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整治原則
1、安全第一:以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為首要目標,確保整治工作的質量和效果。
2、分類施策:根據每幢危房的具體情況以及鑒定結論,建立風險隱患臺賬清單,做到一棟一檔、一戶一策。逐個研判,針對性開展工作。
3、落實責任:明確房屋產權人或使用人為房屋安全責任人,承擔整改主體責任。
二、整治措施
1、成立工作專班。危房整治工作專班合力推進自建房危房安全風險整治工作。由分管領導牽頭,鎮村干部協同,一戶一策,緊盯工作目標,緊抓工作進度。
2、分類整治:根據排查和鑒定結果,依法依規分類實施整治,包括維修、加固、拆除重建等措施。對暫時無法采取工程措施的危房,加強安全巡查,管控安全風險,確保危房不進人。
3、多方協作:鎮主要領導、鎮村兩級干部和村民密切配合,共同推進危房銷號工作。政府負責統籌協調,相關部門提供政策支持和技術指導,專業技術人員進行評估和施工,村民積極配合和監督。
4、監督調度:加強督查督辦,定期向主要領導匯報工作進度,確保排查整治進展順利,對工作中失職失責、不作為、亂作為的人員嚴肅問責。
5、宣傳引導:通過上門宣傳讓房屋產權人明確自身安全管理責任。通過多種宣傳渠道向村民講解危房的危險性,提高村民的安全意識和參與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