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水區市場監管局公布一批產品質量領域違法典型案例
為切實維護消費秩序和人民群眾消費安全,新余市渝水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聚焦關系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重點商品、重點領域和重點行業,嚴厲打擊非法銷售不合格電器、煙花爆竹等違法行為,查辦了一批危害群眾生命健康、財產安全的違法案件。現公布部分典型案例:
案例一:渝水區市場監管局查處某超市銷售不合格取暖器、電熱毯案
案情介紹:
2025年1月7日,渝水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委托第三方檢測機構對當事人銷售的取暖器和電熱毯進行抽樣檢驗。經檢驗,取暖器的電源連線和外部軟線、接地措施不符合國家標準,電熱毯的電源連接和外部軟線不符合國家標準,檢驗結論均為不合格。經查,當事人共購進取暖器、電熱毯若干,產品尚未銷售,無違法所得。
法律依據及處罰: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三十九條的規定。渝水區市場監管局依法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并作出沒收不合格產品、處以罰款的行政處罰。
不合格取暖器、電熱毯存在漏電、起火等安全隱患,嚴重威脅消費者人身財產安全。本案的查處,警示經營者必須嚴把進貨關,落實進貨查驗義務,杜絕不合格產品流入市場,保障消費者冬季用電安全。
案例二:渝水區市場監管局查處某煙花爆竹經銷店銷售不合格爆竹案
案情介紹:
2024年6月29日,渝水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委托第三方檢測機構對當事人銷售的“天禧連年紅”爆竹進行抽樣檢驗。經檢驗,該產品部件不符合國家標準,檢驗結論為不合格。經查,當事人已銷售部分不合格爆竹,獲得違法所得。
法律依據及處罰: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三十九條的規定。渝水區市場監管局依法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并作出沒收不合格產品、沒收違法所得、處以罰款的行政處罰。
煙花爆竹屬于高風險產品,不合格產品極易引發火災、爆炸等安全事故。本案的查處,有力震懾了煙花爆竹銷售領域的違法行為,督促經營者強化質量安全意識,嚴格落實主體責任,筑牢公共安全防線。
案例三:渝水區市場監管局查處某電器店銷售不合格取暖器案
案情介紹:
2025年1月8日,渝水區市場監管局對當事人銷售的“小霸王”電暖器和“欣輝取暖器”進行抽樣檢驗。經檢驗,上述產品不符合國家標準,檢驗結論為不合格。經查,當事人已銷售部分涉案產品,獲得違法所得。
法律依據及處罰: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十二條的規定。渝水區市場監管局依法作出沒收違法所得、處以罰款的行政處罰。
電取暖器是冬季常用產品,其質量直接關系到使用者的人身安全。本案的查處,體現了市場監管部門對季節性高風險產品持續加強監管的決心,警示經營者不得銷售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冒充合格的產品。
案例四:渝水區市場監管局查處某超市銷售不合格電暖寶案
案情介紹:
2025年1月8日,渝水區市場監管局對當事人銷售的電暖寶進行抽樣檢驗。經檢驗,該產品不符合國家標準,檢驗結論為不合格。經查,當事人已銷售全部涉案產品,獲得違法所得。
法律依據及處罰: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十二條的規定。渝水區市場監管局依法作出沒收違法所得、處以罰款的行政處罰。
電暖寶作為直接接觸人體的取暖產品,其安全性能至關重要。不合格產品可能存在漏液、過熱、爆裂等風險。本案的查處,提醒消費者購買時認準合格產品,也警示經營者必須從正規渠道進貨,切實履行質量安全責任。
警示與提醒
渝水區市場監管局將持續加大產品質量監管力度,嚴厲打擊生產、銷售不合格產品的違法行為。請廣大經營者嚴格遵守法律法規,落實進貨查驗制度,誠信守法經營。同時,呼吁消費者增強辨別能力,購買時注意查看產品標識、合格證明等信息,共同營造安全、放心的消費環境。

贛公網安備 3605020200009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