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渝財〔2024〕162號
關于提前下達2025年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的通知
各鄉鎮(辦)經濟發展辦公室:
根據新余市財政局《關于提前下達2025年省級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預算的通知》(余財農〔2024〕61號)、新余市財政局《關于提前下達2025年中央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預算的通知》(余財農〔2024〕62號)文件精神和渝水區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領導小組《關于渝水區2025年度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項目(第一批)立項的批復》(渝鞏銜字[2024]34號)項目安排。現提前下達你們2025年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 萬元(詳見附件),三保標識請列003003“保基本民生”,部門預算支出經濟分類科目請相關鄉鎮列30226“勞務費”,區農業農村和糧食局列30310“個人農業生產補貼”。支出功能科目、熱點分類標識、一級項目及直達資金標識請列對應科目(詳見附件1),馬洪辦、
水西鎮由渝水區農業農村和糧食局列支。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各級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嚴格按照《渝水區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管理辦法(試行)》(渝財[2021]124號)執行,實行區、鄉兩級報賬制,由區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行業主管部門負責項目的監督管理。請你們切實管好用好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充分發揮資金使用效益。
二、各鄉鎮(辦)要加快項目建設和資金撥付進度,及時將資金撥付到項目實施單位,確保項目保質保量按時完成,確保資金撥付達到績效評價序時進度要求。
三、各鄉鎮(辦)和村委要及時向群眾張榜公布資金使用情況,接受群眾監督,確保資金規范運作。
附件:1、渝水區提前下達2025年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分配表
2、渝水區提前下達2025年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明細表
渝水區財政局 渝水區農業農
村和糧食局
2024年12月5日
新余市渝水區財政局辦公室 2024年12月5日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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