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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渝水區氣象災害應急預案

        公開方式: 主動公開 公開時限: 常年公開 公開范圍:
        信息索取號: 3605020001-2026-02958 發布日期: 2026-02-13 責任部門: 渝水區應急管理局

        渝水區氣象災害應急預案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1.2   編制依據

        1.3   適用范圍

        1.4   工作原則

        2  風險分析

        2.1   氣候概況

        2.2   危險源與風險分析

        2.3   氣象災害分級

        3  組織機構及職責

        3.1   應急組織體系

        3.2   應急組織機構的職責

        3.2.1 區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職責

        3.2.2 區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職責

        3.2.3 專家組職責

        3.2.4 成員單位職責

        3.2.5 其它有關部門職責

        4  監測預警

        4.1   監測

        4.1.1 監測預報體系建設

        4.1.2 信息共享

        4.1.3 災害普查

        4.2   預警

        4.2.1 預警發布制度

        4.2.2 預警發布內容

        4.2.3 預警發布途徑

        4.3   信息報告和處置

        4.3.1 信息報告

        4.3.2 現場處置

        5  應急響應

        5.1   分災種響應

        5.1.1 暴雨

        5.1.2 寒潮

        5.1.3 大風、臺風

        5.1.4 暴雪、低溫、冰凍、霜凍

        5.1.5 高溫

        5.1.6 干旱

        5.1.7 雷電、冰雹

        5.1.8 低溫、連陰雨

        5.1.9 大霧、霾

        5.2   響應程序

        5.3   應急結束

        6  信息發布

        7  后期處置

        7.1   制訂規劃和組織實施

        7.2   調查評估

        7.3   征用補償

        7.4   災害保險

        8  應急保障

        9  培訓和演練

        9.1   宣傳培訓

        9.2   應急演練

        10 獎懲

        11 附則

           氣象災害分級和預警分級標準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建立健全氣象災害應急響應機制,提高氣象災害防范、處置能力,最大限度地減輕或者避免氣象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為渝水經濟和社會發展提供保障。

        1.2   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人工影響天氣管理條例》、《氣象災害防御條例》、《江西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江西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江西省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管理辦法(試行)》、《江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辦法》、《江西省人工影響天氣管理辦法》以及《國家氣象災害應急預案》、《渝水區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渝水區氣象災害防御應急聯動方案》、《渝水區防汛抗旱應急預案》、《渝水區森林火災應急預案》、《渝水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結合渝水實際,制定本預案。

        1.3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渝水范圍內暴雨(雪)、寒潮、大風、臺風、低溫、高溫、干旱、雷電、冰雹、霜凍、連陰雨、大霧和霾等氣象災害事件的防范和應對。

        因氣象因素引發水旱災害、地質災害、森林火災等其他災害的處置,適用有關應急預案的規定。

        凡涉及跨本區行政區域,或超出本區處置能力,需要由省政府、市政府負責處置的特別重大、重大氣象災害應急處置工作,依據《國家氣象災害應急預案》或《江西省氣象災害應急預案》有關規定處置。

        1.4   工作原則

        以人為本、減少危害。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作為首要任務和應急處置工作的出發點,全面加強應對氣象災害的體系建設,最大程度減少災害損失。

        預防為主、科學高效。實行工程性和非工程性措施相結合,提高氣象災害監測預警能力和防御標準。充分利用現代科技手段,做好各項應急準備,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依法規范、協調有序。依照法律法規和相關職責,做好氣象災害的防范應對工作。加強各地區、各部門的信息溝通,做到資源共享,使氣象災害應對工作更加規范有序、運轉協調。

        分級管理、屬地為主。根據災害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響,對氣象災害實施分級管理。災害發生地人民政府負責本區域氣象災害的應急處置工作。

        立即響應,自行啟動。根據氣象災害監測預報預警信息,按氣象災害影響程度和范圍,及其引發的次生、衍生災害類別,有關部門立即按照其職責和預案,自行啟動應急響應機制。

        2   風險分析

        2.1   氣候概況

        渝水區位于江西中西部,屬亞熱帶濕潤性氣候,具有四季分明、氣候溫和、日照充足、雨量充沛、無霜期長、嚴冬較短的特征。年平均氣溫17.9℃,最高氣溫40.6℃(2003年),最低氣溫-8.2℃(1991年),年平均降水量1602.9毫米,年平均日照時數1598.8小時,無霜期281天,主導風向東北風。

            2.2   危險源與風險分析

        危險源是指可能導致人員傷害或疾病、物質財產損失、工作環境破壞或這些情況組合的根源或狀態因素。在氣象上來講,氣象危險源一般認為是氣象因素導致的災害性天氣。渝水主要災害性天氣有:暴雨(雪)、寒潮、大風、臺風、低溫、高溫、干旱、雷電、冰雹、霜凍、連陰雨、大霧和霾等。

        暴雨一般指24小時內累積降水量達50毫米或以上,或12小時內累積降水量達30毫米或以上的降水,會引發洪澇、滑坡、泥石流、城市積澇等災害。

        暴雪一般指24小時內累積降水量達10毫米或以上,或12小時內累積降水量達6毫米或以上的固態降水,會對農牧業、交通、電力、通信設施等造成危害。

        寒潮是指強冷空氣的突發性侵襲活動,其帶來的大風、降溫等天氣現象,會對農牧業、交通、人體健康、能源供應等造成危害。

        大風是指平均風力大于6級、陣風風力大于7級的風,會對農業、交通、水上作業、建筑設施、施工作業等造成危害。

        臺風是指生成于西北太平洋和南海海域的熱帶氣旋系統,其帶來的大風、暴雨等災害性天氣常引發洪澇、風暴潮、滑坡、泥石流等災害。

        低溫是指氣溫較常年異常偏低的天氣現象,會對農牧業、能源供應、人體健康等造成危害。

        高溫是指日最高氣溫在35攝氏度以上的天氣現象,會對農牧業、電力、人體健康等造成危害。

        干旱是指長期無雨或少雨導致土壤和空氣干燥的天氣現象,會對農牧業、林業、水利以及人畜飲水等造成危害。

        雷電是指發展旺盛的積雨云中伴有閃電和雷鳴的放電現象,會對人身安全、建筑、電力和通信設施等造成危害。

        冰雹是指由冰晶組成的固態降水,會對農業、人身安全、室外設施等造成危害。

        霜凍是指地面溫度降到零攝氏度或以下導致植物損傷的災害。

        連陰雨是指連續3~5天以上的陰雨天氣現象,會使空氣和土壤長期潮濕,日照嚴重不足,影響作物正常生長;在農作物成熟收獲期,連陰雨可造成果實發芽霉爛,導致農作物減產。

        大霧是指空氣中懸浮的微小水滴或冰晶使能見度顯著降低的天氣現象,會對交通、電力、人體健康等造成危害。

        霾是指空氣中懸浮的微小塵粒、煙?;螓}粒使能見度顯著降低的天氣現象,會對交通、環境、人體健康等造成危害。

        2.3   氣象災害分級

        按照社會危害程度、影響范圍等因素,氣象災害分為四級:特別重大氣象災害(Ⅰ級);重大氣象災害(Ⅱ級);較大氣象災害(Ⅲ級);一般氣象災害(Ⅳ級),詳見11章節附則氣象災害分級。

        3   組織機構及職責

        3.1   應急組織體系

        根據《渝水區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的規定和氣象災害應急處置工作的需要,成立區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作為負責全區氣象災害應急處置工作的指揮機構。區政府分管副區長任總指揮,區政府辦對口副主任、區氣象局局長任副總指揮。區氣象局、區政府應急辦、區委宣傳部、區人武部、區發改局、區工信局、區教體局、區科技局、渝水公安分局、區民政局、區財政局、區農業局、區林業局、區水務局、國土資源渝水分局、區衛計局、區建設局、區交通運輸局、區環保局、區文廣新局、區旅游局、區安監局、電信渝水分公司、移動渝水分公司、聯通公司渝水分公司、區供電公司、人保財險渝水支公司等單位為指揮部成員單位。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區氣象局;指揮部設立專家組,作為其決策咨詢機構。

        3.2    應急組織機構的職責

        3.2.1   區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職責

        研究確定全區氣象災害應急工作重大決策和工作意見,提出氣象災害應急預案的啟動和終止的建議,組織指揮一般、較大氣象災害的應急工作,指導鄉鎮(辦)及事發地開展現場應急工作,完成區應急委員會交辦的其它工作。

        3.2.2   區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職責

        執行區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的決定和指示,負責全區氣象災害應急工作的綜合協調及相關組織管理工作;建立全區氣象災害應急信息綜合管理系統,及時掌握、分析重要氣象災害信息并向區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提出處理建議;負責區應急委員會、區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發出指令的傳達以及貫徹落實指令情況的督促檢查;負責區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的聯系;承擔組織評估、修訂《渝水區氣象災害應急預案》的具體工作;承擔區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的日常工作。

        3.2.3   專家組職責

        為應急管理提供決策建議,必要時參加突發性氣象災害的應急處置工作,提出氣象災害應急預案的啟動和終止的建議。

        3.2.4   成員單位職責

        1)區氣象局:負責災害性天氣的監測、預警和預報;負責氣象災害的風險評估和成因分析;為組織氣象防災減災提供決策依據;負責全區氣象災害信息的收集、分析、評估、審核和上報工作;組織實施氣象災害應急中的人工影響天氣作業;承擔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2)區政府應急辦:執行區應急委員會的決定和指示,負責全區氣象災害應急處置工作的綜合協調及相關組織管理工作;做好區應急委員會交辦的其它工作。

        3)區委宣傳部:做好氣象災害應急處置的宣傳報道工作。

        4)區人武部:負責組織、調配現役、預備役部隊和民兵參加氣象災害應急搶險救災。

        5)區發改局:負責安排氣象防災減災的重點建設項目,協調氣象防災減災工程立項、設計和建設、驗收工作。

        6)區工信局:負責工業應急管理、產業安全等有關工作。

        7)區教體局:負責在校學生的安全和疏散工作,培養、提高學生氣象災害防范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

        8)區科技局:負責加強氣象防災預警技術和減災救災工程技術研究,加強區防災減災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的支持和管理。

        9)渝水公安分局:負責災區社會治安、道路交通秩序和氣象災害應急輛的交通疏導工作,協助組織災區群眾緊急轉移。

        10)區民政局:負責按規定設置避難場所和物資供應點,負責受災群眾的緊急轉移安置并提供基本生活救助。

        11)區財政局:負責氣象災害應急工作所需經費中應由區財政負擔的部分資金的審核撥付工作。

        12)區農業局:負責組織開展農業抗災救災工作,協同做好農業氣候資源開發、人工增雨抗旱、防雹減災等工作。

        13)區林業局:負責組織開展林業抗災救災工作,協同做好人工增雨森林防滅火等工作。

        14)區水務局:負責水文監測,加強對重要水務設施監控和保障。

        15)國土資源渝水分局:負責降水型地質災害監測,對地質災害易發區和重要設施加強監控,采取緊急處置措施,防止災害擴展。

        16)區衛計局:負責組織氣象及其次生、衍生災害突發區域的醫療救治、疫病預防控制、心理危機干預和健康教育等處置工作。

        17)區建設局:負責組織勘察受損建(構)筑物并開展安全評估,組織、指導對災區城區被破壞的給排水等區政設施進行搶排險,恢復城區基礎設施功能。

        18)區交通運輸局:負責組織恢復被毀壞的水陸交通設施,保證搶險救援人員、物資的運輸和災民的疏散。  

        19)區環保局:負責環境監測,加強災區環境以及危險化學品泄露情況的監控。

        20)區文廣新局:負責建立重大氣象災害預警信息即時插播制度,組織在廣播、電視媒介插播氣象預報預警信息,做好宣傳動員和新聞報道工作。

        21)區旅游局:負責組織協調實施滯留景區游客和工作人員的救援工作,必要時停運觀光纜,關閉景區景點和設施。

        22)區安監局:負責災害性天氣引發的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協同做好雷電防護和人工影響天氣安全監督檢查。

        23)電信渝水分公司、移動渝水分公司、聯通渝水分公司:負責全區通信設施的氣象災害防御,保障氣象防災減災信息及時、準確傳遞。做好通信應急保障工作,保證突發性氣象災害應急處置的通信暢通。

        24)區供電公司:負責做好電力設施的氣象災害防御和電力應急保障工作,保證突發性氣象災害應急處置的電力暢通。

        25)人保財險渝水支公司:負責其承保的災害性天氣現場核災和保險理賠工作。

        3.2.5  其它有關部門職責

        本預案中涉及的有關部門,應當按照《渝水區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和本預案的要求,結合本部門的工作實際,制訂保障氣象災害應急工作順利進行的行動方案,并報區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備案。

        4   監測預警

        4.l   監測

        4.1.1   監測預報體系建設

        區政府根據氣象災害防御的需要,加強氣象災害應急監測系統建設,健全應急監測和氣象災害信息報告隊伍,建立和完善氣象災害預測預報體系,加強對災害性天氣事件的會商分析,做好災害性、關鍵性、轉折性重大天氣預報和趨勢預測。

        4.1.2   信息共享

        氣象部門建立健全氣象災害監測預報預警信息通報制度和報送流程,及時發布氣象災害監測預報預警信息,并通過氣象及氣象次生、衍生災害監測預報預警服務部門聯動機制,與教育、公安、民政、農業、林業、水務、國土資源、衛計、建設、交通運輸、環保、旅游、安監、電力等相關部門實現相關災情、險情等信息的實時共享。

        4.1.3   災害普查

        區政府應當及時組織氣象部門建立以社區、村鎮為基礎的氣象災害調查收集網絡,對本行政區域內發生的氣象災害的種類、次數、強度和造成的損失等情況開展氣象災害普查、風險評估和風險區域工作,編制氣象災害防御規劃。

        4.2   預警行動

        4.2.1   預警發布制度

        氣象災害預警信息發布遵循“歸口管理、統一發布、快速傳播”原則。氣象災害預警信息由氣象部門負責制作并按預警級別分級發布,其他任何組織、個人不得制作和向社會發布氣象災害預警信息。

        4.2.2   預警發布內容

        預警信號的級別依據氣象災害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緊急程度和發展態勢,綜合預評估分析確定預警級別。預警級別分為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Ⅳ級(一般),分別用紅、橙、黃、藍四種顏色標示。具體分級標準見第11章附則氣象災害分級。

        氣象災害預警信息內容包括氣象災害的類別、預警級別、起始時間、可能影響范圍、警示事項、應采取的措施和發布機關等。

        4.2.3   預警發布途徑

        建立和完善多種手段互補的氣象災害預警信息發布系統,發布氣象災害預警信息。同時,通過國家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平臺(簡稱國突平臺)、廣播、電視、報刊、互聯網、微博、微信、手機短信、電子顯示屏、大喇叭、有線廣播等相關媒體以及一切可能的傳播手段,及時向社會公眾發布氣象災害預警信息。緊急情況下,區文廣新局、電信、移動、聯通等部門要采取增播、插播、群發等方式通過綠色通道,及時免費向公眾播發氣象災害預警信息;電信、移動、聯通等通信部門要采取積極措施,確保重點地段、重要區域通信暢通。涉及可能引發次生、衍生災害的預警信息,通過氣象及氣象次生、衍生災害監測預報預警服務部門聯動機制,利用有關信息共享平臺向相關部門發布。

        4.3   信息報告和處置

        4.3.1   信息報告

        各有關部門按職責收集和提供氣象災害發生、發展、損失以及防御等情況,及時向區政府或相應的應急指揮協調機構報告。各行政區域、各部門要按照有關規定逐級向上報告,特別重大、重大、較大和敏感突發事件信息,要在規定時間內及時報告市人民政府。

        4.3.2   現場處置

        氣象災害現場應急處置由災害發生地人民政府或相應應急指揮協調機構統一組織,各部門依職責參與應急處置工作。包括組織營救、傷員救治、疏散撤離和妥善安置受到威脅的人員,及時上報災情和人員傷亡情況,分配救援任務,協調各級各類救援隊伍的行動,查明并及時組織力量消除次生、衍生災害,組織公共設施的搶修和援助物資的接收與分配。

        氣象災害事發地的人民政府或應急指揮協調機構可根據氣象災害事件的性質、危害程度和范圍,廣泛調動社會力量積極參與氣象災害突發事件的處置,緊急情況下可依法征用、調用輛、物資、人員等。

        氣象災害事件發生后,災區的人民政府或相應應急指揮協調機構組織各方面力量搶救人員,組織基層單位和人員開展自救和互救;鄰近的縣(區)人民政府根據災情組織和動員社會力量,對災區提供救助。

        鼓勵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包括國際組織)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捐贈和援助。審計監察部門對捐贈資金與物資的使用情況進行審計和監督。

        5   應急響應

        5.1    分災種響應

        當啟動應急響應后,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加強值班,密切監視災情,針對不同氣象災害種類及其影響程度,及時采取應急響應措施和行動。新聞媒體按要求隨時播報氣象災害預警信息及應急處置相關措施。

        5.1.1   暴雨

        氣象部門加強監測預報,及時發布暴雨預警信號及相關防御指引,適時加大預報時段密度。

        防汛部門進入相應應急響應狀態,組織開展洪水調度、堤防水庫工程巡護查險、防汛搶險及災害救助工作;會同地方人民政府組織轉移危險地帶以及居住在危房內的居民到安全場所避險。

        民政部門負責受災群眾的緊急轉移安置,并提供基本生活救助。

        教育部門根據防御指引、提示,通知幼兒園、托兒所、中小學和中等職業學校做好停課準備,盡量避免在暴雨時段上學、放學。

        建設、水務等部門做好城市內澇排水工作。

        衛計部門采取措施,加強疫情監測和預警,開展各項醫療救治和救災防病工作。

        電力部門加強電力設施檢查和電網運營監控,及時排查清除危險故障。

        公安、交通運輸部門對積水地區實行交通引導或管制。

        農業部門針對農業生產做好監測預警,落實防御措施,組織抗災救災和災后恢復生產。

        國土資源部門加強負責降水型地質災害監測,與氣象部門會商并聯合發布降水型地質災害等級預報。對地質災害易發區和重要設施加強監控,采取緊急處置措施,防止災害造成損失。

        旅游部門對景點的旅游活動加強防范和預警,必要時停止旅游活動,關閉景點和設施。

        電信、移動、聯通等通信部門要通過綠色通道,及時免費向公眾播發氣象災害預警信息,并積極采取措施,確保重點地段、重要區域通信暢通。

        施工單位必要時暫停在空曠地方的戶外作業。

        相關應急處置部門和搶險單位隨時準備啟動搶險應急預案。

        災害發生后,民政、防汛、氣象等部門按照有關規定進行災情調查、收集、分析和評估工作。

        5.1.2   寒潮

        氣象部門加強監測預報,及時發布寒潮預警信號及相關防御指引,適時加大預報時段密度;了解寒潮影響,進行綜合分析和評估工作。

        民政部門采取防寒救助措施,實施應急防寒保障,特別對貧困戶、流浪人員等,應采取開放避寒場所等緊急防寒防凍應對措施。

        建設、林業等部門對樹木、花卉等采取防寒措施。

        農業、林業等部門指導農民采取一定的防寒和防風措施,特別做好牲畜、家禽和水生動物的防寒保暖工作。

        衛計部門采取措施,加強低溫寒潮相關疾病防御知識宣傳教育,并組織做好醫療救治工作。

        交通運輸、漁業等部門采取措施,提醒水上作業的船舶和人員做好防御工作,并加強水上船舶航行安全監管。

        電信、移動、聯通等通信部門要通過綠色通道,及時免費向公眾播發氣象災害預警信息,并積極采取措施,確保重點地段、重要區域通信暢通。

        相關應急處置部門和搶險單位隨時準備啟動搶險應急預案。

        災害發生后,民政、氣象等部門按照有關規定進行災情調查、收集、分析和評估工作。

        5.1.3   大風、臺風

        氣象部門加強監測預報,及時發布臺風、大風預警信號及相關防御指引,適時加大預報時段密度。

        防汛部門根據風災風險評估結果和風力預報情況,與有關地方政府共同做好危險地帶和防風能力不足的危房內居民的轉移,安排其到安全避風場所避風。

        民政部門負責受災群眾的緊急轉移安置,并提供基本生活救助。

        建設部門采取措施,巡查、加固城市公共服務設施,督促有關單位加固門窗、圍板、棚架、臨時建筑物等,必要時可強行拆除存在安全隱患的露天廣告牌等設施;通知高空等戶外作業單位做好防風準備,必要時停止作業,安排人員到安全場所避風。

        衛計部門采取措施,保障醫療衛生服務正常開展,并組織做好傷員醫療救治和衛生防病工作。

        交通運輸、農業部門不同風力情況發出通知,督促指導港口、碼頭加固有關設施,督促所有船舶到安全場所避風,督促船主采取措施防止船只走錨造成碰撞、擱淺;督促運營單位暫停運營、妥善安置滯留旅客;通知水上、水下等戶外作業單位做好防風準備,必要時停止作業,安排人員到安全場所避風。

        教育部門根據防御指引、提示,通知幼兒園、托兒所、中小學和中等職業學校做好停課準備,避免在突發大風時段上學、放學。

        電力部門加強電力設施檢查和電網運營監控,及時排除危險、排查故障。

        農業部門根據不同風力情況發出預警通知,指導農業生產單位、農戶和畜牧水產養殖戶采取防風措施,減輕災害損失;林業部門密切關注高火險天氣形勢,會同氣象部門做好森林火險預報預警,指導開展火災撲救工作。

        旅游部門對景點的旅游活動提出預警,必要時關閉景點,或停運觀光纜車,以確保安全。

        電信、移動、聯通等通信部門要通過綠色通道,及時免費向公眾播發氣象災害預警信息,并積極采取措施,確保重點地段、重要區域通信暢通。

        各單位加強本責任區內檢查,盡量避免或停止露天集體活動;居民委員會、村鎮、小區、物業等部門及時通知居民妥善安置易受大風影響的室外物品。

        相關應急處置部門和搶險單位隨時準備啟動搶險應急預案。

        災害發生后,民政、防汛、氣象等部門按照有關規定進行災情調查、收集、分析和評估工作。

        5.1.4   暴雪、低溫、霜凍

        氣象部門加強監測預報,及時發布低溫、雪災、霜凍、道路結冰等預警信號及相關防御指引,適時加大預報時段密度。

        公安部門加強交通秩序維護,注意指揮、疏導行駛輛;必要時,關閉易發生交通事故的結冰路段。

        電力部門注意電力調配及相關措施落實,加強電力設備巡查、養護,及時排查電力故障;做好電力設施設備覆冰應急處置工作。

        交通運輸部門提醒做好輛防凍措施,提醒高速公路、高架道路輛減速;會同有關部門根據積雪情況,及時組織力量或采取措施,做好道路清掃和積雪融化工作。

        建設、水務等部門組織做好供水系統等防凍措施。

        衛生部門采取措施保障醫療衛生服務正常開展,并組織做好傷員醫療救治和衛生防病工作。

        建設部門加強危房檢查,會同有關部門及時動員或組織撤離可能因雪壓倒塌的房屋內的人員。

        民政部門負責受災群眾的緊急轉移安置,并為受災群眾和公路、鐵路等滯留人員提供基本生活救助。

        農業部門組織對農作物、畜牧業、水產養殖等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

        電信、移動、聯通等通信部門要通過綠色通道,及時免費向公眾播發氣象災害預警信息,并積極采取措施,確保重點地段、重要區域通信暢通。

        相關應急處置部門和搶險單位隨時準備啟動搶險應急預案。

        災害發生后,民政、氣象等部門按照有關規定進行災情調查、收集、分析和評估工作。

        5.1.5   高溫

        氣象部門加強監測預報,及時發布高溫預警信號及相關防御指引,適時加大預報時段密度;了解高溫影響,進行綜合分析和評估工作。

        電力部門注意高溫期間的電力調配,落實保障措施,保證居民和重要電力用戶用電;根據高溫期間電力安全生產和電力供需情況,制訂拉閘限電方案,必要時依據方案執行拉閘限電措施;加強電力設備巡查、養護,及時排查電力故障。

        建設、水務部門做好用水安排,協調上、下游水源,保證群眾生活生產用水。

        建筑、戶外施工單位做好戶外和高溫作業人員的防暑降溫工作,必要時調整作息時間,或采取停止作業措施。

        公安部門做好交通安全管理,提醒輛減速,防止因高溫產生爆胎等事故。

        衛計部門采取積極應對措施,應對可能出現的高溫中暑、食物中毒等事件。

        農業、林業部門指導緊急預防高溫對農、林、畜牧、水產養殖業的影響;加強監控,做好森林火災預防和撲救準備工作。

        電信、移動、聯通等通信部門要通過綠色通道,及時免費向公眾播發氣象災害預警信息,并積極采取措施,確保重點地段、重要區域通信暢通。

        相關應急處置部門和搶險單位隨時準備啟動搶險應急預案。

        5.1.6   干旱

        氣象部門加強監測預報,及時發布干旱預警信號及相關防御指引,適時加大預報時段密度;了解干旱影響,進行綜合分析和評估工作;適時組織開展人工影響天氣作業,減輕干旱影響。

        農業、林業部門指導農林、畜牧、水產養殖生產單位采取管理和技術措施,減輕干旱影響;加強監控,做好森林火災預防和撲救準備工作。

        水務部門加強旱情、墑情監測分析,合理調度水源,組織實施抗旱減災等方面的工作。

        衛計部門采取措施,防范和應對旱災導致的食品和飲用水衛生安全問題所引發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民政部門采取應急措施,做好救災人員和物資準備,并負責因旱缺水缺糧群眾的基本生活救助。

        電信、移動、聯通等通信部門要通過綠色通道,及時免費向公眾播發氣象災害預警信息,并積極采取措施,確保重點地段、重要區域通信暢通。

        相關應急處置部門和搶險單位隨時準備啟動搶險應急預案。

        5.1.7   雷電、冰雹

        氣象部門加強監測預報,及時發布雷電、雷雨大風、冰雹預警信號及相關防御指引,適時加大預報時段密度;適時組織人工防雹作業;災害發生后,有關防雷技術人員及時趕赴現場,做好雷擊災情的應急處置、分析評估工作,并為其他部門處置雷電災害提供技術指導。

        建設部門提醒、督促施工單位必要時暫停戶外作業。

        衛計部門采取措施,保障醫療衛生服務正常開展,并組織做好傷員醫療救治和衛生防病工作。

        電力部門加強電力設施檢查和電網運營監控,及時排除危險、排查故障。

        農業部門針對農業生產做好監測預警、落實防御措施,組織抗災救災和災后恢復生產。

        安監部門督促安委會成員單位做好雷電防御工作,監督高危行業、企業落實雷電防御措施;參與、協調雷擊事故的搶險、救災工作。

        旅游部門及時做好景點的雷電防護,向旅游者發出預警,暫停戶外娛樂項目,并作好防范工作。

        各單位加強本責任范圍內檢查,停止集體露天活動;居民委員會、村鎮、小區、物業等部門提醒居民盡量減少戶外活動和采取適當防護措施,減少使用電器。

        電信、移動、聯通等通信部門要通過綠色通道,及時免費向公眾播發氣象災害預警信息,并積極采取措施,確保重點地段、重要區域通信暢通。

        相關應急處置部門和搶險單位隨時準備啟動搶險應急預案。

        5.1.8   低溫、連陰雨

        氣象部門加強監測預報,及時發布低溫、連陰雨預警信息及相關防御指引,適時增加預報發布頻次;了解低溫、連陰雨影響,開展綜合分析和評估評估。

        農業、林業部門指導農林、畜牧、水產養殖生產單位采取管理和技術措施,減輕低溫、連陰雨影響。

        水務部門指導各地做好排澇降漬工作,組織開展水務調度、堤防水庫工程巡護查險、防汛搶險和災害救助。

        衛計部門采取措施,防范應對因低溫連陰雨引發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民政部門采取應急措施,做好救災人員和物資準備。

        電信、移動、聯通等通信部門要通過綠色通道,及時免費向公眾播發氣象災害預警信息,并積極采取措施,確保重點地段、重要區域通信暢通。

        相關應急處置部門和搶險單位隨時準備啟動搶險應急預案。

        5.1.9   大霧、霾

        氣象部門加強監測預報,及時發布大霧和霾預警信號及相關防御指引,適時加大預報時段密度;了解大霧、霾的影響,進行綜合分析和評估工作。

        公安部門加強對輛的指揮和疏導,維持道路交通秩序,必要時關閉大霧影響嚴重的路段。

        交通運輸部門組織開展交通滯留和事故的加密監測,及時發布道路交通運輸信息,加強水上船舶航行安全監管,必要時關閉高速公路。

        電力部門加強電網運營監控,采取措施盡量避免發生設備污閃故障,及時消除和減輕因設備污閃造成的影響。

        衛計部門做好相關疾病防治和突發事件醫療救治工作。

        電信、移動、聯通等通信部門要通過綠色通道,及時免費向公眾播發氣象災害預警信息,并積極采取措施,確保重點地段、重要區域通信暢通。

        相關應急處置部門和搶險單位隨時準備啟動搶險應急預案。

        5.2   響應程序

        按氣象災害影響程度和范圍,及其引發的次生、衍生災害類別,有關部門立即按照其職責和預案啟動應急響應。

        當同時發生兩種以上氣象災害且分別發布不同預警級別時,按照最高預警級別災種啟動應急響應。當同時發生兩種以上氣象災害且均沒有達到預警標準,但可能或已經造成損失和影響時,根據不同程度的損失和影響,在綜合評估基礎上啟動相應級別應急響應。

        5.3   應急結束

        氣象災害得到有效處置后,經評估,短期內災害影響不再擴大或已減輕,由氣象部門發布災害預警級別降低或解除預警,啟動應急響應的機構或部門降低應急響應級別或終止響應。市級應急指揮機制終止響應須經市人民政府同意。

        應急響應結束后,相關部門和單位應當及時補充應急救援物資和設備,檢修技術裝備,重新回到應急準備狀態。

        6   信息發布

        公布氣象災害信息應及時、準確、客觀、全面,災情公布由有關部門按規定辦理。

        信息公布形式主要包括權威發布、提供新聞稿、組織報道、接受記者采訪、舉行新聞發布會等。

        信息公布內容主要包括氣象災害種類及其次生、衍生災害的監測和預警,因災傷亡人員、經濟損失、救援情況等。

        7   后期處置

        7.1   制訂規劃和組織實施

        受災的各鄉鎮(辦)組織有關部門制訂恢復重建計劃,盡快組織修復被破壞的學校、醫院等公益設施,以及交通運輸、水務、電力、通信、供排水、供氣、輸油、廣播電視等基礎設施,使受災地區早日恢復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

        發生特別重大、重大、較大災害,超出事發地鄉鎮(辦)恢復重建能力的,區政府組織制訂恢復重建規劃,出臺相關扶持優惠政策,給予相應資金支持,幫助受災地區開展生產自救、重建家園;同時,依據支援方經濟能力和受援方災害程度,建立地區之間對口支援機制,為受災地區提供人力、物力、財力、智力等各種形式的支援,積極鼓勵和引導社會各方面力量參與災后恢復重建工作。

        7.2   調查評估

        災害發生地人民政府或應急指揮協調機構應當組織有關部門對氣象災害造成的損失,以及氣象災害的起因、性質、影響等進行調查、評估與總結,分析氣象災害應對處置工作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措施。災情核定由各級民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開展。災害結束后,災害發生地人民政府或應急指揮協調機構應將調查評估結果與應急工作情況報送上級人民政府。特別重大、重大、較大災害的調查評估結果與應急工作情況,應逐級報至區人民政府及上級人民政府。

        7.3   征用補償

        氣象災害應急工作結束后,區政府應及時歸還因救災需要臨時征用的房屋、運輸工具、通信設備等;造成損壞或無法歸還的,應按有關規定采取適當方式給予補償或做其他處理。

        7.4   災害保險

        鼓勵公民積極參加氣象災害事故保險。保險機構應當根據災情,主動辦理受災人員和財產的保險理賠事項。保險監管機構依法做好災區有關保險理賠和給付的監管。

        相關保險公司應當利用氣象部門提供的氣象災害監測、預警等有關信息,督促投保單位做好災前各項防災減損工作,盡可能減少氣象災害事件造成的損失。

        相關氣象業務單位應當根據有關規定為受災單位或個人出具氣象災害損失評估報告,作為相關保險機構進行氣象災害保險理賠的依據。

        8   應急保障

        以公用通信網為主體建立跨部門、跨地區氣象災害應急通信保障系統。災區通信管理部門應及時采取措施恢復受損通信線路和設施,確保災區通信暢通。

        交通運輸部門應當完善搶險救災、災區群眾安全轉移所需輛、火、船舶的調配方案,確保搶險救災物資運輸暢通。

        工業和信息化部門應會同相關部門做好搶險救災所需的救援裝備、醫藥和防護用品等重要工業品保障方案。

        民政部門加強生活類救災物資儲備,完善應急采購、調運機制。

        公安部門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暢通,做好災區治安管理、救助和服務群眾等工作。

        農業部門做好救災備荒種子儲備、調運工作,會同相關部門做好農業救災物資、生產資料儲備、調劑和調運工作。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其防災減災部門應按規范儲備重大氣象災害搶險物資,并做好生產流程和生產能力儲備有關工作。

        區財政部門對達到《渝水區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規定的應急響應等級的災害,根據災情及自然災害救助相關規定給予相應支持。

        9   培訓和演練

        9.1   宣傳培訓

        各級人民政府和相關部門應做好預警信息的宣傳教育工作,普及防災減災知識,增強社會公眾的防災減災意識,提高自救、互救能力。培訓可采取多種形式,如課堂講解、應急設備操作訓練以及應急知識和技能比賽等。培訓后,應組織有關人員對培訓效果進行評估。

        9.2   應急演練

        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要建立應急演練制度。每年組織或參與全區的大型綜合應急演練一次。通過開展應急演練,查找應急預案中存在的問題,進而完善應急預案,提高應急預案的實用性和可操作性;檢查應對突發事件所需應急隊伍、物資、裝備、技術等方面的準備情況;增強演練組織單位、參與單位和人員等對應急預案的熟悉程度,提高其應急處置能力;進一步完善應急機制;普及應急知識,提高公眾風險防范意識和自救互救等災害應對能力。

        10   獎罰

        對在氣象災害防御應急管理和處置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按有關規定給予表彰。

        對在氣象災害防御應急管理和處置工作中,有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等行為的,依法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11   附則:氣象災害分級和預警分級標準

        11.1   特別重大氣象災害(Ⅰ級)

        1)暴雨:過去24小時內全區有6個及以上鄉鎮出現暴雨天氣,并造成嚴重影響,且預計未來24小時上述地區仍將出現暴雨天氣。

        2)暴雪:過去24小時內全區有3個及以上鄉鎮出現20毫米以上降雪,且積雪深度20厘米以上,并預計未來24小時上述地區仍將出現10毫米以上降雪。

        3)臺風:預計未來24小時將有強臺風、超強臺風影響我區,并可能對我區造成巨大影響。

        4)干旱:全區有8個及以上鄉鎮達到氣象干旱等級中度干旱以上,并造成嚴重影響,且預計干旱天氣或干旱范圍進一步發展。

        5)各種災害性天氣已對群眾生產生活造成特別重大損失和影響,超出我區處置能力,需要由市政府組織處置的,以及上述災害已經啟動Ⅱ級響應但仍可能持續發展或影響其他地區的。

        11.2   重大氣象災害(Ⅱ級)

        1)暴雨:過去24小時內全區有4個及以上鄉鎮出現暴雨天氣,并造成嚴重影響,且預計未來24小時上述地區仍將出現暴雨天氣。

        2)暴雪:過去24小時內全區有2個及以上鄉鎮出現15毫米以上降雪,且積雪深度15厘米以上,并預計未來24小時上述地區仍將出現5毫米以上降雪。

        3)寒潮:預計未來48小時全區有6個及以上鄉鎮平均氣溫或最低氣溫下降15℃以上,并伴有6級及以上大風,最低氣溫降至2℃以下。

        4)大風:預計未來24小時全區有2個及以上鄉鎮可能受大風影響,平均風力可達8級以上,或者陣風10級以上。

        5)臺風:預計未來24小時將有臺風影響我區,并可能對我區造成重大影響。

        6)高溫:過去48小時內全區有4個及以上鄉鎮連續兩天出現39℃及以上高溫天氣,且預計未來48小時上述地區高溫天氣仍將持續。

        7)干旱:全區有6個及以上鄉鎮達到氣象干旱等級中度干旱以上,并造成重大影響,且預計干旱天氣或干旱范圍進一步發展。

        8)災害性天氣已對群眾生產生活造成重大損失和影響,以及上述災害已經啟動Ⅲ級響應但仍可能持續發展或影響其他地區的。

        11.3   較大氣象災害(Ⅲ級)   

        1)暴雨:過去24小時內全區有3個及以上鄉鎮出現暴雨天氣,造成較大影響并且暴雨天氣可能持續。

        2)暴雪:過去24小時內全區有2個及以上鄉鎮出現10毫米以上降雪,且積雪深度10厘米以上,并預計未來24小時上述地區降雪天氣仍將持續。

        3)寒潮:預計未來48小時全區有7個及以上鄉鎮平均氣溫或最低氣溫下降13℃以上,并伴有5級及以上大風,最低氣溫降至4℃以下。

        4)大風:預計未來24小時全區有2個及以上鄉鎮可能受大風影響,平均風力可達7級以上,或者陣風9級以上。

        5)臺風:預計未來24小時將有強熱帶風暴影響我區,并可能對我區造成很大影響。

        6)高溫:過去48小時內全區有4個及以上鄉鎮連續兩天出現38℃及以上高溫天氣,且預計未來48小時上述地區高溫天氣仍將持續。

        7)干旱:全區有6個及以上鄉鎮達到氣象干旱等級中度干旱以上,并造成較大影響,且預計干旱天氣或干旱范圍進一步發展。

        8)連陰雨:過去72小時內全區有3個及以上鄉鎮連續三天出現連陰雨天氣,預計未來48小時上述地區連陰雨天氣仍將持續(3月1日~4月30日)。

        9)大霧:預計未來24小時全區有6個及以上鄉鎮將出現能見度小于500米的霧,其中有3個及以上鄉鎮將出現能見度小于200米的霧;或者已經出現并可能持續。

        10)各種災害性天氣已對群眾生產生活造成較大損失和影響,以及上述災害已經啟動Ⅳ級響應但仍可能持續發展或影響其他地區的。

        11.4   一般氣象災害(Ⅳ級)

        1)暴雨:預計未來24小時全區有3個及以上鄉鎮將出現暴雨天氣,造成較大影響;或者已經出現并可能持續。

        2)暴雪:預計未來24小時全區有2個及以上鄉鎮將出現10毫米以上降雪,且積雪深度5厘米以上。

        3)寒潮:預計未來48小時全區有7個及以上鄉鎮平均氣溫或最低氣溫下降10℃以上,并伴有5級及以上大風,最低氣溫降至6℃以下。

        4)臺風:預計未來24小時將有熱帶風暴影響我區,并可能對我區造成較大影響。

        5)高溫:預計未來72小時全區有4個及以上鄉鎮連續三天出現37℃及以上高溫天氣;或者已經出現并可能持續。

        6)雷電:預計未來24小時全區有4個及以上鄉鎮發生雷電活動的可能性非常大,并可能造成較大災害,或者過去24小時內全區有4個及以上鄉鎮已經受雷電活動影響,且可能持續。

        7)冰雹:預計未來24小時全區有1個及以上鄉鎮將出現冰雹,并可能產生較嚴重災害;或者過去24小時內已經出現并可能持續。

        8)霜凍:預計未來24小時全區有6個及以上鄉鎮將出現霜凍天氣。

        9)連陰雨:過去24小時內全區有3個及以上鄉鎮已經出現連陰雨天氣,預計未來48小時上述地區連陰雨天氣仍將持續(3月1日~4月30日)。

        10)大霧:預計未來24小時全區有6個及以上鄉鎮將出現能見度小于1000米的霧,其中有3個及以上鄉鎮將出現能見度小于500米的霧;或者已經出現并可能持續。

        11)霾:預計未來24小時全區有6個及以上鄉鎮將出現霾天氣。

        12)各種災害性天氣已對群眾生產生活造成一定損失和影響。

        由于各種災害在我區不同地區和不同行業造成影響程度差異較大,各有關部門應根據實際情況,結合以上標準,在充分評估基礎上,適時啟動相應級別的災害預警和應急響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