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革新余市委會:?
衷心感謝貴單位對我市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工作的關注與支持,貴單位在市政協十屆五次會議上提出的《推動集體林改再出發開辟興林富民新前景》(第041號)提案收悉。提案中對我市集體林改現狀的分析深刻透徹,指出的問題切中要害,提出的對策建議極具針對性與可操作性,為我們進一步深化集體林改工作提供了重要參考和寶貴思路。現就提案有關內容答復如下:?
一、關于“發展以股份合作為主導的適度規模經營”方面。我市各級林業部門面對長期以來林權碎片化嚴重、林農投融資渠道狹窄等阻礙林業發展的“卡脖子”難題,創新成立多家林權收儲平臺,構建代償收儲機制,通過“三化聯動”、化零為整等措施,累計收儲林地5.41萬畝,讓上百戶林農從中受益,推動林地資源從“分散經營”邁向“集約管理”。
一是搭建“集約化”收儲平臺。按照“政府引導、市場化運作、農戶自愿”原則,先后成立了新余市農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分宜縣鈐陽農林發展有限公司和渝水區林泉生態農業發展有限公司等多家林權收儲平臺。新余市農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簡稱“新余農發集團”)是經新余市政府批準成立的市屬一類國有企業,專注于農林水業務,致力于打造綠色生態產業。分宜縣鈐陽農林發展有限由分宜縣國家現代農業示范區管委會出資設立,作為縣管企業參照正科級單位管理,注冊資本高達5000萬元;渝水區在區投控集團下成立“渝水區林泉生態農業發展有限公司”,為區級林業收儲平臺。二是推進“產業化”再經營。渝水區對前期由集體經營、承包到期不再流轉或愿意出讓的21620畝集體林地,將經營權流轉至渝水區林泉生態農業發展有限公司,依托國有林場技術和項目優勢,由林泉公司與百丈峰國有林場簽訂林地合作經營協議,納入國有林場統一經營管理范圍開展合作經營。2025年,渝水區申報森林可持續經營項目3900畝,其中良山林場555畝、珠珊林場746畝集體林地納入可持續經營范圍,依托百丈峰林場技術力量開展項目經營。新余市農發集團依托我市國有林場技術優勢,與林場攜手開展深度合作,共同推進林地規模化、集約化的委托經營,以國有林場為核心紐帶,有效整合了各方優勢資源,共建托管林地33278畝。三是實現生態與經濟雙贏。市農發集團累計收儲分散林地5.2萬畝,連片經營率達85%,林地流轉價格從50元/畝提升至100元/畝,農戶年均增收3000元/戶。過去因林地碎片化導致難以開展機械化作業、無法進行統一病蟲害防治的難題得到徹底解決,如今不僅實現了機械化作業全覆蓋,還建立起完善的病蟲害統防統治體系。通過統一引進優良林木品種、推行標準化種植技術,預計林木產量將提升30%以上,單位經營成本大幅降低,林業生產效率顯著提高。開展珍稀樹種(楠木、青岡、馬褂木等)培育,以及多用途速生林(麻櫟、木荷)等更新造林,面積達1.1萬畝;實施鄉土闊葉珍稀樹種林改培,面積1.5萬畝;開展林下種植中藥材,面積1250畝。林下經濟產值突破2000萬元,帶動就業500余人。
二、關于“適度放寬集體林地中的“商品林”和“其它林地”的管理”方面。我市按照省林業局出臺的《江西省深化林木采伐“放管服”改革十項便民舉措》要求,結合實際抓好落實。一是規范采伐限額管理。開展“人工商品林主伐限額五年總控,年采伐量按經營方案確定”的采伐限額管理改革試點。集體林對林業經營者實行林木采伐限額五年總額控制政策。根據森林資源保護和科學經營實際需要,撫育采伐、低產低效林改造分項限額不足的,可調整使用主伐和更新采伐限額。二是告知承諾制審批。采伐集體人工商品林蓄積量不足30立方米的實行采伐告知承諾制審批。分宜縣制定了《創新林木采伐管理制度實施方案》,已將承諾制審批采伐證辦理下放至鄉鎮分中心,鄉鎮分中心發放30立方米以下承諾制林木采伐許可證;渝水區積極探索和完善林木采伐管理機制,對28起蓄積量不足30立方米的集體人工商品林采伐實行告知承諾制審批。三是探索放開疫木采伐審批。通過“疫木閉環管理+審批服務提速”,今年以來已審批疫區松木采伐1476.3立方米,釋放林地資源380余畝;仙女湖區對林農小額采伐實行告知承諾制審批,通過承諾制辦理采伐50起。
三、關于“健全以“抵押貸款+林業保險”為主導的林業金融支持”方面。一是建立了林權貸款擔保代償工作制度。全市擔保保證金總額2500萬元,破解林權價值認定難、監管難、處置難等問題。僅去年,林權融資貸款7008.6萬元,同比增加1289.6萬元,增幅22.55%。如分宜縣鈐陽農林發展有限公司與分宜縣中小企業融資擔保公司、分宜九銀村鎮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方共同簽訂了《分宜縣林權融資擔保和代償收儲合作協議》,公司與商業銀行合作開展林權貸款代償收儲擔保普惠金融服務,采用貸前評估、貸時擔保、逾期代償的林權融資新模式,九江銀行向公司授信1000萬元。渝水區依托市場模式,聯合區金融中心、擔保公司采用融資擔保、貸款貼息、擔保費補貼等組合方式,創新推出“渝林貸”擔保產品,獲銀行100萬元以上授信林企9家,500萬元以上授信的4家。二是積極推廣各類森林保險。加強與保險公司的對接,優化流程,規范投保理賠。對于商品林、油茶及中藥材等特色保險,根據經營主體規模分類施策:種植大戶可通過平臺自主提交投保申請,上傳林地權屬證明、種植面積等資料,實現投保理賠標準化、透明化。僅2024年,全市森林保險投保面積235.7萬畝、保費634.6萬元、賠付金額82.86萬元,有效增強林業經營主體風險防范能。
四、關于“完善以林業產業用地為主導的產業要素保障”方面。制定了《新余市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負面清單》,從集體林地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三權分置”、激活集體林地發展潛力、推進森林科持續經營等七大方面制定了負面清單共30余條負面清單。如林地承包合同生效后,不得以未登記頒證為由解除承包關系;在承包期內,發包方不得無故收回承包林地,除非出現承包人自愿退出且符合規定程序,或承包人死亡無合法繼承人等法定情形;參與林權流轉的社會資本必須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要求,不得通過不正當手段獲取林地經營權,如欺詐、脅迫農戶等行為;林權流轉過程中,合同必須規范,嚴禁簽訂陰陽合同或存在其他損害農戶利益的合同條款。
再次感謝貴單位對我市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工作的關心與支持,希望繼續關心和關注林業改革發展工作,共同推動我市林業各項工作取得新成效,實現興林富民的美好愿景。
新余市林業局
2025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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