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水區民政局2024年單位預算報告
目 錄
第一部分 民政局概況
一、主要職責
渝水區區民政局是主管渝水區民政工作的區政府組成部門(直屬機構),主要職責是:1、擬訂全區民政事業發展規劃和民政工作、地方性規范性文件,并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2、負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臨時救助、生活無著落人員救助等工作;3、擬定全市養老服務規劃,推進養老服務對象建設,負責社會福利院、鄉鎮敬老院的建設和管理工作,負責農村五保供養工作,指導社會養老機構的建設;4、提出加強和改進基層政權建設和社區建設的意見和建議,指導村(居)民自治和城鄉社區服務體系建設,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5、負責鄉(鎮)、村行政區劃的設立、撤銷、調整和界線變更、更名及政府駐地遷移的審核、備案、報批工作;6、擬訂全區社會福利事業發展規劃,負責社會福利機構和福利企業的管理;7、負責全區婚姻登記、兒童收養、負責推進婚俗和殯葬改革,指導婚姻、收養、殯葬、救助服務機構管理工作;8、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區社會工作發展規劃,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相關志愿者隊伍建設。
二、基本情況
區民政局共有預算單位2個,即局本級和社會救助服務中心。本部門2023年編制人數29人,其中行政編制7人,事業編制22人;年未實有人數68人,其中在職人員29人,臨時工13人,退休人員26人。
第二部分民政局2024年預算情況說明
一、2024年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一)收入預算情況
2024年區民政局收入預算總額為7838.72萬元,比上年增加1443萬元 ,其中財政撥款收入3472.71萬元,占收入預算總額的44.3%,比上年增加2853.63元,原因是區級配套資金納入本年預算。其中城鄉低保區級配套資金1530萬元,基層政權級配套資金575.11萬元,殘疾人生活補貼和臨時生活救助679萬元;上年結轉4366.02萬元,占收入預算總額的55.69%,比上年減少1478.56萬元 ,原因是支付進度加快
(二)支出預算情況
2024年區民政局支出預算總額為7838.72萬元。其中:
按支出項目類別劃分:基本支出695.93萬元,占支出預算總額的 8.88%;包括工資福利支出642.31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42.17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9.06萬元項目支出7142.79萬元,占支出預算總額的91.12%,包括行政事業性項目社會保障和就業性支出5242.89萬元、占支出預算總額的66.88 %。
按支出功能科目劃分: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5912.93萬元,占支出預算總額的75.43%;住房保障支出25.89,占支出預算總額的 0.3%;其他支出1899萬元,占支出預算總額的 26.59%。
按支出經濟分類劃分:工資福利支出642.31 萬元,占支出預算總額的 8.19%;商品和服務支出42.17萬元,占支出預算總額的0.53%;項目支出7142.79萬元,占支出預算總額的91.12%.
(三)財政撥款支出情況
2024年區民政局財政撥款支出預算7838.72萬元,占支出預算總額的100%,比上年增加1443萬元,原因是民生項目的增加。
按支出功能科目劃分: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5912.93 萬元,占支出預算總額的75.43%;住房保障支出25.89萬元,占支出預算總額的 0.3%;其他支出1899萬元,占支出預算總額的 31.03%。
按支出經濟分類劃分:工資福利支出642.31 萬元,占支出預算總額的 8.19%;商品和服務支出42.17萬元,占支出預算總額的0.53%;項目支出7142.79萬元,占支出預算總額的91.12%.
(四)政府性基金情況
2024年本部門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五)機關運行經費等重要事項的說明
按照財政部《地方預決算公開操作規程》明確的口徑計算,2024年本部門的公用經費44.56萬元,其中:辦公及印刷費16.1萬元、郵電費1.78萬元、差旅費4萬元5、水電費1萬元,培訓費2萬元,公務招待費5.8萬元,工會經費2.59萬元,其他交通費8.3萬元,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0.6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的增加了0.21萬元。
(六)政府采購情況
2024年本單位政府采購總額2.4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預算2.4萬元、工程預算0萬元、服務預算0 萬元。
(七)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門共有車輛0輛,單價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0臺(套)。
(八)、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2024年實行績效目標管理的項目28個,(本單位預算中 50 萬元以上的,且進行了績效評審的項目 22個,涉及資金 7038.79 萬元),涉及資金 7142.79萬元。
二、2024年“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2024年區民政局 “三公”經費年初預算安排5.8萬元。其中:
因公出國(境)費 0萬元,比上年增加(減少)0萬元,主要原因是無因公出國(境)安排。
公務接待費5.8萬元,比上年減少0.2萬元,主要原因是縮減開支。
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經費0萬元,比上年減少0萬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門無車輛。
第三部分 區民政局2024年單位預算表
1、收支預算總表
2、部門收入總表
3、部門支出總表
4、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5、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9、《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表》
10、《項目績效目標表》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對本單位部門預算中涉及的收入科目及支出功能分類科目(明細到項級),結合部門實際,參照《2023年政府收支分類科目》的規范說明進行解釋。
一、收入科目
(一)財政撥款:指省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二)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
活動取得的收入。
(三)事業單位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
及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財政撥款、事業收入、事業單位
經營收入等以外的各項收入。
(五)附屬單位上繳收入:反映事業單位附屬的獨立核
算單位按規定標準或比例繳納的各項收入。包括附屬的事業
單位上繳的收入和附屬的企業上繳的利潤等。
(六)上級補助收入:反映事業單位從主管部門和上級
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
(七)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填列事業單位用事業
基金彌補 2023年收支差額的數額。
(八)上年結轉和結余:填列 2022 年全部結轉和結余
的資金數,包括當年結轉結余資金和歷年滾存結轉結余資金。
二、支出科目(按照單位2024年部門預算所使用的科目代碼進行解釋說明)
(一)民政管理事務:反映民政管理事務支出。
(二)社會組織管理:反映社會組織管理、支持社會組織發展等方面的支出。
(三)基層政權建設和社區治理:反映開展城鄉社區治理、城鄉社區服務(鄉村便民服務)、村(居)民自治、村(居)務公開、鄉鎮(街道)服務能力建設等基層政權建設和社區治理工作的支出。
(四)兒童福利:反映對兒童提供福利服務方面的支出
(五)老年福利:反映對老年人提供福利服務方面的支出,包括為經濟困難的高齡、失能等老年人提供基本養老服務保障的資金補助等支出。
(六)殘疾人生活和護理補貼:反映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支出。
(七)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反映用于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八)農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反映用于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未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支出(項):指反映未實行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支出。
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醫療保障(款)行政單位醫療(項):指反映財政部門集中安排的行政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的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行政單位的公費醫療繳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離休人員、紅軍老戰士待遇人員的醫療經費。
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購房補貼(項):指反映按房改政策規定,行政事業單位向符合條件職工(含離退休人員)、軍隊(含武警)向轉役復原離退休人員發放的用于購買住房的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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