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相關單位,各縣(區)生態環境保護議事協調機構辦公室:
根據省、市大氣污染防治指揮部研判,受上風向污染持續傳輸疊加小風靜穩不利擴散條件影響,未來幾日包括我市在內全省部分區域可能出現中至重度污染天氣過程,首要污染物為PM2.5,現決定自2025年12月28日10時起,我市啟動重污染天氣黃色預警,解除時間另行通知。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健康防護措施
(1)提醒患有呼吸道疾病、心腦血管疾病等易感人群盡量留在室內。
(2)中小學和幼兒園減少或停止室外課程及活動。
(3)提醒一般人群減少或避免戶外活動,戶外作業者開展防護。
二、建議性措施
(1)建議減少出行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減少小汽車上路行駛。
(2)機動車駐車時及時熄火,減少車輛原地怠速運行。
(3)排污單位控制污染工序生產,減少污染物排放。
三、強制性措施
(1)工業減排措施:按照本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清單,在確保安全生產的前提下,有計劃地實施黃色預警下應急減排措施。其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顆粒物和揮發性有機物的應急減排比例應達到全社會排放量占比的10%以上。各縣(區)可根據本轄區污染排放構成調整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減排比例,但二者比例之和不應低于上述總體要求。
根據企業績效分級情況,對于列入《重污染天氣重點行業應急減排措施制定技術指南(2020年修訂版)》(以下簡稱《技術指南》)的行業企業,嚴格按照分級情況落實《技術指南》Ⅲ級響應(黃色預警)減排措施,未申報績效分級的企業按最低級別落實《技術指南》Ⅲ級響應(黃色預警)減排措施;其他企業鼓勵自主減排。
(2)移動源減排措施:執行本市重污染天氣移動源應急減排清單對應預警級別減排措施。除應急搶險、民生保障工程外,未安裝密閉裝置易產生遺撒的運輸車輛停止上路。涉大宗物料運輸單位(日載貨車輛進出20輛次及以上)應制定詳細的交通運輸源頭管控方案并配備有關硬件監管設施。移動源除明確停駛方案外,還應嚴格執行源頭管控有關要求,包括加強油品儲運銷環節監管和加油加氣站油氣回收系統的使用情況排查、開展油品檢測、抽查機動車銷售企業環保達標情況,以及加強柴油貨車路檢路查及集中使用、停放地入戶檢查的頻次和力度等。加大非道路移動機械監督檢查,依法查處違法行為。
(3)揚塵源減排措施:執行本市重污染天氣揚塵源應急減排清單對應預警級別減排措施。
①施工揚塵管控:除應急搶險工程、救災,以及聯絡通道開挖等不宜留施工縫的工程項目外,工地停止土石方、平整土地、換土、石料切割、瀝青鋪設作業,停止建筑拆除施工,停止建筑垃圾處置運輸、內部土方轉運、砂石物料運輸、露天焊接、內部混凝土攪拌等易揚塵作業。全市所有工地必須全面落實六個100%要求,即“工地圍擋100%、裸土覆蓋100%、濕法作業100%、路面硬化100%、車輛沖洗100%、密閉運輸100%”,嚴格濕法作業,對易揚塵物料、裸露地面、場地土方按照有關規定采取有效防塵措施,工地內部增加灑水頻次2-3次,全面開啟霧炮噴淋,做好工地內部及門口道路專人定點保潔,駛出工地車輛沖洗干凈、無帶泥上路。
②道路揚塵管控:所有市政車輛(包括垃圾車、霧炮車、灑水車等)每天必須沖洗干凈方可上路;加強道路沖洗(氣溫在3℃及以下時除外)、吸掃、保潔頻次,原則上灑水或沖洗不少于4小時一次,重點區域道路灑水或沖洗不少于1小時一次;嚴格落實“馬路本色”作業標準要求,組織開展“洗城行動”,加強道路機械化清掃,確保路面無明顯積塵,道路護欄和果殼箱等環衛設施干凈整潔。全市轄區內易起塵物料運輸車輛需全密閉運輸;除重大重點項目或其他民生保障工程外,停止建筑垃圾運輸。
(4)其他減排措施:加大對燃煤鍋爐、施工工地、機動車排放、工業企業等重點大氣污染源的執法檢查頻次,督促污染防治設施高效運轉;禁燃區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禁止露天燒烤,嚴禁垃圾、秸稈焚燒(焚燒發電或綜合利用項目除外);未按要求安裝油煙凈化設施、排放不達標的餐飲單位停業。非引領性汽修行業企業停止噴漆作業,引領性汽修行業企業鼓勵自主減排。
請各有關單位高度重視,立即行動,迅速組織落實各項管控措施,要以問題為導向,發現環境污染問題,立行立改。新余市重污染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將組織開展巡查、督辦,對未按要求采取措施的企事業單位負責人員視情況進行通報、約談,直至移送市紀委監委依法追究有關部門人員責任。
新余市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辦公室
2025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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