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勞動人事爭議仲裁組織規則》,決定聘任劉斐等2名人員為新余市渝水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員。名單如下:
劉斐、楊琳。
以上人員的聘任期為三年,自2023年11月1日起計算。
新余市渝水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2023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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