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法主體】新余市渝水區教育體育局行政執法主體信息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教師資格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學前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體育法》、《全民健身條例》、《校外培訓行政處罰暫行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校車安全管理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文件規定,現將新余市渝水區教育體育局行政執法主體信息公示如下:
一、行政執法主體
新余市渝水區教育體育局
地址:新余市渝水區城南街道團結東路188號
郵編:338000
電話:0790-6222451?
二、行政執法權限
執行國家、省、市有關教育部門的法律法規和政策,集中行使關于加強教育教學管理和依法規范辦學的行政許可、行政處罰等領域方面的行政執法權。
三、隨機抽查事項清單
對中小學校外培訓機構和大學生培訓機構聯合抽查、對游泳場所聯合抽查、對體育類民辦非企業單位的聯合抽查、對體育類社會團體的聯合抽查
四、執法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教師資格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學前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體育法》、《全民健身條例》、《校外培訓行政處罰暫行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校車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
五、救濟渠道
對行政執法決定不服的,可在60天內向渝水區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復議申請或在6個月內向渝水區法院或南昌鐵路運輸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六、行政執法程序
按《新余市渝水區教育體育局行政執法規程》、《行政執法工作程序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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