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讀《新余市噪聲污染防治責任清單》
近日,市環委會辦印發了《新余市噪聲污染防治責任清單》(以下簡稱《責任清單》),為幫助實施單位及公眾更好理解該《責任清單》,現就有關政策解讀如下。
一、《責任清單》的出臺背景和依據是什么?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高度重視噪聲污染防治工作,2022年6月5日正式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污染防治法》(以下簡稱《噪聲法》)第七條中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依照本法和國務院的規定,明確有關部門的噪聲污染防治監督管理職責。為全面有效貫徹落實噪聲法,我市印發了《關于進一步明確<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污染防治法>部分條款部門職責分工的通知》,明確了《噪聲法》要求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監管部門的13項條款對應的職能部門的行政執法職能,但仍存在部分噪聲監管職責不明晰,為進一步明確有關部門的噪聲污染防治監督管理職責,建立健全噪聲污染防治工作責任體系,依據新余市各有關部門“三定方案”、《新余市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責任規定》和《新余市噪聲污染防治行動實施方案(2023—2025年)》,制定本責任清單。
二、對噪聲污染防治實施統一監督管理的是哪個部門?
市生態環境局負責對全市噪聲污染防治實施統一監督管理。
三、什么是工業噪聲?由哪個部門監管?
工業噪聲,是指在工業生產活動中產生的干擾周圍生活環境的聲音。市生態環境局負責工業噪聲污染防治監督管理和行政處罰。依法監督排放工業噪聲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采取有效措施,減少振動、降低噪聲,并依法取得排污許可證或者填報排污登記表。負責對無排污許可證或者超過噪聲排放標準排放工業噪聲的行政處罰。
四、什么是社會生活噪聲?跳廣場舞播放音樂擾民和商業經營活動產生的社會生活噪聲由哪個部門監管?
社會生活噪聲,是指人為活動產生的除工業噪聲、建筑施工噪聲和交通運輸噪聲之外的干擾周圍生活環境的聲音。
市公安局負責在街道、廣場、公園等公共場所組織或者開展娛樂、健身等活動時,未遵守公共場所管理者有關活動區域、時段、音量等規定,未采取有效措施造成噪聲污染的,或者違反規定使用音響器材產生過大音量行為以及在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使用高音廣播喇叭行為的監督管理和行政處罰。
市城市管理局負責對在商業經營活動中使用空調器、冷卻塔、水泵、油煙凈化器、風機、發電機、變壓器、鍋爐、裝卸裝備等設備、設施未采取有效措施造成噪聲污染的或者使用高音廣播喇叭、采取其他發出高噪聲的方法進行廣告宣傳、招攬顧客等造成噪聲污染的,在公園內組織、開展商業經營性活動造成噪聲污染的,未對商業經營活動中產生的其他噪聲采用有效措施造成噪聲污染的行為監督管理與行政處罰。
市文化廣電旅游局負責對文化娛樂商業經營者未對經營活動中產生的噪聲采取有效的降噪措施的監督管理。
五、改裝摩托車等機動車“炸街”由哪個部門監管?
市公安局依法打擊駕駛擅自改裝的機動車以轟鳴、疾駛等方式或者使用機動車音響器材造成噪聲污染和不按規定使用喇叭、警報器等聲響裝置行為;對違法駕駛拆除或者損壞消聲器、加裝排氣管等擅自改裝的機動車轟鳴、疾駛,機動車運行時未按照規定使用聲響裝置,或者違反禁止機動車行駛和使用聲響裝置的路段和時間規定的,依照有關道路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規處罰。
六、中招、高招統一考試等特殊活動期間噪聲由哪個部門負責監管?
市教育體育局負責在舉行中考、高考等特殊活動期間,對可能產生噪聲影響的活動,作出時間和區域的限制性規定,并提前向社會公布,牽頭組織開展“綠色護考”行動。
七、什么是建筑施工噪聲?由哪個部門監管?
建筑施工噪聲,是指在建筑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干擾周圍生活環境的聲音。
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依法監督建設單位按照規定將噪聲污染防治費用列入工程造價;監督建筑施工單位制定并實施噪聲污染防治實施方案,采取有效措施,減少振動、降低噪聲;在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施工作業優先使用低噪聲施工工藝和設備。市城市管理局負責對建設單位、施工單位超過噪聲排放標準排放建設施工噪聲行為的行政處罰。
八、建筑工地可以在夜間施工嗎?
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對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未按照規定取得證明,在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夜間進行產生噪聲的建筑施工作業行為的監督管理。對因特殊需要必須連續施工作業的,出具證明,依法監督建設單位在施工現場顯著位置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公告附近居民。
九、房地產開發商應該告訴購房者所購住房可能受到噪聲影響的情況嗎?
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對新建居民住房的房地產開發經營者未在銷售場所公示住房可能受到噪聲影響的情況以及采取或者擬采取的防治措施,或者未納入買賣合同的監督管理;負責對新建居民住房的房地產開發經營者未在買賣合同中明確住房的共用設施設備位置或者建筑隔聲情況的監督管理。
十、什么是交通運輸噪聲?由哪個部門監管?
交通運輸噪聲,是指機動車、鐵路機車車輛、城市軌道交通車輛、機動船舶、航空器等交通運輸工具在運行時產生的干擾周圍生活環境的聲音。
市交通運輸局負責依法監督建設單位在新建、改建、擴建經過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的普通公路時,制定、實施噪聲治理方案,在可能造成噪聲污染的重點路段設置聲屏障或者采取其他減少振動、降低噪聲的措施,符合有關交通基礎設施工程技術規范以及標準要求。會同其他有關單位或公路運輸企業,依法對因公路運行排放噪聲造成嚴重污染的情況進行調查、評估和責任認定,指導、監督制定噪聲污染綜合治理方案,采取有效措施,減輕噪聲污染。市公安局負責指導監督警車、消防救援車、工程救險車、救護車等機動車安裝、使用警報器的監督管理和行政處罰。
市公路事業發展中心負責對管養的國省干道公路養護管理單位未履行維護和保養義務,未保持減少振動、降低噪聲設施正常運行的監督管理。
十一、電梯等有噪聲限值的產品由哪個部門監管?
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對生產、銷售的有噪聲限值的產品進行監督抽查,對電梯等特種設備使用時發出的噪聲進行監督抽測。負責對生產銷售超過噪聲限值產品以及銷售淘汰的設備的監督管理和行政處罰。負責對涉及共用設施列入特種設備目錄的特種設備產品,因質量問題造成噪聲污染的監督管理和行政處罰。新余海關負責對進口超過噪聲限值產品以及淘汰的設備的監督管理和行政處罰。
十二、低噪聲工藝設備的開發應用由哪個部門監管?
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鼓勵、支持低噪聲工藝和設備的研究開發和推廣應用,實行噪聲污染嚴重的落后工藝和設備淘汰制度。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會同發改等有關部門推廣應用納入國家低噪聲施工設備指導名錄的低噪聲工藝和設備。依法推進國家綜合性產業政策目錄內噪聲污染嚴重的落后工藝的退出及設備淘汰。負責對生產、使用淘汰的設備或者采用淘汰工藝行為的監督管理和行政處罰。
十三、噪聲污染防治科學技術開發應用由哪個部門監管?
市科技局負責鼓勵、支持噪聲污染防治科學技術研究開發、成果轉化和推廣應用,加強噪聲污染防治專業技術人才培養,促進噪聲污染防治科學技術進步和產業發展。
十四、制定國土空間規劃和相關規劃應該有噪聲污染防治內容嗎?
市自然資源局負責制定、修改國土空間規劃和指導制定相關規劃時,充分考慮城鄉區域開發、改造和建設項目產生的噪聲對周圍生活環境的影響,統籌規劃,合理安排土地用途和建設布局,依法開展規劃環境影響評價,落實噪聲污染防治相關要求,防止、減輕噪聲污染。有關環境影響篇章、說明或者報告書中應當包括噪聲污染防治內容。
十五、噪聲污染防治的宣傳教育普及工作哪個部門負責?噪聲投訴件哪個部門統一受理?
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加強噪聲污染防治法律法規和知識的宣傳教育普及工作,增強公眾噪聲污染防治意識,引導公眾依法參與噪聲污染防治工作。市民政局負責引導鼓勵社會組織開展噪聲污染防治法律法規和知識的宣傳。市行政審批局負責市“12345”熱線平臺噪聲類訴求轉辦,對訴求辦理情況督辦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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