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溪鄉群體性事件處置預案
群體性事件是指十人以上聚眾擾亂社會秩序、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違法行為的事件。因其社會負面影響較大,已成為當前影響社會不穩定的一個重要因素。為及時穩妥有效地對群體性事件加以處理和控制,把矛盾化解在萌芽,把問題處理在基層,切實維護社會穩定。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意見》和省、市、區政法綜治工作會議精神,聯系本鄉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二十大及二十屆歷次全會精神為指導,堅持“打防結合、預防為主”的基本方針,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維護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
二、組織領導、人員分工及職責
鄉成立群體性事件處置指揮部
總指揮:吳磊
第一副總指揮:郭祥發
副總指揮: 周淑強、章勇
成 員:陳清林、吳晨龍、劉秋遜、胡海花、曾曉波、王宏偉、劉強、何留根、吳正根、劉翔飛、顧文彬、陳新江、龔小軍
鄉分管業務領導及責任村(單位)主要負責人為特別成員。
指揮部負責對群體性事件處置的總調度及處理督辦,指揮部下設現場處理組、警戒組、調查調處組、后勤保障組、醫療救護組:
(一)現場處理組:
組 長:周淑強
下分三個工作組:
第一工作組:
負責人:費冬冬
人員:陳清林、陳軍平
第二工作組:
負責人:陳娟
人 員:張翠、胡海花
第三工作組:
負責人:周淑強
人 員:陳文宇、何留根
責任村委、單位干部及新溪派出所干警分配到各小組參與現場處理工作。
現場處理組職責:進行事發現場的政策法規宣傳,勸導疏散人員,平息事件現場。
(二)警戒組:
組長:廖昕
成員:陳新江、劉秋遜
警戒組職責:保護現場狀況,維護現場秩序,維護交通秩序,協警及其他安全防護工作。
(三)調查調處組:
組長:黃賜星
成員:綜治辦全體人員、新溪派出所干警、事件涉及的村(單位)干部。
調查調處組職責:進行調查取證,摸清事實真相,依法組織調處,協助上級處理。
(四)后勤保障組
組 長:黃賜星
成 員:李珍、李昌榮、吳晨龍
后勤保障組職責:負責車輛安排,通訊聯絡,其他后勤供給及相關宣傳報道。
(五)醫療救護組:
組 長:廖昕
成 員:吳正根 劉翔飛 龔小軍
醫療救護組職責:對事發導致的傷病員進行護理、救助,協助其他善后處理。
三、處置原則
1、屬地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2、責任到人,限期解決;3、工作在先,預防為主;4、實事求是,公正處理。
四、處置程序、要求
一旦出現群體性事件,按下列程序和要求處置:
(一)事發地村(單位)主要領導及全體干部在第一時間內趕赴現場,維護秩序,搶救傷員、并立即報鄉黨政辦或分管政法的領導、主要領導。
(二)鄉接報后,警戒組人員需在15分鐘之內趕到現場,進行現場控制;現場處理組和醫療救護組應在接報后30分鐘內趕到現場開展工作,疏導疏散群眾,救助傷員,平息現場。同時,后勤組通知事件涉及到的村(單位)派人趕往現場協助處理,并將事件情況上報區委辦、區政府辦、區委維穩辦。
(三)由調查調處組展開調查取證工作,掌握事情真相和事態動向,將有關情況及時向指揮部匯報;并組織相關單位、人員進行事件的調解、處理,超出法定職權的,由指揮部向上級匯報反映,請求協助;上級派員來處理的,調查調處組協助。
(四)事件處理終結后,由調查調處組寫出書面報告,報區委維穩辦。另安排鄉、村干部,對事件處理后的情況態勢進行跟蹤觀察,防止事件反復。

贛公網安備 3605020200009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