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渝水區新增規模以上營利性服務業企業獎勵辦法》的政策解讀
近期,渝水區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了《渝水區新增規模以上營利性服務業企業獎勵辦法》(渝府辦發〔2025〕36號)。現對政策的編制背景、目的、依據、適用范圍、主要內容等相關情況進行解讀。
一、編制背景
2023年9月28日,區政府辦印發了《渝水區新增規模以上營利性服務業企業獎勵暫行辦法》(渝府辦發〔2023〕42號),大大提高了營利性服務企業入規的積極性,2024年入規企業達到24家,但該文件試行一年,2024年9月28日到期,亟需重新編制獎勵辦法。
二、編制目的
進一步調動我區服務業企業入規的積極性,推動我區服務業高質量發展,進位趕超。
三、編制依據
根據《新余市“十四五”現代服務業發展規劃》精神,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獎勵辦法。
四、適用范圍
在渝水區開展生產經營活動,新增納入統計部門規模以上服務業統計庫的企業,主要包括:年營業收入2000萬元以上的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以及衛生等行業的服務業企業;年營業收入1000萬元以上的租賃和商務服務業,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教育業,物業管理,房地產中介服務、房地產租賃經營和其它房地產業等行業的服務業企業;年營業收入500萬元以上的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文化、體育和娛樂業,以及社會工作等行業服務業企業。
五、主要內容
《渝水區新增規模以上營利性服務業企業獎勵辦法》(渝府辦發〔2025〕36號)包括獎勵對象、獎勵標準、獎勵條件和附則等內容,相關政策文件鏈接:http://www.htfjpj.com/yushui/c100006/2025-11/05/content_40ceb9b41c594be38b4ba2fb27a2b4be.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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