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水區人民政府
關于羅丹等同志職務任免的通知
各鄉鎮(辦事處),區政府各部門,區直各單位:
經區人民政府研究決定:
羅丹同志任渝水區司法局孔目江司法所所長(試用期一年);
劉寶同志兼任城北街道辦事處副主任;
蔣清林同志兼任城南街道辦事處副主任;
錢唆皮同志兼任袁河街道辦事處副主任;
歐陽健同志兼任仙來辦事處副主任;
張建兵同志兼任新鋼街道辦事處副主任;
王志軍同志兼任孔目江街道辦事處副主任;
免去羅毓同志的渝水區司法局袁河司法所所長職務;
免去郭小梅同志的渝水區司法局珠珊司法所所長職務;
免去簡雁輝同志的渝水區財政局副局長職務;
免去胡草孫同志的渝水區審計局副局長職務;
免去簡海兵同志的渝水區司法局副局長職務。
渝水區人民政府
2026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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