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水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關于渝水區第九屆政協三次會議第39號提案的回復
曾先輝委員:
您提出的《關于加大對小區物業監督力度的提案》的已收悉。現答復如下:
為進一步夯實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基礎,目前正在著力開展強化提升小區居民自我管理能力工作。一是加大宣傳力度,努力增強小區居民自我管理意識。充分利用小區內設置的宣傳欄、公示欄、網絡媒體等多種形式,廣泛宣傳物業管理法律法規和《江西省物業管理條例》,引導廣大業主充分認識自己的義務和責任,正確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進一步調動小區居民參與熱情和積極性。二是強化業務學習,完善優化業主自我管理規制。組織召開了全區強化提升小區居民自我管理能力工作調度會,會上組織對業主委員會(協調委員會)的成立流程進行業務學習,修訂和完善了住宅小區《業主大會章程》、《小區業主委員會成立流程圖》、《小區業主委員會備案流程》等示范文本,確保流程清晰、程序到位、有據可查。三是指導小區規范成立業主委員會。根據小區的具體情況,嚴格按照《江西省物業管理條例》,規范小區成立業主委員會流程,及時解答居民的疑問,幫助協調各方工作關系;同時,在成立業主委員會時,在業主委員會人員組成方面,廣泛征求小區居民意見,體現廣大居民意愿,做到業主委員會成員與“黨員回歸社區”的業主相結合、與退休的公職人員相結合、與熱心業主相結全、與社區黨支部成員相結合、與一些低保戶、公租房住戶相結合。四是因地制宜,強化小區居民自我管理抓手。對有物業公司管理小區以物業公司管理為主,按照合同約定,由小區的業主委員會或協調委員會進行監督跟進;單位管理小區以單位管理為主,社區居委會(協調委員會)加強溝通與協調;無物業公司已成立業主委員會,由業主委員會進行自我管理;對一些暫時還不具備成立業主委員會的小區,成立業主協調委員會,采取“樓幢管理”模式,幫助業主加強自我管理,確保基本的保潔。
針對進一步加強物業公司管理,主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運用誠信考評、星級評定工作載體,督促物業公司嚴格履行服務合同,確保服務質量;二是督促物業協會,加強對物業公司業務培訓、人員培訓,進一步提升物業服務品質。三是采取定期檢查、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對物業公司管理的小區進行業務指導,下發整改通知單,確保整改事項到位、責任落實到人,提升小區居民認同感和幸福指數。
謹此答復,歡迎你們繼續關心和支持我局的工作,并對我們的回復作出評價!
附:政協委員提案辦理情況征詢意見表
渝水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19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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