴ類水。(責任單位:區河長辦);按照河長制要求協助市級部門深入推進城市黑臭水體整治專項行動。(責任單位:區水利局);配合市級部門落實好相關城鎮污水專項工作。(責任單位:區住建局、城管局渝水分局);深入推進入河排污口整治專項行動,確保摸清排污口底數,建立檔案,封堵、取締違法入河排污口。(責任單位:渝水生態環境局)
(七)堅決打好凈土保衛攻堅戰。深入推進城鎮生活垃圾處理專項行動,全區基本實現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責任單位:區住建局、城管渝水分局);深入推進農用地污染防治專項行動,確保完成市下達的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任務。(責任單位:區農糧局);深入推進建設用地污染防治專項行動,確保完成重點行業企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實現污染地塊安全利用目標。深入推進危險廢物處置專項行動,確保全面禁止進口“洋垃圾”,工業危險廢物、醫療廢物得到規范化處理處置。(責任單位:渝水生態環境局)
(八)堅決打好自然生態保護攻堅戰。深入推進自然保護區整治專項行動,確保“綠盾”專項行動發現的自然保護區內存在的違法違規問題基本整改到位。(責任單位:區林業局、渝水生態環境局、區水利局);深入推進礦山開發整治專項行動,確保污染環境、破壞生態的礦山得到有效治理。(責任單位:區應急管理局、自然資源渝水分局);深入推進濕地保護專項行動,確保亂占濕地、破壞濕地問題得到有效治理。(責任單位:區林業局);深入推進野生動物保護專項行動,深入推進野生動物保護專項行動,嚴厲打擊“電魚”和亂捕濫獵野生動物違法行為,確保得到有效整治。(責任單位:區林業局、區農糧局)
(九)堅決打好工業污染防治攻堅戰。深入推進工業集聚區環保基礎設施建設專項行動,確保基本建成集中式污水處理設施和配套管網,以及集企業污染源監控、園區環境質量監控于一體的數字化在線監控平臺。(責任單位:袁河經開區、渝水生態環境局、區工信局、區科技局、區商務局);深入推進化工企業整治專項行動。(責任單位:渝水生態環境局、區工信局、區發改委、區應急管理局); 深入推進工業企業達標排放專項行動,確保各類工業企業基本實現全面達標排放。(責任單位:渝水生態環境局);深入推進淘汰落后產能專項行動,確保鋼鐵、煤炭、水泥、平板玻璃行業能耗、環保、安全、技術達不到標準和生產不合格產品或淘汰類產能依法依規關停退出。(責任單位:區工信局、區發改委、區應急管理局);深入推進散亂污企業整治專項行動,確保基本完成“散亂污”企業整治工作。(責任單位:區工信局、渝水生態環境局)
(十)堅決打好農業農村污染防治攻堅戰。深入推進畜禽養殖污染治理專項行動,確保畜禽糞污綜合利用率達到85%以上,畜禽規模養殖場糞污處理設施裝備配套率達到95%以上。深入推進水產養殖污染治理專項行動,確保全面取締河湖水庫禁養區網箱養殖到位,打擊湖泊水庫投放肥養殖。深入推進農藥化肥污染治理專項行動,確保全區化肥、農藥使用量實現零增長。(責任單位:區農糧局); 深入推進農村生活垃圾和污水處理專項行動,確保90%以上村莊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農村生活污水亂排亂放得到有效管控,農戶改廁率達到90%以上。(責任單位:區住建局、區農糧局、區衛健委、渝水生態環境局)
(十一)堅決打好長江經濟帶“共抓大保護”攻堅戰。加快推進生態環境污染治理,推進“4+1”工程建設,鞏固全區內河非法碼頭整治成果,構建長江經濟帶“共抓大保護”長效機制。(責任單位:區發改委、渝水生態環境局、區工信局、區農糧局、區住建局、區交通運輸局)
(十二)堅決打好鄱陽湖生態環境專項整治攻堅戰。確保袁河(渝水段)、孔目江水質向好的方面轉化。(責任單位:區河長辦、城管渝水分局、渝水生態環境局、區工信局、區農糧局、區交通運輸局、區水利局)
四、加大突出生態環境問題專項整治力度
(十三)持續推進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及“回頭看”、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問題整改。對中央環保督察“回頭看”反饋的需要限時完成的1個問題,確保在2020年底前完成整改1個并銷號;對省環保督察反饋的需要限時完成的3個問題,確保在2020年底前完成整改3個并銷號;對中央環保督察及“回頭看”移交的48件信訪件,基本解決到位。對省環保督察移交的99件信訪件,基本解決到位。(責任單位:渝水生態環境局、區委辦、區政府辦)
(十四)持續推動長江經濟帶生態環境保護審計指出問題整改。對長江經濟帶生態環境保護審計指出的需要限時完成的污水處理廠整改問題,確保在2020年底前全部完成并銷號。(責任單位:袁河經開區、良山鎮、渝水生態環境局、區審計局)
五、大力推進經濟高質量跨越式發展
(十五)促進經濟綠色低碳循環發展。優化空間格局,落實重點區域、重點流域、重點行業、產業布局等規劃編制過程中依法同步開展環境影響評價要求,調整優化不符合生態環境功能定位的產業布局、規模和結構,優化能源結構、發展低碳能源,推動“三線一單”應用實施。(責任單位:渝水生態環境局、區發改委);大力推進工業園區整合優化,推動工業園區循環化改造和資源循環利用,推進企業清潔生產,促進工業園區發展提質增效,加快城市建成區內的重污染企業和危險化學品企業搬遷改造。(責任單位:區發改委、區工信局、區科技局、區商務局、渝水生態環境局);加快構建綠色低碳產業體系,大力推進傳統制造業升級改造,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和現代服務業,發展綠色生態農業、低碳交通業、低碳建筑業、特色林業綠色旅游業、節能環保產業。(責任單位:區發改委、區工信局、區農糧局、區林業局、區科技局、區商務局)
(十六)推進能源資源全面節約。實施節能行動計劃,舉辦節能宣傳周,加強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推進重點用能單位實施綜合能效提升改造項目。(責任單位:區機關事務局、區發改委);實施節地行動計劃,確保單位GDP建設用地比2015年下降21%。(責任單位:自然資源渝水局);實施節水行動計劃,大力開展節水型企業、機關、小區、高校、灌區等節水示范載體創建。(責任單位:區水利局);實施節礦行動計劃,確保礦山總數比“十二五”末減少10%,大中型礦山比例提高3%左右。(責任單位:自然資源渝水局);控制溫室氣體排放,確保單位GDP二氧化碳排放比2015年下降20.5%。(責任單位:渝水生態環境局)
(十七)引導公眾綠色低碳生活。增強全民生態文明意識,把生態文明教育納入國民教育、繼續教育、干部培訓和企業培訓體系,開展節約型機關、綠色學校、綠色商場、綠色社區、低碳社區、綠色家庭等創建活動。推行生活方式低碳化,廣泛開展綠色生活行動和應對氣候變化宣傳,積極引導居民綠色消費、綠色出行、綠色家居。(責任單位:渝水生態環境局)
六、加快推進生態環境治理體系與治理能力現代化
(十八)實行最嚴格的生態環境保護制度。健全源頭預防、過程控制、損害賠償、責任追究的生態環境保護體系,按流域建立統一的生態環境監督管理機制體制。健全國土空間規劃和用途統籌協調管控制度,完成現有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發證和登記任務。協助完善以排污許可制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監管制度體系,協助健全農業農村環境污染防治體制機制。協助完善環境治理和生態保護市場體系。(責任單位:渝水生態環境局、自然資源渝水局、區農糧局、區發改委)
(十九)全面建立資源高效利用制度。建立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制度,健全自然資源資產產權體系、監管體系,健全資源節約集約循環利用政策體系,完善再生資源回收利用體系,構建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體系。(責任單位:自然資源渝水局、區發改委、渝水生態環境局、區商務局)
(二十)健全生態保護和修復制度。創建山水林田湖草一體化保護修復協調推進機制,完善礦山生態修復機制,協助構建以國家公園為主體、自然保護區為基礎、各類自然公園為補充的自然保護地體系,完善河(湖)長制、林長制。(責任單位:自然資源渝水局、區發改委、區林業局、區水利局、渝水生態環境局)
(二十一)嚴明生態環境保護責任制。落實黨委領導、政府主導、部門協同、企業主體、社會參與的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機制。推進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執法,落實科學、獨立、權威、高效的生態環境監測和評價體系,落實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實行生態環境損害責任終身追究制。(責任單位:渝水生態環境局)
(二十二)建立綠水青山與金山銀山雙向轉換機制。落實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價格評估方法和管理制度,探索建立碳排放權、排污權、用能權、水權交易制度,健全生態補償制度,完善綠色金融服務體系。(責任單位:區發改委、自然資源渝水局、渝水生態環境局、區統計局、區工信局、區水利局、區財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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