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錄
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區司法局(部門)2026年部門預算說明
第一部分司法局(部門)概況
(一)主要職責
(二)部門基本情況
第二部分司法局(部門)2026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2026年部門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一)收入預算情況
(二)預算支出情況
(三)財政撥款支出情況
(四)政府性基金情況
(五)機關運行經費等重要事項的說明
(六)政府采購情況
(七)、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八)、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二、2026年“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第三部分司法局(部門)2026年部門預算表
第四部分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司法局(部門)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區司法局是主管全區司法行政工作的區政府組成部門(直屬機構),主要職責是:1.承擔全面依法治區重大問題的政策研究,協調有關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區中長期規劃建議,負責有關重大決策部署督察工作。2.承辦區政府規范性文件的解釋工作。負責協調各地各部門實施法律法規中的有關爭議和問題。承辦區政府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承擔區政府規范性文件報送備案工作。承擔區政府行政決策、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工作。承擔區政府各部門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工作。3.承擔統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責任。指導、監督區政府各部門、鄉鎮街道、辦事處政府依法行政工作。承擔統籌規劃法治社會建設的責任。4.承擔統籌法治社會建設的責任。負責擬定法治宣傳教育規劃,組織實施普法宣傳工作,組織對外法治宣傳。推動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建設。指導依法治理和法治創建工作。推進司法所建設。5.負責指導、管理全區社區矯正工作。指導刑滿釋放人員幫教安置工作。6.負責擬定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規劃并指導實施。指導、監督律師、法律援助和基層法律服務管理工作。7.規劃、協調、指導法治人才隊伍建設相關工作。8.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部門基本情況
區司法局共有預算單位1個。編制人數48人,其中:行政編制42人、工勤編制2人、全額補助事業編制4人;實有人數38人,其中:在職人數38人,包括行政人員33人、工勤人員2人、全額補助事業人員3人;退休人員25人。
第二部分司法局(部門)2026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2026年部門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一)收入預算情況
2026年區司法局收入預算總額為1054.64萬元,比上年增加148.5萬元,原因是人員經費增加。其中財政撥款收入923.36萬元,占收入預算總額的87.55%,比上年增加66.46萬元;原因是人員經費增加;上年結轉131.28萬元,占收入預算總額的12.45%,比上年增加82.04萬元;原因是業務開展需要,業務經費增加。
(二)支出預算情況
2026年區司法局支出預算總額為1054.64萬元。其中:
按支出項目類別劃分:基本支出846.36萬元,占支出預算總額的80.25%;包括工資福利支出667.95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64.18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114.24萬元;項目支出77萬元,占支出預算總額的7.30%,上年結轉結余131.28萬元,占支出預算總額的12.45%。
按支出功能科目劃分:一般公共服務646.14萬元,占支出預算總額的61.27%;社會保障和就業218.24萬元,占支出預算總額的20.69%;住房保障29.52萬元,占支出預算總額的2.80%。
按支出經濟分類劃分:工資福利支出667.95萬元,占支出預算總額的63.33%;商品和服務支出64.18萬元,占支出預算總額的6.09%;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114.24萬元,占支出預算總額的10.83%。
(三)財政撥款支出情況
2026年區司法局財政撥款支出預算1054.64萬元,占支出預算總額的100%,比上年增加148.5萬元,原因是人員經費增加,業務經費增加。
按支出功能科目劃分:2026年區司法局財政撥款支出預算923.36萬元,占支出預算總額的87.55%,比上年增加66.46萬元,原因人員經費增加。
按支出經濟分類劃分:工資福利支出667.95萬元,占支出預算總額的63.33%;商品和服務支出64.18萬元,占支出預算總額的33.09%;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114.24萬元,占支出預算總額的10.83%。
(四)政府性基金情況
2026年本部門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五)機關運行經費等重要事項的說明
按照財政部《地方預決算公開操作規程》明確的口徑計算,2026年本部門的公用經費64.18萬元,其中:辦公費8.1萬元、印刷費1.9萬元、郵電費0.93萬元、差旅費0.9萬元、維修(護)費1.9萬元、培訓費2.95萬元、公務接待費3.85萬元、工會經費3.95萬元、其他交通費用26.9萬元、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12.8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的增加4.55萬元,原因是人員增加。
(六)政府采購情況
2026年本部門所屬各單位政府采購總額0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預算0萬元、工程預算0萬元、服務預算0萬元。
(七)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部門共有車輛0輛,單價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0臺(套)。
(八)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2026年實行績效目標管理的項目4個,(部門預算中50萬元以上的,且進行了績效評審的項目0個,涉及資金0萬元),涉及資金77萬元。
二、2026年“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2026年司法局“三公”經費年初預算安排3.85萬元。其中:
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與上年相同,主要原因是厲行節約,盡量減少開支。
公務接待費3.85萬元,比上年減少0.05萬元,主要原因是厲行節約,盡量減少開支。
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經費0萬元,比上年增加(減少)0萬元,主要原因是司法局是車改單位,沒有公務用車,車補的10%運行經費列入了其他交通費用。
第三部分司法局2026年部門預算表(詳見公開表格附表)
1、收支預算總表
2、部門收入總表
3、部門支出總表
4、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5、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9、《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表》
10、《項目績效目標表》
第四部分名詞解釋
對本單位部門預算中涉及的收入科目及支出功能分類科目(明細到項級),結合部門實際,參照《2026年政府收支分類科目》的規范說明進行解釋。
一、收入科目
1、財政撥款收入:指本年度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和從中央、省級、市級取得的政法轉移支付及刑滿釋放人員接送工作生活補助配套經費,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2、年末結轉和結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要延遲到以后年度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3、上級補助收入:反映事業單位從主管部門和上級
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
二、支出科目(按照單位2026年部門預算所使用的科目代碼進行解釋說明)
1、公共安全支出(類)司法(款)行政運行(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2、公共安全支出(類)司法(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未單獨設置的項級科目的其他項目支出;
3、公共安全支出(類)司法(款)基層司法業務(項):反映各級司法行政部門用于基層業務的支出,包括基層工作指導費、調解費、安置幫教費、司法所經費和公共法律服務平臺相關支出、人民陪審員選任管理費用、人民監督員選任管理費用等支出。
4、公共安全支出(類)司法(款)普法宣傳(項):反映各級司法行政部門用于組織各種媒體的宣傳、普法裝備與設施、宣傳資料、對外宣傳、法制作品的審讀評審等方面的支出。
5、公共安全支出(類)司法(款)律師管理(項):反映司法行政部門用于律師管理和法律顧問的相關支出。
6、公共安全支出(類)司法(款)公共法律服務(項):反映司法行政部門用于法律援助、司法鑒定、公證、仲裁等公共法律服務工作的相關支出。
7、公共安全支出(類)司法(款)社區矯正(項):反映司法行政部門用于社區矯正的相關支出。
8、公共安全支出(類)司法(款)法治建設(項):反映全面依法治國相關工作和行政立法、執法監督、行政復議等方面的支出。
9、公共安全支出(類)司法(款)其他司法支出(項):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司法方面的支出。
10、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了(款)行政單位離退休(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11、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了(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項):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支出。
1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了(款)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項):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實際繳納的職業年金支出。
13、農林水支出(類)鞏固脫貧攻堅成果銜接鄉村振興(款)其他鞏固脫貧攻堅成果銜接鄉村振興支出(項):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方面的支出。
14、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反映行政事業單位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15、“三公”經費:納入中央財政預決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中央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16、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包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單位租車費用以及其他費用。
17、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其中:人員經費指政府收支分類經濟科目中的“工資福利支出”和“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公用經費指政府收支分類經濟科目中除“工資福利支出”和“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外的其他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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