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據
本仲裁院受理勞動人事爭議案件,主要依據下列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相關司法解釋及行政法規、規章。
二、受理范圍(勞動爭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本仲裁院受理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
(一)因確認勞動關系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三、受理條件
申請勞動人事爭議仲裁,應當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1、主體資格:申請人為與爭議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勞動者(女性一般未滿50周歲,男性一般未滿60周歲,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被申請人為明確的、依法成立的用人單位或用工主體。
2、爭議性質:申請事項屬于本指南第二條規定的勞動爭議受理范圍。
3、管轄權限:爭議用人單位所在地或勞動合同履行地在本仲裁院管轄區域內。
4、用人單位狀態:被申請人(用人單位)處于存續、正常經營或清算等可確定權利義務主體的狀態。
5、仲裁時效:申請仲裁未超過法定的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存在中止、中斷情形的除外)。
6、材料齊全:提交的仲裁申請材料符合本指南第四條規定的要求。
四、申請仲裁所需材料
申請人申請仲裁,應提交以下材料:
1、仲裁申請書:按照被申請人數量提交副本(見下方說明)。申請書應載明申請人及被申請人的基本信息、明確的仲裁請求、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墒謱懟虼蛴?。
2、申請人身份證明:申請人居民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一份。
3、被申請人主體資格證明:如“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查詢打印的被申請人企業信用信息公示報告、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復印件、行政機關登記信息等。
4、勞動關系證明:證明雙方存在勞動關系的材料復印件,如:勞動合同、工作證、考勤記錄、繳納社會保險費記錄、銀行代發工資流水(需清晰標注工資入賬項目)、微信/支付寶轉賬記錄(附截圖及說明)、蓋有公章的收入證明、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通知書等。
5、與請求相關的證據材料:支持其仲裁請求的各項證據材料復印件,如:工資欠條、考勤表、解除通知、醫療費用票據、錄音錄像(需整理成文字稿并載明來源)、微信聊天記錄截圖等。
材料份數說明:上述所有材料(除申請人身份證復印件外)均需按份準備?;痉輸?仲裁申請書、證據材料等均需準備“被申請人數量+2”份(一份仲裁院留存,一份歸檔,其余送達被申請人)。示例:只有一個被申請人,則需準備3份材料;有兩個被申請人,則需準備4份材料,以此類推。所有提交材料均為A4紙規格復印件,申請人應自行保留所有原件以備核對。
五、重要提示
1、申請人應對其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2、提交材料不齊全或不符合要求的,本院可能要求補正,補正期間不計入審查受理期限。
3、勞動人事爭議仲裁不收取案件受理費。
4、涉及社會保險繳費、工齡認定等特定行政事項的爭議,可能需先行向相關行政部門提出。

贛公網安備 3605020200009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