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區審計局深入貫徹落實區委、區政府法治政府建設統一部署和要求,立足審計監督本職,嚴格對照法治政府建設各項規定,切實以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提升審計工作質效,現將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設工作情況報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設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強化政治引領,把牢法治建設正確方向
始終堅持黨對審計法治建設的全面領導,將政治建設擺在首位,把法治政府建設納入全局工作總體規劃,與審計業務工作同部署、同推進、同督促、同考核,確保審計法治建設始終與區委、區政府中心工作同頻共振。一是健全常態化學法機制,將習近平法治思想、憲法、審計法及實施條例、黨內法規等納入局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干部職工政治理論學習的核心內容,全年組織專題學習研討2次,開展法律法規集中培訓4場,切實提升領導干部依法決策、審計人員依法履職的能力和水平。二是壓實法治建設主體責任,成立由局主要負責人任組長、分管負責人任副組長、各股室負責人為成員的法治政府建設工作領導小組,明確任務分工、細化工作舉措、設定時間節點,形成“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各股室協同抓”的工作格局。三是堅持正確政治方向,嚴格貫徹中央審計委員會歷次會議精神,堅決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及地方區委、區政府關于法治政府建設的重大部署,始終把政治要求貫穿審計法治建設全過程、各環節,切實把黨的領導體現到審計立項、實施、報告、整改等每一個關鍵節點,確保審計法治建設始終沿著正確政治方向前進。
(二)依法履職盡責,提升審計監督法治效能
2025 年,全局始終堅守審計監督職責定位,緊扣區委、區政府中心工作,科學統籌、精準施策,全力推動年度審計任務落地落實。全年共完成審計項目16個,堅持圍繞中心、突出重點,審計監督深度和廣度不斷提升,監督領域涵蓋財政預算執行情況、重大政策措施落實落地情況、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履行情況、自然資源資產開發利用與保護情況、教育領域民生資金撥付使用及管理情況等重點方面,有效實現對關鍵領域、重點資金、重要崗位的常態化監督,為區域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提供堅實審計保障。
(三)規范權力運行,健全審計法治制度體系
以制度建設為抓手,嚴格落實行政執法各項規定,推動審計執法行為標準化、規范化,從源頭上防范審計風險。一是細化執法流程,明確操作標準,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等法律法規為根本遵循,結合審計執法工作特點,針對審計立項、調查取證、報告出具、處罰執行等關鍵環節,明確各環節的工作標準、操作要求、責任主體和完成時限,細化執法流程節點,讓每一項執法行為、每一個工作步驟都有章可循、有規可依,有效杜絕執法隨意性;二是堅持過罰相當,規范處罰裁量,嚴格遵循“過罰相當、寬嚴相濟、公平公正”的原則,堅決避免“畸輕畸重”“同案不同罰”“罰過不相當”等問題。嚴格落實“首違不罰”“輕微免罰”等柔性執法要求,做到處罰與教育相結合,堅決杜絕“只罰不改”“過度處罰”,切實維護行政執法的公正性和公信力。
(四)深化普法宣傳,落實“誰執法誰普法”責任
堅持普法與執法深度融合,創新普法形式、豐富普法內容、拓寬普法渠道,切實營造“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良好審計法治環境。以審計開放日活動為抓手,積極邀請被審計單位負責人、相關群眾代表走進審計機關,采用“政策介紹+座談交流+現場觀摩”的形式,搭建起社會公眾與審計機關的高效溝通橋梁。活動中,重點宣傳審計法及相關配套法規,詳細介紹審計工作流程、監督重點和政務公開內容,切實落實“誰主管誰普法、誰執法誰普法”主體責任。
二、2025年度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存在的主要問題
2025年,區審計局在推進依法治理、依法行政過程中,始終堅守審計職責定位,扎實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各項工作,有效完成了年度各項工作任務,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對照法治政府建設的更高標準和審計工作高質量發展的新要求,仍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一是法治宣傳方式不夠創新,普法工作仍以傳統宣傳模式為主,宣傳內容、方式方法相對單一,缺乏針對性和吸引力,普法抓手較少。對利用微信公眾號等新興網絡媒體推進普法工作的研究不夠深入、探索不夠大膽。二是審計人員法治素養有待進一步提升,部分審計人員對新修訂的法律法規、跨領域專業法律知識的理解和應用能力不足,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解決復雜審計問題的能力有待加強。
三、2026年度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工作打算
(一)強化理論武裝,持續筑牢法治思想根基
把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作為長期政治任務,持續深化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干部職工常態化學法機制,重點學習新修訂的法律法規、審計領域最新政策文件,推動法治思想入腦入心、落地生根,切實提升全體審計人員的法治思維和依法履職能力。
(二)聚焦主責主業,持續提升審計法治效能
緊扣地方區委、區政府中心工作,科學謀劃2026年審計項目計劃,持續深化財政、民生、重大項目、經濟責任等重點領域審計,堅持依法審計、客觀求實,不斷提升審計監督的精準性和有效性;進一步完善審計整改閉環管理機制,推動審計整改從“治標”向“治本”轉變,強化審計成果轉化應用,為區委、區政府決策提供更具針對性、可操作性的審計建議。
(三)加強隊伍建設,持續鍛造審計法治鐵軍
圍繞復合型審計法治人才培養,制定針對性培訓計劃,開展大數據審計、法律法規、工程審計等跨領域培訓,推行“以審代訓”“師徒結對”“案例練兵”模式,在實戰中提升審計人員的專業能力和法治素養;嚴格行政執法人員資格管理,做好執法證年檢、新考工作,優化審計隊伍年齡結構和專業結構,著力打造一支政治過硬、業務精通、作風優良、執法嚴明的審計法治隊伍。
(四)創新普法形式,持續營造良好法治環境
深化“誰執法誰普法”責任制,推動普法與審計執法、審計整改、審計服務深度融合,針對不同被審計單位特點開展精準普法;創新社會面普法形式,結合新媒體平臺打造審計法治宣傳品牌,通過短視頻、圖文解讀、線上答題等形式,提升審計法治宣傳的趣味性和傳播力;依托憲法宣傳周等節點,開展多形式、多層次的普法活動,進一步提升審計法治的社會認知度和影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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