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公布新余市公安局渝水分局2025年度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的公告
為進一步規范重大行政決策行為,促進依法、科學、民主決策,提高決策質量和效率,根據《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713號)、《江西省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江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47號)等規定,新余市公安局渝水分局對本年度全局重點工作做了篩查,本年度暫無重大行政決策項目。
特此公告。
新余市公安局渝水分局
2025年12月31日

贛公網安備 3605020200009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