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醫療保障局
關于調整江西省“雙通道”藥品備案材料清單(2024年1月版)及備案期的通知
贛醫保字〔2024〕1號
各設區市醫療保障局,各相關單位:
為優化“雙通道”藥品備案管理服務流程,簡化參保群眾辦理“雙通道”藥品備案手續,根據《江西省醫療保障局辦公室關于做好〈江西省雙通道藥品分類管理名單〉的通知》(贛醫保辦字〔2022〕11號)、《江西省醫療保障局辦公室關于印發〈江西省“雙通道”藥品備案材料清單(2023版)〉的通知》(贛醫保辦函〔2023〕26號)等文件,現將《江西省“雙通道”藥品備案材料清單(2024年1月版)》印發給你們,同時,對“雙通道”待遇享受期進行調整,即在參保人員病情無明確變化時,雙通道藥品備案信息原則上一次備案,長期有效。請遵照文件要求,做好貫徹執行工作。本通知自2024年1月8日起執行。
江西省醫療保障局
2024年1月5日
(此件主動公開)

贛公網安備 3605020200009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