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水區人民政府辦公室機構職能
一、主要職責
(一)負責區政府會議的會務工作,協助區政府領導同志組織實施會議決定事項。
(二)協助區政府領導同志組織起草或審核以區政府、區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公文。
(三)辦理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及其各部門與區委的公文呈(傳)閱,提出貫徹意見,報區政府領導同志決定。
(四)研究區政府各部門和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管委會請示區政府的事項,提出審核意見,報區政府領導同志決定。
(五)根據區政府領導同志的指示,對區政府各部門間相互協商后仍有爭議的問題提出處理意見,報區政府領導同志決定。
(六)督促檢查區政府各部門和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管委會對國務院、省政府、市政府和區政府公文、會議決定事項以及區政府領導同志有關指示的執行落實情況,及時向區政府領導同志報告。
(七)負責與區人大、區政協聯系,組織、督促有關部門和單位及時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
(八)根據區政府領導同志的指示,組織專題調查研究,及時反映情況,提出建議。
(九)指導、監督全區政務信息公開工作。
(十)負責區政府值班工作,及時報告重要情況,傳達、督辦省政府、市政府和區政府領導指示,協調、指導全區政府系統值班工作。
(十一)負責區政府及辦公室公文出臺前的法規性審核和解釋工作,協調、銜接區政府負責法制的部門做好區政府規范性文件、合同的合法性審查工作和區政府重大決策的法律咨詢組織工作。
(十二)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對外方針政策和港澳工作政策法規,協調處理全區重大涉外和涉港涉澳工作。協助管理全區因公出國(境)和邀請外國人來渝訪問工作。
(十三)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加強政務服務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以及區委、區政府關于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加強政務服務工作的決策部署。負責牽頭擬訂全區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加強政務服務的政策、制度、辦法、標準并組織實施。負責指導并推進全區政務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協調、督促考核全區政務服務和政府職能轉變工作,指導、開展相關教育培訓、調查研究與評估分析工作。負責區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
(十四)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金融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并組織實施全區金融業發展規劃、政策措施。配合協調駐區金融監管部門開展金融監管活動,對全區金融機構實施監管。牽頭組織開展全區防范和處置非法金融業務活動等。組織推進全區金融改革創新。指導和支持地方金融行業協會規范發展。
(十五)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辦公信息
1.辦公地址:新余市渝水區抱石大道東路32號
2.辦公時間: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14:00——18:00
3.負責人姓名:黨組書記、主任黃明
4.聯系方式:聯系電話:0790-6222772;郵編:338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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