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水區委組織部2020年度部門決算
目 錄
第一部分 區委組織部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二、部門基本情況
第二部分 2020 年度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
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九、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表
第三部分 2020 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二、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三、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
情況說明
六、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說明
七、政府采購支出情況說明
八、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九、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1、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
2、項目績效自評結果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區委組織部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能
(一)貫徹落實黨的干部路線、方針、政策,制定或參與干部人事工作的有關規定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議方案;研究制定選拔、考核干部的規定和程序;負責全區干部工作的宏觀管理。
(二)對區委管理和區委委托管理的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進行考察了解,提出調整配備的意見和建議;抓好領導班子的思想作風建設;負責辦理區委向區人大推薦干部的工作;辦理區委管理和區委委托管理干部的任免、審批手續;承辦干部調動事宜;考察審批區級局(辦)政工、人事科長、鄉鎮黨政辦主任的任免事宜;組織實施公開選拔領導干部工作和科級干部年度考核工作;負責部分干部的交流工作;辦理區管干部工資評定審批手續和出國出境手續。
(三)制定全區干部隊伍發展規劃,負責后備干部隊伍建設和培養選拔年輕干部的指導、管理工作。
(四)貫徹落實黨的組織工作的路線、方針和政策;對全區各級黨的組織建設進行調查研究,提出意見、建議;研究制定加強黨的組織建設的措施,并進行宏觀指導、督促檢查;負責全區黨員的管理、教育和發展工作;負責組織黨員隊伍建設。
(五)承辦區黨代會、人民代表大會、政協會的有關工作及各級代表(委員)的推選考察工作。
(六)負責區委管理的國有企業領導班子建設工作,對全區國有企業領導班子建設進行宏觀指導。
(七)對全區干部教育培訓工作進行規劃指導,對黨政干部和企業經營管理者、科技人員教育培訓工作進行協調、督促和檢查,并具體組織領導干部和組織、人事干部的培訓。
(八)指導全區知識分子工作,推動和促進社會各類人才成長、開發和合理配置,負責選拔和管理有突出貢獻專家、專門人才和新世紀科技帶頭人。
(九)負責對全區確定干部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前參加革命工作時間、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前黨員黨籍黨齡和落實干部政策的宏觀指導與案件審理。參與制定干部監督工作的政策規定,督促檢查貫徹落實《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負責對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的監督,受理群眾舉報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和領導干部政治、思想、作風、廉政、品德等方面的問題,查辦有關案件。
(十)負責區級黨委、人大、政協、民主黨派、群眾團體機關參照《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管理工作和全區參照管理工作的指導。
(十一)負責黨員、干部的來信來訪工作。
(十二)負責黨員和干部的統計工作;負責區委管理的干部的檔案管理,并指導全區干部檔案管理工作;負責全區組織史資料的收集、編寫和出版工作。
(十三)指導、檢查各級黨組織的工作,及時向區委和市委組織部報告全區黨的組織、干部工作情況。
(十四)負責離退休干部工作的宏觀指導;辦理區委管理的干部的離退休審批手續;管理區委老干部工作局。
(十五)完成區委和市委組織部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部門基本情況
納入本套部門決算匯編范圍的單位共1個,即渝水區委組織部。
本部門2020年年末實有人數24人,其中在職人員21人,離休人員0人,退休人員3人。
第二部分 2020 年度部門決算表









第三部分 2020 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本部門2020年度收入總計1937萬元,其中年初結轉和結余293萬元,較2019年增加789萬元,增長68.72%;本年收入合計1644萬元,較2019年增加846萬元,增長106 %,主要原因是: 對村級一事一議增加660萬元,科學技術支出增加105萬元,對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補助增加18萬元。
本年收入的具體構成為:財政撥款收入1937萬元,占100%。
二、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部門2020年度支出總計1937萬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計1587萬元,較2019年增加789萬元,增長68.72%,主要原因是:專項資金支付增加,對村級一事一議增加660萬元,科學技術支出增加105萬元,對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補助增加18萬元;年末結轉和結余350萬元,較2019年增加57萬元,增加 19.45%,主要原因是:財政及時下撥各專項經費,做到及時支付。
本年支出的具體構成為:基本支出1437萬元,占91%,項目支出150萬元,占9%。
三、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部門2020年度財政撥款本年支出年初預算數為363.44萬元,決算數為1587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436.66%。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務支出年初預算數為324.8萬元,決算數為619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90.5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全區村級“兩資清理”工作,抽調人員組建專班,業務量增加。
(二)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年初預算數為22.68萬元,決算數為33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45.5%。,主要原因是:人員變動以及工資基數增長。
(三)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預算數為15.96萬元,決算數為16.2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1.5%。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部門2020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1437萬元,其中:
(一)工資福利支出379萬元,較2019年略有增長,各項基數及獎金有所增加。
(二)商品和服務支出1057萬元,較2019年增加489萬元,增長86.09%,主要原因是:委托業務費增加。
(三)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0.7萬元,較2019年有所減少。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部門2020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年初預算數為7.01萬元,決算數為4.2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60%,決算數較2019年有下降,其中:
(一)因公出國(境)支出年初預算數為0萬元,決算數為 0 萬元。
(二)公務接待費支出年初預算數為5萬元,決算數為4.2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84%,決算數較2019年減少0.7萬元。
(三)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0萬元。主要原因是:我單位沒有公務用車。
六、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說明
本部門2020年度機關運行經費支出68萬元(與部門決算中行政單位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經費之和保持一致),較年初預算數減少24萬元,降低26.09 %,主要原因是:落實過緊日子要求壓減辦公支出。
七、政府采購支出情況說明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部門政府采購支出1萬元,采購一臺打印機0.17萬元,采購兩臺臺式機0.78萬元。
八、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部門共有車輛0輛。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0臺(套);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0臺(套)。
九、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一)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
根據預算績效管理要求,我部組織對2020年度一般公共預度加強了財政支出管理,嚴格實行“收支兩條線”算項目支出全面開展績效自評,從評價情況來看,我部2020年嚴格落實財務制度,嚴肅財經紀律、規范財政支出行為,進一步完善各種經費使用辦法,壓縮行政管理開支,“三公經費”得到嚴格控制,合理利用財力,保障了機關正常運行所需的正常開支。
(二)部門決算中項目績效自評結果。我部牢牢樹立績效管理理念、強化主體意識,落實工作責任,切實將績效評價作為改進工作管理,提升工作水平,提高資金效益的有力措施,我部2020年部門支出與年初預算基本一致,達到預算績效目標.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事業收入。
二、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動所取得的收入。
三、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非本級財政撥款、存款利息收入、事業單位固定資產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在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基金(事業單位當年收支相抵后按國家規定提取、用于彌補以后年度收支差額的基金)彌補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資金。
六、年初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七、結余分配:指事業事位按規定提取的職工福利基金、事業基金和繳納的所得稅,以及建設單位按規定應交回的基本建設竣工項目結余資金。
八、年末結轉和結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要延遲到以后年度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九、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這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一、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所發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經費: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文件及部門預算管理有關規定,“三公”經費包括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1)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用車指用于履行公務的機動車輛,包括領導干部專車、一般公務用車和執法執勤用車。(3)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十三、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項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中共新余市渝水區委組織部
贛公網安備 3605020200009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