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北湖醫院違規使用醫保基金案
2023年3月,新余市渝水區醫保局在現場檢查中發現新余北湖醫院涉嫌違規使用醫?;稹=浐藢?新余北湖醫院存在超標準收費、重復收費、超醫保支付政策范圍、分解收費、過度診療無指征化驗等問題,違規使用醫?;?4836.31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八條、《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第三十八條(二)(三)(四)(六)(七)、《江西省醫療保障基金監督行政處罰裁量權實施細則(試行)》第二條規定,處理結果如下:1、責令該院退回違規使用的醫?;?4836.31元,并處以罰款52254.47元;2對存在的問題進行全面整改。

贛公網安備 3605020200009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