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水區發展改革委關于核定渝水區公辦醫養結合機構養老服務收費標準的通知
渝水區衛生健康委員會:
報來《關于渝水區醫養結合機構養老服務收費標準的申請報告》收悉。為推進醫療衛生與養老服務融合發展,探索醫養結合型養老服務體系,滿足社會和群眾需求,促進養老行業健康良性發展,結合渝水區實際、參考周邊縣市收費標準、考慮群眾承受能力,我委根據《江西省定價目錄》(贛發改價調規〔2022〕807號)等規定,在價格調查、成本測算、征求意見基礎上,經研究,核定渝水區公辦醫養結合機構養老服務收費標準,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收費項目和標準
渝水區公辦醫養結合機構養老服務收費標準(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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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理等級 |
護理費(元/月/人) |
床位費(元/月/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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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自理 |
700 |
單人間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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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人間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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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失能 |
1500 |
三人間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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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人間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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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失能 |
2800 |
五人間2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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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人間200 |
說明:床位費和護理費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收費標準為最高限價,不得上浮,下浮不限。
二、收費公示
公辦醫養結合機構要嚴格執行收費公示制度,在服務場所醒目位置公示服務項目、收費標準、文件依據、舉報電話等內容,接受社會監督。
三 、執行時間
以上收費標準自2026年4月1日起試行,試行期兩年。試行期間國家、省、市如有新規定從其規定。
渝水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6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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