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水區林業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本報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以下簡稱新《條例》)和《國務院辦公廳政府信息與政務公開辦公室關于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有關事項的通知》(國辦公開辦函〔2019〕60號)要求,由渝水區林業局結合有關統計數據編制。本年度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總體情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本年度報告的電子版可以從渝水區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htfjpj.com/yushui/qlyj/xxgk_list2.shtml)下載。如對本報告有任何疑問,請與林潤根聯系(地址:新余市勞動北路46號,電話:0790-7138637,郵編:338000)。
一、總體情況
2021年渝水區林業局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嚴格落實政務公開工作有關要求,明確目標任務,緊緊圍繞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及社會群眾關注關切,著力提升政府信息公開質量,推進拓寬政府信息公開渠道,不斷增強政府信息公開實效。
(一)主動公開
1.決策公開
我局根據全面推進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的實施意見,組織學習重大決策法定程序、重大決策預公開制度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從堅持依法行政的高度,加深理解和認識,嚴格依據市、區相關程序和制度進行決策;采用意見征集信函、公告等形式收集建議、意見,2021年共征集2次。
2.管理公開
我局權責清單包括:行政許可16項,其他對外管理服務事項42項,行政處罰127項,行政強制21項。依據全面推進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的實施意見和市、區等上級要求,嚴格執行清單動態調整公開機制、行政執法公示制度等。同時強化監管,正確處理公開與保密的關系,努力實現工作的規范化、制度化和科學化,堅持“先審查、后公開”、“上網不涉密、涉密不上網”的原則,做到以制度管人、按程序辦事,確保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順利開展,確保不發生失、泄密問題。
3.服務公開
我局公開服務事項包括行政確認(5項)、行政獎勵(10項)、公共服務(1項)、行政給付(2項)、其他類權力(24項);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清單包含建設項目使用林地可行性報告編制、林木采伐作業設計書、森林資源的資產評估報告(限國有森林、集體森林)和生態公益林更新采伐調查設計文件等。我局在區政務服務中心設立專職人員負責網上申報和辦證等工作,實行承辦人員初審,股室負責人復審和局分管領導終審的審查制度和工作流程,切實做到任務到部門,責任到人頭。
4.結果公開
2021年,我局依據渝水區相關政策,及時執行落實重大決策、發展規劃及政府工作報告和政府決定事項等;對重大決策進行跟蹤反饋和評估;本年度沒有建議提案辦理情況。
5.執行公開
我局在重點領域方面公開了信息3條,主要為財政預決算和“三公”經費,在公共資源配置、重大建設項目批準和實施、社會公益事業建設等領域方面沒有需要公開事項。
(二)依申請公開
按照政府信息公開基本目錄和技術標準,以及區政府相關要求,我局面向社會公布監督電話(0790-7138636)、辦公地址(新余市勞動北路46號)、郵政編碼(338000)、電子郵箱(yl6222836@163.com)等,努力提高公開實效。本年暫時沒有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申請公開暫時沒有辦理情況。
(三)政府信息管理
安排專人具體負責政府信息公開各項工作,將主動公開目錄作為公開政府信息的重要依據,對所公開事項內容進行審核、把關,確保公開內容合法性、準確性、嚴肅性。嚴格落實信息公開“三審”制度,嚴把信息發布審核關,堅決杜絕涉密信息上網,本年度無涉密涉敏信息發布情況發生。
(四)平臺建設
在區政府辦和區大數據中心等部門的指導下,依托區林業局門戶網站,嚴格按照政府信息公開平臺規范化建設的要求,聚焦法定主動公開內容,及時調整優化網站欄目信息,確保群眾及時了解政務信息動態。按照目錄要求及時、準確公開各類相關信息,保障群眾知情權、監督權。
(五)監督保障
2021年,渝水區林業局為深入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加強組織保障,安排專人負責信息審核及發布工作,公開舉報電話,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做好日常信息發布逐級審核,確保信息的時效性、可靠性,2021年,本機關未收到有關政府信息公開的舉報投訴,本年度未開展社會評議,無政府信息公開責任追究情況。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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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一)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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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本年制發件數 |
本年廢止件數 |
現行有效件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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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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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范性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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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五)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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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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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許可 |
4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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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六)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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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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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 |
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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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強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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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八)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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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本年收費金額(單位: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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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業性收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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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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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列數據的勾稽關系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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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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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企業 |
科研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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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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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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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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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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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開 |
1.屬于國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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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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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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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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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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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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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屬于行政執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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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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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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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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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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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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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復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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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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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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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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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處理 |
1.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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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請人逾期未按收費通知要求繳納費用、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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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總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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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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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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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復議 |
行政訴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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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維護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
復議后起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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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維護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結果維護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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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1.2021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是在政府信息公開的全面性、有效性和特色性方面,我局仍存在許多不足, 與廣大群眾的要求有一定差距;二是少數股室報送信息主動性不夠,公布信息不及時。
2.下一步改進措施
一是要將繼續切實強化政務公開工作制度建設,采取有效措施,不斷規范工作程序,創新工作方式,使政務公開工作在制度化、規范化方面有新的突破。二是建立培訓工作機制,組織信息公開工作人員積極參加區政府組織的專業培訓,提高信息員的政策把握、解疑釋惑和回應引導能力,努力提升信息員的綜合信息的處置能力。三是加大對政務公開的督促檢查力度。實行有效監督,嚴格責任追究,確保政務公開規范、有序、客觀、真實,全面提高全局政務公開工作的質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2021年度我單位無收取信息處理費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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