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化掃黑除惡領域的群眾身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集中整治,嚴打“村霸”“鄉霸”“沙霸”“礦霸”“街霸”“市霸”和殯葬領域的黑惡勢力,進一步增強人民群眾的安全感、滿意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有組織犯罪法》的相關規定,特向社會公開征集線索。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線索征集范圍
(一)采取暴力、“軟暴力”等手段把持基層政權、操縱破壞基層換屆選舉、壟斷農村資源、侵吞集體資產,利用家族、宗族勢力橫行鄉里、稱霸一方、欺壓殘害百姓的“村霸”“鄉霸”類黑惡勢力;
(二)在土地資源、水資源、礦產資源、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等自然資源領域,糾集社會閑散人員、前科劣跡人員,實施非法占地、濫開濫采、暴力拆遷、隨意毆打群眾、惡意競標、暴力圍標、強攬工程等“沙霸”“礦霸”類黑惡勢力;
(三)在城市街道、商業街區等公共場所或流動人口聚集地,拉幫結派、尋釁滋事、打架斗毆、強拿硬要、稱王稱霸、壟斷經營等破壞地方治安秩序,拉攏利用、操縱控制、組織未成年人進行有償陪侍、故意傷害、敲詐勒索等違法犯罪活動或違反治安管理活動的“街霸”類黑惡勢力;
(四)在工程建設、交通運輸、市場流通、自然資源、文化旅游等行業領域,欺行霸市、非法經營、強買強賣、敲詐勒索、非法收取保護費、看場費、進場費,暴力打壓競爭對手,破壞正常經營秩序的“市霸”類黑惡勢力;
(五)在殯葬領域及關聯行業存在的強迫交易、尋釁滋事、敲詐勒索、串通招投標、非法占用耕地(林地)、非法轉讓土地使用權等黑惡痞霸勢力;
(六)國家公職人員縱容、包庇黑惡違法犯罪活動,為黑惡霸痞勢力充當“保護傘”的違紀違法行為;
(七)其他屬于涉黑涉惡的問題線索。
二、舉報方式
舉報人可采取電話、電子郵箱、信函、上門等方式進行舉報。電話和上門舉報時間為工作日9:00-12:00、14:00-18:00,其他舉報方式無時間限制。
(一)渝水區掃黑辦
舉報電話:0790-6227311
電子郵箱:ysqshb@163.com
來信地址:新余市渝水區人民政府綜合樓316室
(二)渝水公安分局掃黑辦
舉報電話:0790-7096080
電子郵箱:ysfjxzdd@163.com
舉報地址:新余市渝水區升恒路733號渝水公安分局刑偵大隊213室
(三)袁河公安分局掃黑辦
舉報電話:0790—6291001
電子郵箱:yhfjshb1@163.com
舉報地址:新余市渝水區冶金路袁河公安分局刑偵大隊105室
三、補充說明
(一)有組織犯罪,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條規定的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有組織犯罪法》第二條規定的惡勢力組織犯罪;
(二)“軟暴力”是指行為人為謀取不法利益或形成非法影響,對他人或者在有關場所進行滋擾、糾纏、哄鬧、聚眾造勢等,足以使他人產生恐懼、恐慌進而形成心理強制,或者足以影響、限制人身自由、危及人身財產安全,影響正常生活、工作、生產、經營的違法犯罪手段;
(三)誠摯歡迎社會各界、廣大群眾積極主動監督,如實反映問題線索。舉報人檢舉、揭發、提供的線索要盡量詳細,包括被舉報人的基本情況、實施違法犯罪的時間、地點、經過、結果等有關違法犯罪的具體內容及相關證據材料。鼓勵實名舉報,對檢舉、揭發黑惡犯罪線索經查證屬實的,公安機關將按照相關規定予以獎勵。舉報人不得虛構、夸大、捏造事實誣陷他人,嚴禁借舉報名義對他人誣告,違者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同時,敦促參與以上違法犯罪人員主動投案自首,爭取寬大處理。
(四)對舉報提供線索者,我們將嚴格保密,依法保護;對打擊報復舉報人的,公安機關將堅決依法從嚴懲處。
特此通告。
渝水區平安辦
2025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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