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資格條件
(一)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
1.具有新余戶籍;
2.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不限殘疾等級);
3.納入城鄉最低生活保障。
(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
1.具有新余戶籍;
2.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殘疾等級被評定為一級或二級且需要長期照護的殘疾人(長期照護是指因殘疾產生的特殊護理消費品和照護服務支出持續6個月以上時間)。
二、補貼標準
1.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110元/人/月;
2.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110元/人/月。
三、辦理流程
申請殘疾人兩項補貼,由本人或法定監護人,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人向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受理窗口書面申請,也可委托村(居)民委員會等代為辦理申請事宜。
四、申請材料
1.《江西省殘疾人兩項補貼申請審批表》;
2.居民戶口本;
3.居民身份證;
4.《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
5.城鄉最低生活保障證明(僅申請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需提供)。
五、示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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