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渝教體字〔2024〕29號
關于進一步做好全區中小學教材教輔征訂及讀物規范化管理的通知
各鄉鎮(辦)中學、區直學校,仙來小學、黃岡學校:
為嚴格落實《江西省中小學教材選用管理實施細則》(贛教基字﹝2023﹞43號)、《江西省中小學教輔材料評議及選用管理實施細則》(贛教基規字﹝2023﹞4號)、《江西省教育“三違”問題處理細則(試行)》(贛教辦字﹝2021﹞18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本區實際,現就進一步做好全區中小學教材教輔征訂及讀物規范化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嚴格落實教材教輔材料管理政策
嚴格落實江西省教育廳、新聞出版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做好中小學教輔材料選用和新余市中小學教學用書征訂的相關文件精神。各中小學校務必嚴格按照省市當季的《推薦目錄》選用各年級各學科教材教輔材料,執行“一科一輔”教輔材料選用要求。
任何進校園進課堂進頭腦的教輔材料,必須嚴格遵守“凡進必審”的政策,尊重學生認知規律及不同學段學生的認知特點,小學三到六年級主要涉及語文、數學、英語、美術四門學科;初、高中各年級涉及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生物、道德與法治(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等九門學科,凡所涉的教輔材料將以同步練習冊、學業水平考試教輔材料、寒暑假作業、讀寫類、圖冊類等呈現。各中小學不得向小學一、二年級推薦、征訂任何教輔材料,不得向初中畢業年級推薦暑假作業,不得向高中畢業年級推薦寒暑假作業。
二、嚴格做好教材教輔材料征訂和無償代購工作
全區各中小學所需教輔材料,必須按照省市《推薦目錄》征訂,嚴禁隨意擴大征訂范圍,嚴禁增加征訂品種、增刪冊次,嚴禁搭售其它任何教輔材料和其它學習資料并向學生家長收取費用。不得委托不具備發行資質的單位、部門或個人發行代購中小學教輔材料。中小學教輔材料的購買與使用實行自愿原則,各學校、教師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強迫學生訂購教輔材料。
各校要規范化管理,對學生自愿購買省市《推薦目錄》內的中小學教輔材料,學校可以統一代購,但不得從中牟利。其他教輔材料由學生和家長自行在市場購買,學校不得統一征訂或提供代購服務。鼓勵有條件的學校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提供免費教輔材料。
三、嚴格規范中小學教材教輔進校園
為推進“雙減”工作,規范中小學辦學行為,保障學生身心健康,持續規范好全區中小學教材教輔讀物管理,嚴禁任何單位、學校、教師或個人向學生違規推銷或變相推銷教輔資料,執行“七個嚴禁”。一是嚴禁學校或教師向學生推薦上級教育主管部門確定的推薦目錄以外的教輔資料及其他學習資料;二是嚴禁學校或教師違反自愿原則,強制或變相強制學生訂購教輔材料及課外讀物、報刊雜志。三是嚴禁學校指使、授意、默許或縱容以學生家長委員會或學生自發等名義違反規定,為學生統一征訂或代購省市確定目錄之外的教輔材料。四是嚴禁教師強迫、引導、誘導、暗示學生訂購“一科多輔”,誘導學生到指定的書店購買教輔資料或學習資料;五是嚴禁學校向家長推銷或者變相推銷教輔圖書;六是嚴禁學校或教師借統一代購教輔資料之機收取回扣、從中牟利。七是嚴禁教輔類商業廣告和商業活動進校園,包括接納或協助教輔資料經營發行機構或個人進入校園,借報告、講座、捐贈等活動為幌子,宣傳、推薦和推銷教輔資料。
四、嚴格校園課外讀物推薦備案及違規舉報
各中小學要根據《江西省中小學課外讀物進校園管理辦法》,緊扣時間節點,及時登錄“全國中小學管理系統”,對當年進校園課外讀物推薦情況進行備案。區教體局堅決維護群眾利益,開通舉報電話0790-6239030。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強化責任落實。各校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視中小學教材和教輔讀物管理工作,切實增強工作責任感,實行書記(校長)負責制,自覺遵守有關規定,加大監管力度,自查自糾,常抓不懈,堅決杜絕違規行為,共同營造風清氣正的良好教育環境。
(二)完善管理制度,健全工作機制。各學校要組織全體教師深入學習教育部、省市區有關文件精神,進一步規范學校教材教輔征訂及讀物規范化管理工作,完善學校教材教輔讀物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常態化長效化工作機制。堅持杜絕違規訂購或推銷教輔材料的行為,
(三)加強監管問責,加大處罰力度。各中小學要嚴格執行上級省市區相關文件精神,按照“誰主管誰負責”原則,落實責任,將“七個嚴禁”貫穿到日常監管中。教體局將加強監督,加大問責處罰力度,對違反相關規定的學校、教師個人,一經查實,一律按照《江西省教育“三違”問題處理細則(試行)》《江西省中小學教師違反職業道德行為處理實施辦法》(贛教發﹝2019﹞7號)等相關文件規定進行嚴肅處理。
渝水區教育體育局
2024年3月13日
新余市渝水區教育體育局辦公室 2024年3月13日印發

贛公網安備 3605020200009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