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水區鵠山鎮人民政府2024年部門預算
目 錄
第一部分 渝水區鵠山鎮人民政府概況.............. 2
(一)主要職責:........................... 2
(二)部門基本情況......................... 2
第二部分 渝水區鵠山鎮人民政府2024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3
一、2024年部門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3
(一)收入預算情況......................... 3
(二) 預算支出情況........................ 3
(三)財政撥款支出情況..................... 3
(四)政府性基金情況....................... 3
(六)政府采購情況......................... 4
(七)、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4
(八)、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4
二、2024年“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4
第一部分 渝水區鵠山鎮人民政府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新余市渝水區鵠山鎮人民政府,主要職責是:
(一)加強黨的建設。落實基層黨建工作責任制,統籌推進農村基層黨建工作,實現黨的組織和工作全覆蓋,提高黨建工作的有效性。落實全面從嚴治黨政治責任,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負責轄區宣傳思想和精神文明建設。
(二)組織公共服務。組織實施與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各項行政審批和公共服務,落實教育體育、民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文化旅游、衛生健康、退役軍人、扶貧、醫療保障等方面相關政策。拓寬服務渠道,改進服務方式,建立和完善鄉“三農”服務體系,推進鄉便民服務平臺標準化建設,實行“一站式服務”、“一門式辦理”,提升群眾獲得感和幸福感。
(三)實施綜合管理。組織領導和綜合協調轄區內集鎮管理、人口管理、社會管理、經濟發展、綜合執法、生態環境保護等地區性、綜合性社會管理工作。
(四)維護社會穩定。承擔轄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平安建設工作,加強“全要素網格”建設,健全完善社會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機制,及時化解轄區社會矛盾,確保社會穩定。負責轄區公共安全及安全生產監管,構建公共安全防控體系;建立應對突發緊急事件的處理預案,做好安全生產、防汛、防火、防疫、食品藥品安全等應急管理工作。
(五)促進經濟發展。編制和執行經濟發展規劃,因地制宜發展區域特色經濟,指導農村經濟結構調整和推進經濟增長方式轉變,營造發展環境,組織農村基礎設施建設,落實強農惠農措施,為經濟主體提供示范引導和政策服務,引導和促進新型農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發展,提高經濟發展的質量和水平,努力增加農民的收入。
(六)加強財稅管理。負責鄉本級財務以及集體資產管理工作,協助做好稅收征管工作,指導監督村級財務和資產管理工作。
(七)領導基層自治。領導村民委員會建設,健全自治機制,組織村民和單位參與村建設和管理,健全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的基層治理體系;推進村務公開、財務公開。
(八)動員社會參與。動員轄區內各類單位、社會組織和村民等社會力量參與村治理,引導轄區內單位履行社會責任,整合區域內各種社會力量為轄區發展服務。
(九)實施鄉村振興戰略。貫徹落實中央、省、市、區關于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決策部署,提升農業發展質量,加快現代農業強鄉步伐;推進鄉村綠色發展,打造生態宜居美麗鄉村;深化農村精神文明建設,樹立健康文明新風尚;構建鄉村治理體系,提升農村社會治理水平;堅決打贏脫貧攻堅戰,增強貧困群眾獲得感。
(十)做好國防教育和兵役等工作。
(十一)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部門基本情況
新余市渝水區鵠山鎮人民政府編制人數51人,其中:行政編制25人、全額補助事業編制26人;實有人數64人,其中:在職人數47人,包括行政人員18人、全額補助事業人員29人;退休人員17人。
第二部分 新余市渝水區鵠山鎮人民政府2024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2024年部門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一)收入預算情況
2024年鵠山鎮人民政府一般公共預算收入為3414萬元,其他收入為0萬元。
(二)支出預算情況
2024年鵠山鎮人民政府支出預算總額為3414萬元。其中:
按支出項目類別劃分:基本支出1410萬元,占支出預算總額的41.3%;包括工資福利支出1244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141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25萬元;項目支出2004 萬元,占支出預算總額的58.7%。
按支出功能科目劃分:一般公共服務1353萬元,占支出預算總額的39.7 %;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2萬元,占支出預算總額的0.1%;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79萬元,占支出預算總額的5.3%;農林水支出52萬元,占支出預算總額的1.6%;資源勘探工業信息等支出1718萬元,占支出預算總額的50.1%;住房保障支出110萬元,占支出預算總額的3.2%。
按政府經濟分類劃分:基本支出1410萬元,占支出預算總額的41.3%;項目支出2004萬元,占支出預算總額的58.7%。
(三)財政撥款支出情況
2024年鵠山鎮人民政府財政撥款支出預算3414萬元,比上年減少1002萬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劃分:一般公共服務1353萬元,占支出預算總額的39.7 %;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2萬元,占支出預算總額的0.1%;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79萬元,占支出預算總額的5.3%;農林水支出52萬元,占支出預算總額的1.6%;資源勘探工業信息等支出1718萬元,占支出預算總額的50.1%;住房保障支出110萬元,占支出預算總額的3.2%。
按支出經濟分類劃分:工資福利支出1244萬元,占支出預算總額的89.8 %;商品和服務支出141萬元,占支出預算總額的10.2%。
(四)政府性基金情況
2024年本部門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五)機關運行經費等重要事項的說明
按照財政部《地方預決算公開操作規程》明確的口徑計算,2024年本部門的公用經費31萬元,其中:公務接待及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用,較上年預算安排的都有所減少,原因是倡導過緊日子,減少公用經費。
(六)政府采購情況
2024年本部門所屬各單位政府采購總額6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預算6萬元。
(七)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樣式: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門共有車輛2輛。
樣式:2024年實行績效目標管理的項目12個,(部門預算中 50 萬元以上的,且進行了績效評審的項目1個,涉及資金 75萬元),涉及資金2513萬元。
二、2024年“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2024年鵠山鎮人民政府 “三公”經費年初預算安排31萬元。其中:
公務接待費25萬元,比上年減少5萬元,主要原因是倡導過緊日子,減少公用經費。
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經費 6萬元,主要原因是倡導過緊日子,減少公用經費。
第三部分 鵠山鎮人民政府2024年部門預算表(詳見公開表格附表)
1、收支預算總表
2、部門收入總表
3、部門支出總表
4、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5、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9、《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表》
10、《項目績效目標表》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對本單位部門預算中涉及的收入科目及支出功能分類科目(明細到項級),結合部門實際,參照《2024年政府收支分類科目》的規范說明進行解釋。
樣式:
一、收入科目
(一)財政撥款:指省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二)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
活動取得的收入。
(三)事業單位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
及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財政撥款、事業收入、事業單位
經營收入等以外的各項收入。
(五)附屬單位上繳收入:反映事業單位附屬的獨立核
算單位按規定標準或比例繳納的各項收入。包括附屬的事業
單位上繳的收入和附屬的企業上繳的利潤等。
(六)上級補助收入:反映事業單位從主管部門和上級
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
(七)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填列事業單位用事業
基金彌補 2022 年收支差額的數額。
(八)上年結轉和結余:填列 2021 年全部結轉和結余
的資金數,包括當年結轉結余資金和歷年滾存結轉結余資金。
二、支出科目(按照單位2024年部門預算所使用的科目代碼進行解釋說明)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黨委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指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未單獨設置頂級科目的其他項目支出。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黨委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機關服務(項):指反映為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提供后勤服務的各類后勤服務中心、醫務室等附屬事業單位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黨委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事業運行(項):指反映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后勤服務中心、醫務室等附屬事業單位。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黨委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其他黨委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項):指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黨委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支出。
教育支出(類)普通教育(款)學前教育(項):指反映各部門舉辦的學前教育支出。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未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支出(項):指反映未實行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支出。
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醫療保障(款)行政單位醫療(項):指反映財政部門集中安排的行政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的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行政單位的公費醫療繳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離休人員、紅軍老戰士待遇人員的醫療經費。
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購房補貼(項):指反映按房改政策規定,行政事業單位向符合條件職工(含離退休人員)、軍隊(含武警)向轉役復原離退休人員發放的用于購買住房的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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