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江西省推進生態鄱陽湖流域建設行動計劃的實施意見》的解讀
一、起草背景及意義
黨的十九大深刻論述了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歷史發展規律,對建設生態文明進一步作出全面部署。2018年5月召開的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大會上,確立了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這一重大理論成果,并提出加快構建生態文化體系、生態經濟體系、目標責任體系、生態文明制度體系、生態安全體系等五大生態體系。
我省水資源稟賦優,水質好,鄱陽湖流域境內面積占全省國土面積的94%,流域內山、江、湖互為依托、息息相關,天然流域獨一無二,得天獨厚。鄱陽湖是江西生態環境的一面“鏡子”。近年來,在黨中央、國務院領導下,全省人民深入貫徹新發展理念,治山理水,興利除害,經濟社會發展和生態文明建設取得顯著成就。但侵占河道、圍墾湖泊以及非法排污、養殖、采砂、設障等活動仍然存在,河湖面積萎縮、水體惡化、生態退化等問題日益凸顯,防洪與供水能力不足、“九龍治水”條塊分割、經濟發展與生態環境保護不協調。
鄱陽湖是我省的一張名片。根據江西處于一個獨立完整的鄱陽湖流域的實際,從生態文明試驗區建設的需要著眼,從系統治理的思路出發,著眼于整個流域,推進生態保護與經濟協調發展。在2017年流域生態環境綜合治理打造河長制“升級版”實踐的基礎上,水利廳進行了深入調查研究,逐漸醞釀提出了推進“生態鄱陽湖流域建設行動計劃”的具體措施。生態鄱陽湖流域建設,既符合習近平總書記系統治理的思想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也是推進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建設的重要實踐,更可為其他省份提供生態流域建設的藍本和典范。同時生態文明建設與經濟建設是辯證統一的關系。生態鄱陽湖流域建設著眼于治水,但又不僅僅是治水,而是通過治水,推動生產生活方式綠色轉型,推動綠色產業升級發展,促進經濟社會發展與流域資源環境承載力相協調,實現河湖健康、人水和諧、環境保護與經濟發展共贏。
因此,實施生態鄱陽湖流域建設行動,系統治理鄱陽湖流域生態環境問題,對于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推進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江西)建設,推動生產、生活方式綠色轉型,鞏固、提升和轉化江西生態優勢,打造美麗中國“江西樣板”,具有重大意義。
二、起草過程
《江西省推進生態鄱陽湖流域建設行動計劃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的形成,主要經歷了4個階段。
一是前期準備階段。推進生態鄱陽湖流域建設是我省水利工作的現實需要。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和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江西)建設總體部署,在新時代新征程中做出積極的水利貢獻,我廳綜合多方考慮,經過多次調查研究和座談討論,決定出臺《江西省推進生態鄱陽湖流域建設行動計劃的實施意見》,并抽調精干力量成立起草小組,從2017年11月開始籌備工作。
二是初稿形成階段。我廳不斷汲取關于生態文明建設的新要求和新精神,特別是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起草小組先后對文稿進行了4次大的修改,多次召開座談會研究討論和廳內征求意見,并在廳長辦公會和廳黨委會上研究審議。起草《實施意見》耗時8個多月,一直到2018年6月中旬形成初稿。
三是修改完善階段。《實施意見》涉及省直單位較多,我廳先后3次書面征求省直單位意見,其中后兩次征求到41條意見,所有征求到的意見,我廳研究討論后進行了合理采納,未采納的意見已與相關部門進行了溝通說明。2018年7月10日,我廳將《實施意見》向胡強副省長做了專題匯報。同時,將《實施意見》報請省委辦公廳進行合規性審查。隨后,書面征求了10位省領導意見,根據省領導審改意見,進一步修改完善,形成了提請省委深改組會議研究的《實施意見》。
四是審議出臺階段。2018年10月8日,劉奇書記主持召開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了《實施意見》。2018年11月8日,根據省委辦公廳要求,我廳書面征求11個設區市意見。根據省委深改組會上省領導、部分省直單位提出的意見和11個設區市的反饋意見,我廳對《實施意見》作了進一步修改完善。2018年10月19日、11月26日我廳先后兩次將《實施意見》及相關資料報送省委、省政府,懇請以省“兩辦”名義印發。2018年12月13日,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聯合印發了《實施意見》。
三、主要內容
《實施意見》主要是從流域入手,推進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江西)建設,促進經濟社會發展與流域資源環境承載力相協調,實現河湖健康、人水和諧、環境保護與經濟發展共贏。《實施意見》共分三部分:
第一總體要求。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重要遵循,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落實“節水優先、空間均衡、系統治理、兩手發力”的新時代人才工作方針,打造鄱陽湖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體,構建生態文化、生態經濟、生態目標責任、生態文明制度、生態安全等五大生態文明體系。堅持“生態優先、綠色發展,流域統籌、系統治理,問題導向、因地制宜,政府主導、市場主體”的基本原則,推進生態鄱陽湖流域建設。主要目標上分為2020年和2035年兩個階段。2020年的目標是近期目標,主要是具體數字、百分比和文字表述。2035年的目標是遠期目標,主要采取概述性表述,表達了遠期愿景。
第二主要任務。推進生態鄱陽湖流域建設的主要任務為“空間規劃引領行動、綠色產業發展行動、國家節水行動、入河排污防控行動、最美岸線建設行動、河湖水域保護行動、流域生態修復行動、水工程生態建設行動、流域管理創新行動、生態文化建設行動”等10項行動。通過扎實開展10項行動,切實解決流域水資源、水生態、水環境、水災害等問題,促進經濟社會發展與流域資源環境承載力相協調,實現河湖健康、人水和諧、環境保護與經濟發展共贏。
第三保障措施。提出了強化組織領導、政策支持、法治保障、條塊聯動、改革創新、宣傳引導等6項保障。著重強調了運用考核和責任追究等制度。同時,通過宣傳引導,營造全民行動、全社會共同參與的良好氛圍。
四、主要特色
一是突顯品牌效應。鄱陽湖流域境內面積占全省國土面積的94%,《實施意見》對流域內的生態建設是從全省生態建設層面來統籌規劃考慮的。因此,鄱陽湖流域生態建好了,整個江西的生態就好了,從而將其打造成江西生態文明建設的一個樣板和品牌,在全國獨樹一幟。
二是突出系統治理。從岸上到水體,開展陸域防控治理、岸線美化優化、水域保護修復,打造鄱陽湖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體,在空間上是一個完整的系統,在措施上也是系統整體推進,這也是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水利十六字工作方針中“系統治理”的具體體現。
三是突破發展瓶頸。全文始終貫穿著生態文明的思想理念,是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的重要遵循。從流域內生態治理入手,通過開展陸域防控治理、岸線美化優化、水域保護修復等生態建設行動,進行產業結構優化,達到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的全面提升,突破了經濟發展傳統局限,體現的是以綠色為導向的生態發展觀,目標是實現生態保護與經濟高質量的相生共贏。
五、下一步打算
《實施意見》的出臺只是第一步。下一步我們要堅持以綠色為導向的生態發展觀,堅持系統治理思想,推進生態鄱陽湖流域建設,加快促進經濟社會發展與流域資源環境承載力相協調,實現河湖健康、人水和諧、環境保護與經濟發展共贏。
一是強化學習宣貫。迅速掀起學習宣貫《實施意見》的高潮,認真學習《實施意見》的重要內容,領會推進生態鄱陽湖流域建設的重大意義,切實認識到推進生態鄱陽湖流域建設的必要性和緊迫性,通過多種形式的學習,切實將思想和行動統一到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上來。強化宣貫,向各單位(部門)以及社會各界積極宣傳《實施意見》,讓更多部門和社會公眾了解并積極參與生態鄱陽湖流域建設。
二是強化示范引領。以創新發展理念,著力在先行先試、勇作表率方面下功夫,結合各地實際,圍繞生態鄱陽湖流域建設“空間規劃引領、綠色產業發展、國家節水、入河排污防控、最美岸線建設、河湖水域保護、流域生態修復、水工程生態建設、流域管理創新、生態文化建設”等10項行動,因地制宜開展試點示范,通過樹立標桿、典型引領,打造一些地方特點和亮點,形成了一批可復制可推廣的試點項目,助力我省生態文明建設。
三是強化統籌協調。把生態鄱陽湖流域建設作為我省推進生態文明試驗區建設的關鍵內容,將生態鄱陽湖流域建設納入河長制湖長制平臺。依托河長制湖長制組織體系,建立全省統籌、政府主動、部門聯動、分級負責的工作機制,并把生態鄱陽湖流域建設作為各級河長湖長履職考核的主要內容。
四是強化措施保障。壓實責任,各級黨政領導要主動擔當、真抓實干,扎實推進生態鄱陽湖流域建設。要落實任務分工,明確責任,形成工作合力。強化資金支持,統籌整合各類資金,加大地方政府投入,積極吸引社會資本,支持生態鄱陽湖流域建設。強化輿論引導,推動生態文明成為全社會共識,引導公眾積極參與生態文明建設行動,共同呵護鄱陽湖流域的良好生態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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