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府字〔2018〕67號 渝水區人民政府關于楊智等同志職務任免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辦事處、管委會,區政府各部門,區直各單位:
經區人民政府研究決定:
楊智同志任渝水區機關事務管理局局長;
何潤根同志任渝水區民政局副局長(正科級);
李頔擘同志任渝水區建設局副局長(正科級);
彭偉根同志任渝水區商務局副局長(正科級),免去其渝水區商務局主任科員職務;
廖海金同志任渝水區司法局主任科員;
黎洪勇同志任渝水區司法局副主任科員,免去其渝水區司法局人和司法所所長職務;
蔣姝同志任渝水區行政服務管理委員會副主任;
胡彬同志任城南街道辦事處副主任;
錢帶妹同志任城北街道辦事處主任科員;
嚴赪武同志任渝水區水務局建設與管理站站長,免去其渝水區房屋拆遷辦公室副主任職務;
劉小燕同志任渝水區醫療保險事業管理局局長,免去其渝水區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局長職務;
張小菊同志任渝水區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局長,免去其渝水區公共就業人才服務局局長職務;
徐志培同志任渝水區公共就業人才服務局局長,免去其渝水區醫療保險事業管理局局長職務;
郭麗華同志任渝水區民族宗教事務局局長;
劉軍華同志任渝水區建設局主任科員,免去其渝水區建設局副局長職務;
簡瓏捷同志任渝水區商務局主任科員;
宋麗龍同志任渝水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主任科員;
劉永銳同志任渝水區民族宗教事務局副局長;
熊志華同志任渝水區房屋拆遷辦公室副主任,試用一年(試用期為2018年7月至2019年7月);
免去劉平同志的渝水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主任科員職務;
免去杜建平同志的渝水區建設局主任科員職務;
免去潘林同志的渝水區機關事務管理局局長職務;
免去李紹平同志的渝水區林業局主任科員、百丈峰風景區管理委員會主任職務;
免去徐發生同志的渝水區水務局主任科員職務;
免去黃曉梅同志的渝水區民族宗教事務局局長職務;
免去郭海珍同志的城南街道辦事處副主任職務;
免去賴小偉同志的渝水區司法局城北司法所所長職務;
葛騰同志試用期滿,正式任命為渝水區司法局良山司法所所長(正式任命時間為2018年4月);
黃婧晶同志試用期滿,正式任命為渝水區司法局南安司法所所長(正式任命時間為2018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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