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公安局渝水分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本報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以下簡稱新《條例》)和國務院辦公廳政府信息與政務公開辦公室關于印發《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格式》的通知(國辦公開辦函〔2021〕30號)要求,由渝水分局結合有關統計數據編制。本年度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總體情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一、總體情況
2021年渝水分局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嚴格落實《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實施細則的通知》(國辦發〔2016〕80號)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2021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國辦發〔2021〕12號)的要求。同時積極對《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2021年江西省政務公開工作方案的通知》(贛府廳字[2021]30號)、《宜春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關于2021年宜春市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宜府辦字〔2021〕33號)和《XX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關于2021年XX縣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宜府辦字〔2021〕32號)明確目標任務,緊緊圍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社會群眾關注關切,著力提升政府信息公開質量,推進拓寬政府信息公開渠道,不斷增強政府信息公開實效。
(一)主動公開
2021年,渝水分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30條,公布內容包含機構職能、業務工作、財政預決算、公示公告、行政法規、公共服務等信息。其中,工作動態20條、行政處罰2條、法規文件6條、其他類信息2條。我局結合工作實際和人民需求,大力推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二)依申請公開
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0條。
(三)政府信息管理
將公安工作放在渝水發展大局中去謀劃部署,嚴打經濟犯罪、強化疫情防控,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和“我為群眾辦實事”活動,為渝水高質量發展營造了優質高效的服務環境。
2021年以來,舉辦各類群眾座談會21場次,征求各類意見建議45條;開展“四長訪基層”活動30余次,收集意見建議66條,撰寫調研8篇;活動以來,先后為群眾辦實事、辦好事1500余件,為群眾挽回經濟損失700余萬元,收到錦旗、感謝信100余面(封)。
將繼續高度重視信息公開的監督和審查工作,對政務公開網站發布的相關信息進行事前、事后的審核,逐字逐句的審閱,確保公開信息的精準。
(四)平臺建設
持續推進“國家反詐中心app”和“交所融合”業務。按照省公安廳黨委的統一部署, “交所融合”業務再升級,全區15個派出所戶籍窗口全部開展“交所融合”業務。人民群眾通過“交所融合”在派出所辦理各類業務2000余件,給人民群眾的工作、生活帶來極大方便。
同時開通“渝水公安”微信視頻號,形成分局官方微博、微信、今日頭條、抖音、視頻號新媒體聯動平臺。及時編發推送了 “民警撐傘包扎溫馨守護受傷老人”等一大批正能量、有看點、受歡迎的視頻信息,獲中國長安網、中國網、人民日報、央視新聞等中央、省、市新媒體轉發。共編發微信信息386條,閱讀量47萬余人次;推送抖音視頻89條,累計播放量1100余萬人次。實現了以“渝水公安”微信公眾號、抖音號等新媒體平臺為龍頭、傳統媒體與新媒體有機結合的全媒體宣傳矩陣。
(五)監督保障
為保證政務公開工作持續有力推進,于2021年先后印發《關于調整渝水公安局政府信息公開領導小組的通知》、《渝水公安局2021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和任務分解》,成立了渝水分局公安局政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明確了各自的工作任務,分局也成立了監督政務公開工作的主管部門,不斷加強對局屬各部門政務公開工作的日常指導和監督檢查。
同時,為進一步提高工作業務水平,積極組織我局各單位政務公開工作人員開展公安系統內部政務公開工作培訓學習,不斷夯實業務基礎。并建立了工作交流群,隨時交流工作經驗和體會。按照市政府要求,組織各部門按時編制完成《渝水公安分局戶籍領域政務公開標準目錄》。進一步規范了我局政務公開工作的流程,進一步完善本單位政府信息公開的內容審核、責任追究、保密審查、考核評估等監督保障機制。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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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一)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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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本年制發件數 |
本年廢止件數 |
現行有效件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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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章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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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范性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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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五)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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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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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許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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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六)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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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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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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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強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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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八)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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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本年收費金額(單位: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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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業性收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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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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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列數據的勾稽關系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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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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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企業 |
科研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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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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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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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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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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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開 |
1.屬于國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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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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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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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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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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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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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屬于行政執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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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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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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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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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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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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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復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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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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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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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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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處理 |
1.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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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請人逾期未按收費通知要求繳納費用、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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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總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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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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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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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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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訴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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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維護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
復議后起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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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維護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結果維護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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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2021年渝水分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仍存在一些問題,如政策解讀形式單一、力度不夠,公開平臺運維制度執行不到位,工作人員業務能力有待提升等。以上問題將在2022年工作中持續改進,具體舉措如下:
(一)進一步推進“一網通辦”平臺各項功能。把各部門、各方面的政策、法規、新聞動態及時通過平臺對外公布,為擴大政府信息公開的影響,使社會公眾進一步關注和參與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特別是在窗口單位與人民群眾聯系緊密的業務警種方面,研究推出一批新的網上辦理業務項目。通過“一網通辦”平臺深入推進公安“放管服”工作。
(二)進一步強化新媒體平臺建設和運行。充分利用圖文、視頻等多種形式,擴大我局政務公開工作的宣傳力度。創新思路,貼近民生,廣泛宣傳我局的各項重大行動、重要活動、便民利民措施等各項工作。把公安新媒體打造成密切聯系群眾、維護社會穩定、開展輿論引導,宣傳先進典型,講好公安故事,弘揚隊伍正能量的融合矩陣。
(三)進一步提升政務公開工作人員業務能力和水平。積極派員參加省廳、市局組織的政務公開業務培訓,定期組織學習和考試,組織貼近實際的實操演練。不斷提升工作人員應對復雜政務公開工作的能力。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2021年我單位無收取信息處理費的情況。

贛公網安備 3605020200009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