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水區人民政府
關于調整《渝水區礦山和尾礦庫安全生產包保
責任制》的通知
渝府發〔2026〕2號
各涉礦鄉鎮、礦山和尾礦庫企業:
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強化安全責任落實,織密織牢安全生產責任網,壓實礦山安全監管監察責任,消除安全監管盲區,有效防范化解安全風險,提升我區礦山和尾礦庫安全監管水平。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礦山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廳字〔2023〕21號)《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關于印發<關于進一步強化安全生產責任落實堅決防范遏制礦山重特大事故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礦安〔2022〕70號)精神和工作部署,結合我區實際,調整了《渝水區礦山和尾礦庫安全生產包保責任制》,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徹執行。
渝水區人民政府
2026年2月13日
渝水區礦山和尾礦庫安全生產包保責任制
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于防范化解尾礦庫安全風險的決策部署,堅決遏制非煤礦山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發生,進一步壓實安全生產責任,現將2026年度全區礦山和尾礦庫包保責任人名單予以公布(詳見附件)。
各有關責任人要按照“分級屬地”管理原則,切實擔起防范化解礦山和尾礦庫安全風險工作責任,認真落實包保職責和安全管理各項工作,開展安全督導檢查,確保全區礦山和尾礦庫安全穩定。
一、總體要求
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依據黨中央、國務院《地方黨政領導干部安全生產責任制規定》,認真落實上級工作部署,壓緊壓實安全生產責任,有效管控風險,消除事故隱患,預防生產安全事故發生。
二、工作目標
建立健全并落實區、鄉(鎮)兩級地方領導包保、屬地鄉(鎮)干部和礦山企業主要負責人各自在包保范圍內對防范化解礦山和尾礦庫安全風險工作職責,形成嚴密的安全包保體系,推動礦山和尾礦庫安全高質量發展,有效預防生產安全事故發生。
三、落實包保責任主要內容
(一)區級包礦領導工作職責:
1.監督指導企業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和指示批示精神,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安全生產決策部署;
2.每季度聽取聯系包保企業安全生產工作情況報告,研究解決聯系包保企業提出相關問題的對策措施;
3.每半年至少調研一次礦山和尾礦庫安全生產工作,提出具體工作要求,協調解決實際困難和問題;
4.督促相關部門開展安全監管和執法檢查,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定期組織開展礦山和尾礦庫安全生產檢查、巡查;
5.督促相關部門強化應急準備,積極開展應急救援,妥善處置礦山和尾礦庫突發事件。
(二)礦山主要負責人包保責任:
主要負責人是礦山和尾礦庫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
1.嚴格執行礦領導帶班下井制度,礦長(主要負責人)每月帶班下井時間不少于10次,礦山實際控制人每月在生產現場履行安全生產職責不少于10個工作日,每月組織研究一次安全生產重大問題,形成會議紀要。
2.嚴格制定并落實重大風險隱患防控責任,落實極端天氣停產撤人措施。
3.建立健全礦山企業安全管理機構,地下礦山要配齊“五職礦長”,配齊配強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建立健全監督考核機制,把安全管理職責、安全生產責任層層落實到位。
4.加強對外包工程的監督和管理,對承包單位實施統一管理,做到管理、培訓、檢查、考核、獎懲“五統一”,嚴禁“以包代管、包而不管”。
5.嚴格控制礦山生產規模,嚴格按照開發利用方案、開采設計、安全設施設計等經安全監管部門審查通過的設計進行建設和生產,嚴禁“以采代建”,嚴禁超設計能力開采。
6.尾礦庫企業要建立完善在線安全監測系統,確保有效運行。濕排尾礦庫要實現對壩體位移、浸潤線、庫水位等的在線監測和重要部位的視頻監控,干式堆存尾礦庫要實現對壩體表面位移的在線監測。
7.開展尾礦庫環境風險評估和應急資源調查,編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和設備,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綜合應急預案演練或者專項應急預案演練,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現場處置方案演練。儲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和物資,確保上壩道路、通信、供電及照明線路可靠和暢通。
8.礦山和尾礦庫要建立健全防汛責任制,汛期實施24小時監測監控和值班值守,建立健全尾礦庫安全生產事故和突發環境事件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定期開展尾礦庫隱患排查治理,及時消除隱患,確保尾礦庫安全運行。應當保證尾礦庫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所必需的資金投入,建立相應的安全管理機構或者配備相應的安全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直接從事尾礦庫放礦、筑壩、巡壩、排洪和排滲設施操作的作業人員必須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書,方可上崗作業。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明確責任。包保責任人要按照工作職責要求,厘清工作思路,明確工作重點,夯實工作責任,建立工作臺賬,開展動態管理,確保措施有落實,推進有力度,聯系包保有實效。
(二)聯合協作,完善體系。充分發揮鄉(鎮)和各部門在包保聯系工作的重要作用,涉及到需要部門之間聯合協作的,鄉(鎮)要及時報告區人民政府包保領導,協調相關部門,共同推進礦山和尾礦庫安全生產工作,在實際工作中進一步完善監管責任體系。
(三)嚴明紀律,務求實效。要按照“聯系包保不包辦、參與不干預、幫忙不添亂”的原則,切實解決企業安全生產實際問題,防止走過場和搞形式,全力推動企業安全發展。要嚴明工作紀律,嚴格執行黨風廉政建設等要求。
(四)加強信息公告,主動接受監督。包保責任人員的工作崗位調整的應及時報告區安委辦進行變更,防止掛空和制度落實不到位等問題。區安委會每年定期更新年度包保責任表,并在政府
門戶網站或主流媒體上公告主動接受新聞輿論和社會公眾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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