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人社提字〔2021〕2號
分類:C
渝水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政協新余市渝水區第九屆委員會第六次會議第27號提案的回復
李靜波委員:
您提出的“關于用人單位實行五險一金及同工同酬的建議”已收悉,現回復如下:
1、我區購買服務人員工資福利待遇按照《渝水區機關事業單位政府購買服務用工暫行管理辦法》實行。
《渝水區機關事業單位政府購買服務用工暫行管理辦法》第十五條有寫明:經批準的政府購買服務用工所需支付給勞務派遣公司和繳納社保(用工單位承擔部分)的費用由財政全額保障。但因工作需要所發生的中餐補貼、加班費、差旅費等由用工單位自籌解決。用工單位按月與勞務派遣機構結算,勞務派遣機構按時足額發放政府購買服務人員的工資、福利,并參照城鎮企業職工繳納養老、醫療、工傷、生育、失業五項保險(在渝水區繳納),屬于個人繳納的部分由勞務派遣機構在政府購買服務人員基礎工資中代扣。
附:提案辦理情況征詢意見表
渝水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1年8月2日
抄 送:區政協提案委,區政府辦公室
承辦單位聯系人及電話:黃連英 15180052819
郵政編碼:338025


贛公網安備 3605020200009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