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水區商務局關于公開征求《渝水區提振消費行動實施方案(征求意見稿)》
的意見反饋
為深入貫徹落實《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江西省提振消費行動方案〉的通知》(贛府廳發〔2025〕4號)及《新余市提振消費行動方案》(余府辦發〔2025〕21號)相關要求,全方位推動我區消費擴量提質增效,加快推進全區商旅文體健融合發展,更好滿足人民群眾美好生活需要,推動渝水區經濟高質量發展。結合渝水區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現將公開征求社會各界和相關單位意見匯總如下:
(一)向社會公開征集意見情況
2025年5月30日渝水區商務局在渝水區人民政府官網向社會公開征集關于《渝水區提振消費行動實施方案(征求意見稿)》的意見,征集意見時間為2025年5月30日至2025年6月30日,已收到公眾意見0條。
(二)向相關單位征集意見情況
2025年6月5日渝水區商務局發函征求區發改委、區財政局、區住建局、區衛健委等34個部門意見建議,其中4家單位提出意見,其他單位均無意見。
區衛健委:1、建議將第6點拓展健康消費領域修改為:大力發展中醫藥服務,推廣熱敏灸技術,打造三個市級熱敏灸綜合服務示范點。提升基層醫療機構中醫館服務水平,鞏固“杏林醫苑”建設成果。開展中醫四季養生宣傳,配合市里開展中醫藥養生集市活動;2、建議將第18點推動優質消費資源下鄉。渝水區無康養項目,建議此項責任單位不列入區衛健委。
兩條意見采納。
區教體局:1、建議將第7點做大體育賽事經濟中“全年組織兩百次以上各級各類群眾體育賽事”,“支持渝水區智慧體育服務消費平臺的推廣應用”修改為“全年組織一百次以上各級各類群眾體育賽事”,依托新余市(與市同城、市區共建)智慧體育服務消費平臺推廣應用”。
意見采納
2、第14點“充分挖掘青年消費”,建議刪除“進校園活動”。
意見不采納
3、第24點完善消費載體建設,從小點段落數第九行“力爭2個連片室內氣膜體育場館建成并投入使用”建議刪除(理由為:這是市里項目。)
意見采納
區民政局:第五小點“豐富養老托幼供給”建議將發改部門增加為該點責任單位。
意見不采納
區發改委:1、25.加強消費品質安全監管。“對守信主體優先采購、綠色通道等政策傾斜,形成“守信受益”導向。”因為電子賣場主管部門不是發改,而是行政審批局和財政局,建議在責任單位中刪除發改委,增加區行政審批局和區財政局。
意見采納
2、任務分工中第 47 點建議增加相關職能部門為責任單位。
意見不采納
渝水區商務局
2025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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