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渝水區人民政府印發了《渝水區支持農產品品牌發展若干措施(試行)的通知》(渝府辦發〔2023〕19號),以下簡稱《試行通知》。現對政策出臺的背景、政策亮點、編制依據等相關情況進行解讀:
一、編制背景
(一)背景依據
為全力推進我區農產品品牌建設,提升“老”品牌、創建“新”品牌,叫響我區“百丈峯”農產品區域公用品牌,打造具有本地特色的優質、安全、綠色、健康農產品品牌體系,拓寬農產品銷售渠道,延長產業鏈,提升產品附加值,帶動農民增收,助力鄉村振興,根據“三區三品牌”要求,結合我區實際制訂。
(二)目標任務
認真貫徹渝水區“三區三品牌”工作要求,圍繞渝水農村經濟發展,以發展現代農業為重點,堅持“外引內培”的方針,加大品牌建設的推進力度,增強品牌農產品培育和評價的科學性和指導性。通過對重要行業和重點產品的培育,盡快形成一批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競爭力強,能帶動全區農業經濟又好又快發展的品牌農產品。
(三)措施原則
1. 企業主體原則。企業是品牌開發與培育的實施主體,積極引導企業增強品牌意識,提高產品質量、技術含量、管理能力和營銷水平,努力創建品牌,著力提升品牌,精心經營品牌,積極打造知名品牌。
2.堅持市場評判原則。品牌是社會信任度、美譽度和知名度的統一體,經受市場檢驗,得到社會認可。
3.政府推動原則。政府主管部門要轉變職能、更新觀念,加強政策引導和扶持,搭建服務平臺,營造良好的發展氛圍和環境,支持和鼓勵企業培育和發展名牌。
4.龍頭企業帶動原則。以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爭創知名品牌為重點,促進產業結構調整和核心競爭力提升。以培育區域品牌為重點,帶動中小農業經營主體發展水平的提高。
二、政策亮點
(一)提升“老”品牌。鼓勵老品牌申請新認證、鼓勵改造提升等。
(二)培育“新品牌”。在公用品牌上給予傾斜、本地實體推介等。
三、編制依據
編制的獎補金額及比例,依據相關業務部門發布的指導性獎補標準,結合渝水區實際和市場行情。
四、征求意見情況、形成的統一意見
根據區委、區政府相關領導要求,我局撰寫形成《關于印發渝水區支持農產品品牌發展若干措施(試行)的通知》(渝府辦發[2023]19號),在起草過程中,始終把征求意見貫穿起草的全過程,做到邊起草、邊征求意見、邊修改完善。征求了17個鄉鎮、街道辦事處及區商務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區總工會、區工數投、區鄉村振興局、區文廣新旅局6個區直單位的意見。共收到反饋意見11條、無回復意見的視為無意見。其中:回復有意見3條、無意見8條。采納2條,未采納1條。我局根據區領導及相關部門提出的意見,已對文稿進行修改、完善、補充。
解讀機關:新余市渝水區農業農村和糧食局
政策咨詢電話:0790-2103656
相關政策文件鏈接:渝府辦發[2023]19號 渝水區支持農產品品牌發展若干措施(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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