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公安局渝水分局2025年基本概況
(一)貫徹執行國家的法律、法規和公安工作的路線、方針、政策;研究擬訂渝水公安工作的規定和實施辦法;對渝水公安實施組織領導和指揮;負責對渝水公安各單位工作的部署、指導、監督和檢查職責。
(二)掌握影響穩定、危害國內安全和社會治安情況,分析形勢,制定對策。
(三)組織實施并指導渝水公安各單位偵查工作,組織、協調處置重大案件、治安事件等工作。
(四)組織實施并指導渝水公安各單位依法查處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依法開展治安行政管理工作,指導工作。
(五)組織指導出入境和外國人在轄區境內居留、旅行的有關管理工作。
(六)組織實施并指導、監督轄區消防和警衛工作。
(七)組織實施并指導、監督轄區公共信息網絡的安全保衛工作,負責信息安全等級保護工作的監督、檢查、指導。
(八)組織實施并指導渝水公安各單位法治建設;指導、檢查、監督渝水公安各單位執法活動。
(九)組織實施并指導渝水公安各單位開展禁毒和緝毒工作,承擔區禁毒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組織、指導、協調對渝水轄區恐怖活動的防范、偵察、處置工作。
(十一)擬定并組織落實渝水公安各單位被裝、裝備、經費的配備標準和制度。
(十二)指導渝水公安各單位政治工作和隊伍建設;組織實施并指導、管理公安宣傳、教育、訓練工作;按規定權限管理干部人事工作。
(十三)制定渝水公安隊伍監督管理工作規章制度,分析隊伍狀況,組織實施并指導渝水公安督察工作;按規定權限實施對干部的監督;查處或督辦公安隊伍違紀案件;指導渝水公安隊伍思想作風、工作作風建設。
(十四)承辦渝水區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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