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江西省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醫療機構制劑、中藥飲片和中藥配方顆粒支付管理目錄(2025年)〉的通知》政策解讀
近日,江西省醫保局會同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發布《關于印發〈江西省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醫療機構制劑、中藥飲片和中藥配方顆粒支付管理目錄(2025年)〉的通知》(贛醫保字〔2025〕3號)(以下簡稱《通知》)。現就有關內容解讀如下:
一、《通知》出臺背景
為進一步支持我省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助力中醫藥強省戰略,在醫保基金可承受的基礎上,將更多符合條件的醫療機構制劑、中藥飲片、中藥配方顆粒納入我省醫保支付范圍,更好滿足人民群眾中醫藥服務需求,保障參保群眾健康,江西省醫保局依規把更多療效確切、應用廣泛、群眾期盼的我省特色中藥飲片、醫療機構制劑、中藥配方顆粒等治療性產品,按程序動態調整納入我省醫保支付管理目錄。
二、《通知》主要內容和特點
一是中藥支付目錄范圍更寬,保障范圍更大。在執行國家新版醫保藥品目錄的基礎上,全省新增納入27個醫療機構制劑、21個中藥飲片、20個通用名(中藥配方顆粒名稱碼)中藥配方顆粒產品。目前共有268個醫療機構制劑、218個本省中藥飲片納入我省醫保支付范圍;共管理515個通用名中藥配方顆粒,其中499個通用名中藥配方顆粒納入我省醫保支付范圍,其他16個通用名中藥配方顆粒自費。
二是制劑目錄調增力度更大,支持國家區域醫療中心建設。實現全國首批跨省調劑使用的醫療機構制劑納入醫保支付范圍。《目錄》共新增27個醫療機構制劑,其中25個制劑來源于上海中醫藥大學附屬龍華醫院,經主管部門批準后調劑到龍華醫院江西醫院(江西中醫藥大學附屬醫院)使用,實現首個跨省醫療機構制劑納入醫保使用。
三是中藥配方顆粒準入更公平可及,支持醫藥企業發展。中藥配方顆粒納入我省醫保支付范圍,由產品準入調整為按通用名準入,即同通用名下中藥配方顆粒,不再區分藥品生產企業,同等納入我省醫保支付范圍,更加有利于公平可及。同時,考慮到醫保基金承受能力,《目錄》內中藥配方顆粒編碼遵照《國家醫療保障局辦公室關于印發醫保中藥配方顆粒統一編碼規則和方法的通知》(醫保辦函〔2022〕40號)要求執行,采用“中藥配方顆粒名稱碼”(編碼的第4部分,簡稱“通用名”)確定支付政策。借鑒部分省對中藥配方顆粒實行一定標準的參保人員先行支付比例的經驗做法,全省執行統一28%的個人先行自付比例。
《通知》內醫療機構制劑、中藥飲片自2025年2月1日起執行,《通知》內中藥配方顆粒將于2025年2月28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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