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渝水區教體系統政府采購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渝教體字〔2022〕54號
局機關各股室,各鄉鎮(辦)中學、區直學校、仙來學校、黃岡學校、北湖小學:
為加強和規范全區教體系統政府采購工作,提高采購效率和資金使用效益,經局領導班子研究決定,現將《渝水區教體系統政府采購管理暫行辦法》印發給你們,請各股室、各學校參照執行。
附件:《渝水區教體系統政府采購管理暫行辦法》
渝水區教育體育局
2022年4月7日
(此件主動公開)
渝水區教體系統政府采購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和規范全區教體系統政府采購工作,保證項目建設質量,提高采購效率和資金使用效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及《政府采購非招標采購方式管理辦法》和《江西省政府采購管理實施辦法(試行)》(贛財購(2016)25 號)及有關規定,規范相關程序,促進廉政建設,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的政府采購項目,是指區教體局及下屬各股室、各學校(以下簡稱采購單位)全部或部分使用財政性資金采購且納入江西省政府集中采購目錄以內(以下簡稱集中采購目錄)的或者集中采購目錄以外、采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采購,是指以合同方式有償取得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包括購買、租賃、委托、雇傭等。
第四條 因工作需要成立的臨時性單位和部門使用財政性資金進行的政府采購項目應參照本辦法管理。
第五條 區教體系統的政府采購應當嚴格按照財政部門批準的采購預算和規定的配置標準執行,不得超規定標準采購、不得對項目進行拆分來規避采購。
第六條 采購活動應遵循公開透明原則、公平競爭原則、公正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
第二章 機構設置與工作職責
第七條 區教體局成立渝水區教體系統政府采購領導小組和部門集中采購辦公室。
政府采購領導小組組長由區教體局局長擔任,教體局其他班子成員任領導小組成員,主要負責區教體系統政府采購工作的組織領導及重大事項的決策。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財務股,財務股負責人兼任辦公室主任,負責區教體系統政府采購日常管理工作。
區紀委監委駐區教體局紀檢監察組依法履行監督職責。
第八條 政府采購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系統政府采購配套制度和采購流程;
2.對本系統政府采購相關重大事項進行決策;
3.配合渝水區人民政府采購管理辦公室(以下簡稱“區采購辦”)做好本系統政府采購的相關工作。
第九條 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能:
1.組織編制本系統年度政府采購計劃和季度實施計劃,負責對采購標的的功能標準、性能標準、材質標準、安全標準和服務標準,以及是否有法律法規規定的強制性標準等組織相關專業人員進行論證;
2.負責本系統貨物、工程、服務類項目的部門集中采購工作并督查中標供應商的履約情況和采購單位的驗收情況;
3.依法依規確定政府采購的組織形式、采購方式和采購代理機構;
4.負責系統內各部門采購檔案的整理和歸檔管理;
5.督促采購單位按計劃組織采購活動;
6.按規定統計、分析和報送本系統政府采購信息;
7.根據相關規定做好固定資產入賬登記工作。
8.領導小組確定的其他職責。
第十條 采購單位的主要職責:
1.制定本單位政府采購相配套的規章制度、管理辦法和工作程序;負責編制本單位年度采購計劃和季度實施計劃;
2.負責本單位分散采購工作,做好采購需求調查、采購方案論證、項目履約驗收、結算等工作;
3.受部門集中采購辦公室委托,組織實施部門采購工作;
4.按規定統計、分析和報送本單位政府采購信息;
5.根據相關規定做好固定資產入賬登記工作。
6.接受上級部門監督指導,配合上級部門做好本單位政府采購工作;
7.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賦與的其他政府采購職責。
第十一條 本系統政府采購活動接受區采購辦監督指導,區紀委駐區教體局紀檢組依法履行監督職責。
第三章 采購預算和采購計劃
第十二條 采購單位應當在編制下一財政年度部門預算時,將該財政年度所有需要政府采購的品目及資金預算列出并上報。
第十三條 采購單位應當按照區教體局統一布置,根據江西省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和限額標準,編制政府采購實施計劃并報區教體局審核批準。
政府采購實施計劃應當包括預算單位名稱、項目名稱、采購數量、技術規格、服務要求、采購時間和預算金額等內容,同一品目項下的采購項目應當匯總編報。
第十四條 采購單位應當在實施采購計劃之前,不管金額大小,均應填寫《渝水區中小學校政府采購項目報告表》,由主要領導簽字并加蓋公章后,上報區教體局備案。
第十五條 區教體局對采購單位上報的采購實施計劃進行審核匯總后,根據采購需求與集中采購目錄分別制定本系統的集中采購機構采購、部門集中采購和分散采購實施計劃。
第十六條 采購單位未列入采購計劃的項目一般不得實施采購。確因突發情況或安全需要必須實施采購的,采購單位應在采購活動實施前書面報請區教體系統政府采購領導小組批準。
第十七條 采購意向公開:根據《新余市財政局關于開展政府采購意向公開工作的通知》(余財購【2021】19號)要求,按項目實施的集中采購目錄以內或采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服務采購(不含涉密項目),采購人原則上應當選擇“普通采購”,采購意向公開30天之后,才可實施采購活動。因采購人不可預見的原因(如不可抗力、政策變化、上級新增工作部署、預算調整等非采購人可以預見的原因)急需開展的采購項目,可選擇“緊急采購”,不公開采購意向直接實施采購活動,但需提供項目緊急采購的證明文件(如相關會議紀要、正式公文等)進行備案。
第四章 采購組織形式與采購方式
第十八條 政府采購實行集中采購和分散采購相結合。集中采購的范圍按省人民政府公布的集中采購目錄執行。
第十九條 列入集中采購機構集中采購目錄的項目,必須委托集中采購機構代理采購;列入部門集中采購目錄的項目必須由區教體局依法委托采購代理機構組織實施。
第二十條 集中采購目錄以內(可選電子賣場)的零星采購(市縣級單項或批量20萬元以下),按照江西省政府采購電子賣場有關規定執行,原則上應通過電子賣場進行采購。電子賣場不能滿足需求的,采購人可通過集中采購目錄內表格備注中明確的其他方式(如;協議供貨、批量集中采購)進行采購(20萬元以上、50萬以下需通過電子賣場以競價方式進行采購)。
第二十一條 協議供貨(定點采購)是集中采購的特殊形式。具體協議供貨(定點采購)項目與品目年度最高采購限額按相關文件執行,采購人原則上應在江西省政府采購電子賣場中協議供貨館(定點采購館)進行采購。
第二十二條 采購限額標準以上、未列入集中采購目錄的項目實行分散采購,由采購人依法委托采購代理機構實施。采購限額標準由省人民政府在集中采購目錄中規定(市縣級預算單位的貨物、服務項目分散采購限額標準為50萬元;工程項目分散采購限額標準為60萬元)。
第二十三條 集中采購目錄以外、采購限額標準以下的采購項目,由采購人進行分散采購,采購人可以自行采購,采用“貨比三家”的比價采購程序實施采購,認真審核入選供應商的資質、經營范圍、業務能力、誠信情況等。也可以委托采購代理機構在委托的范圍內代理采購,還可以委托有資格的采購代理機構,在委托的范圍內辦理政府采購事宜。
第二十四條 與建筑物和構筑物的新建、改建、擴建無關的單獨裝修、拆除、修繕工程,建設預算在60-400萬元(不含)的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及其實施條例,其工程設計和監理服務采購按區教體局相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 公開招標數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和服務類項目必須采用公開招標方式,嚴禁化整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規避公開招標采購。
在同一個財政年度內,同一預算項下的采購項目不得采用非公開招標方式采購兩次以上。
第二十六條 公開招標數額標準以上符合政府采購法有關規定或公開招標未能成立的項目,需要采用公開招標以外的方式采購的,按以下規定執行:
1.采用競爭性談判、詢價或競爭性磋商方式采購的,應由區教體局在采購活動開始前報區財政局批準;
2.采用單一來源方式采購的,采購單位需經區教體局同意,并將單一來源公示文本在政府采購信息發布媒體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結束后,將申請材料和公示情況一并報區財政局批準。
第二十七條 集采機構集中采購由區政府采購管理辦公室確定的集中采購機購按照《江西省政府采購管理實施辦法(試行)》有關規定確定采購方式。
第二十八條 部門集中采購一般采用公開招標、競爭性談判、詢價或競爭性磋商四種方式。公開招標數額標準以下的采購項目如需采用單一來源方式實施采購的,須采購單位書面報請區教體系統采購領導小組批準,并參照有關規定在政府采購信息媒體公示5個工作日。
第二十九條 分散采購由采購單位根據《江西省政府采購管理實施辦法(試行)》和區教體局相關規定自行確定采購方式。
第五章 采購實施和合同管理
第三十條 列入集中采購目錄內或集中采購目錄以外、采購限額標準以上的采購項目必須按規定通過江西省公共資源交易用戶系統進行交易,做到網上全公開、網下無交易。
第三十一條 采購單位應當嚴格按照《江西省政府采購管理實施辦法(試行)》第五章相關規定委托代理機構,制定采購文件,選擇采購評分方法,產生評審委員會,開展采購活動。
第三十二條 因采購人采購任務取消導致廢標的,原則上當年不得再次采購同一品目的項目。
第三十三條 在簽訂合同時采購單位不得與中標人簽訂有悖于采購文件實質內容的協議和補充協議。政府采購合同依法簽訂后,合同當事人(甲乙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各自義務,任何一方不得自行變更或者解除合同。
第三十四條 合同履行中,采購單位需追加與合同標的相同的貨物或者服務時,需與供應商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不得含有原合同中標的物以外的其他貨物、服務等條款,補充合同的采購數額不得超過原合同采購金額的百分之十。
第三十五條 采購單位與中標供應商應當在中標、成交通知書發出之日起三十日內,按照采購文件確定的事項簽訂政府采購合同。并在政府采購合同簽訂之日起 2 個工作日內,將政府采購合同在江西省政府采購網中公示。
第六章 其 他
第三十六條 采購項目實施完成后,應當按照政府采購合同規定的標準對各項技術、服務、安全等要求的履約情況逐項驗收,不得缺漏,并出具驗收書。驗收合格的項目按合同約定履行付款手續,驗收不合格的項目依據合同條款和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責任追究。
第三十七條 集中采購機構組織的集中采購,由集采機構會同采購單位進行驗收;區教體局組織的集中采購,由區教體局會同采購單位進行驗收;采購單位按政府采購有關規定自行組織的采購由采購單位進行驗收,驗收方法由驗收單位根據相關規定制定。
第三十八條 采購單位應當按照《江西省政府采購管理實施辦法(試行)》第七章的有關規定建立完善本單位的政府采購活動檔案管理制度,并按要求妥善保管有關檔案,保存期限為15年。
第三十九條 區教體局應當督促、指導下屬單位依法開展政府采購活動,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有下列情形:
1. 項目未經審批,擅自進行采購的;
2. 以化整為零等方式規避政府采購的;
3. 開標前泄露標底及其他關鍵性信息的;
4. 擅自變更、中止或終止采購合同的;
5. 項目驗收合格后,未按合同履行付款,無故拖欠的;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擅自付款的;
6. 向供應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給予的贈品、回扣或者與采購無關的其他商品、服務的。
第七章 附 則
第四十條 本辦法由渝水區教體局負責解釋。
第四十一條 本辦法未盡事宜,國家、省、市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執行。
第四十二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實行。
附件1
渝水區中小學校政府采購項目報告表
采購單位(蓋章): 經辦人: 聯系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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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購項目 |
型號、規格 |
數量 |
單價(元) |
金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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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金來源 |
預算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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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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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購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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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購方式 |
公開招標□ |
邀請招標 □ |
競爭性談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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詢價采購□ |
單一來源采購□ |
其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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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議采購□ |
電子賣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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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長簽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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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關于明確新余市本級政府采購預算執行
有關問題的通知
市直各單位、各縣(區)財政局:
為強化政府采購預算執行管理,提高政府采購預算執行效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深化預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見》(國發〔2021〕5號)等有關規定,按照江西省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政府采購系統與預算管理一體化系統銜接要求,現就政府采購預算執行有關問題明確如下:
一、“預算管理一體化系統”自動推送的政府采購預算執行
2022年1月1日全省已開通政府采購系統與預算管理一體化系統對接功能。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等納入“預算管理一體化系統”范圍的政府采購項目,按以下情況辦理:
1、部門預算已編制政府采購預算的。
部門預算已編制政府采購預算的,部門預算批復后,所有政府采購預算將通過“預算管理一體化系統”自動推送到政府采購系統。
2、年中調整調劑政府采購預算的。
在年度預算執行過程中,因特殊原因確需調整調劑政府采購預算的,由預算單位在“預算管理一體化系統”進行操作。相應調整調劑的政府采購預算將通過“預算管理一體化系統”自動推送到政府采購系統。
二、特殊情形手工錄入的政府采購預算執行
為解決政府采購特殊業務需求,江西省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政府采購監管系統開通了“新增預算”手工錄入功能。“新增預算”主要適用于以下5種特殊情形:
1、采購單位使用財政專戶管理的資金、實撥資金、事業單位經營收入、自有資金及混合資金等其他資金,未納入“預算管理一體化系統”范圍的政府采購項目;
2、有財政性資金保障,但預算指標尚未下達或部分指標暫未下達的政府采購項目,需虛增尚未下達的政府采購預算,待項目支付環節通過技術手段在“預算管理一體化系統”及時等額掛接預算指標;
3、財政預算資金分年度安排但不宜按年度分拆采購的延續性項目,如一次采購三年執行項目,一體化系統已推送本年度預算指標,需虛增后續年度采購預算,待項目支付環節通過技術手段在“預算管理一體化系統”及時等額掛接預算指標;
4、各級預算單位“拼盤”項目,如行政執法服裝采購項目100萬元,由市級預算單位以100萬元統一招標。市級預算安排20萬元、各縣區預算安排80萬元,支付環節需各市縣區按比例分別支付。
5、經市政府批準,非市級預算單位僅在江西省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政府采購系統走采購流程,無需通過一體化實施資金支付的項目。
“新增預算”審批流程:
采購單位提出新增政府采購預算申請及《新增政府采購預算表》(見附件1)——預算主管部門同意——財政對口業務科室確認資金來源——財政預算科室審批——政府采購監管部門審核同意并手工錄入經批準的政府采購預算。
“新增預算”審批注意事項:
1、所有“新增預算”審批流程通過“新余市政府數字化綜合辦公平臺”線上操作。
2、“新增預算”僅適用于采購限額標準以上,需在江西省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政府采購系統走政府采購流程的項目。
3、“新增預算”申請應寫明項目名稱、采購預算金額、采購需求、資金來源、支付方式等項目基本情況以及適用“新增預算”的特殊情形,并附資金來源落實的相關佐證材料。
4、符合上述第1種和第5種情形的,采購單位應出具資金來源已落實并按合同支付采購資金的承諾。
5、“新增預算”申請可“一事一報”,也可集中申報。
三、相關工作要求
1、采購單位應按照批準的政府采購預算開展政府采購活動,嚴禁超預算、無預算采購,不得擅自改變已批準的政府采購預算金額和用途。
2、各預算單位應強化預算執行的主體責任,對預算執行結果負責,確保政府采購項目資金正常支付。
新余市財政局
2022年3月10日
附件3
采購預算調整操作手冊
一、操作流程
單位經辦--->單位審核--->業務處室初審--->預算處復審--->采購處終審。
二、操作步驟
單位經辦:
1、找到【部門預算調劑】-->【政府采購預算調劑】-->【預算單位錄入】菜單,選中需要調整的采購對應的項目信息,再點擊【采購調劑】按鈕。

2、點擊【采購調劑】按鈕后,進入采購明細頁面,點擊【新增】或者【修改】按鈕,點擊【新增】按鈕可以新增一筆采購預算信息,選中已有的采購預算,點擊【修改】對部門預算采購預算進行修改。

3、點保存按鈕后,提示保存成功。

單位審核:
4、找到【部門預算調劑】-->【政府采購預算調劑】-->【預算單位審核】菜單,點擊【審核】按鈕。

業務處室初審:
5、【部門預算調劑】-->【政府采購預算調劑】-->【處室審核】菜單,點擊進入處室審核頁面,如圖所示:

預算處復審:
6、登錄系統后,找到【部門預算調劑】-->【政府采購預算調劑】-->【預算處審核】菜單,點擊進入預算處初審頁面,如圖所示:

7、登錄系統后,找到【部門預算調劑】-->【政府采購預算調劑】-->【采購辦審核】菜單,點擊進入采購辦終審頁面。
8、采購辦終審后,采購預算信息自動推送至公共資源交易系統。
附件4
采購計劃申請關聯及下單全流程操作指引
登錄江西省政府采購網:www.ccgp-jiangxi.gov.cn
新增一個采購計劃,在組織形式中選擇集中-電子賣場

登錄政府采購電子賣場:www.jxemall.com
在采購計劃-采購計劃分派中點擊分派,將采購計劃分派給指定使用的經辦人

由指定的可使用采購計劃的經辦人下單,選擇采購計劃目錄內的商品進行結算,并在支付頁面點擊關聯

點擊搜索,選中可使用的采購計劃并確認

選擇支付方式及發票方式,點擊確定,生成合同

等待供應商接單

供應商接單后,在交易中心-訂單管理 點擊去起草合同

合同信息大部分信息自動生成,帶星號為必填項

合同文檔為自動生成,如有特殊需求可點擊編輯合同文檔進行修改

點擊右上角修改

根據需求編輯方框內容,并點擊保存

保存完成后關閉合同頁面,點擊提交

填寫財政錄入報表,點擊前往

報表大部分內容自動生成,帶星號為必填項,填寫完畢后點擊提交

點擊確認

點擊右上方提交,選擇審批人員

由審批人員點擊審核,并選擇相應供應商審核


點擊確認后查看狀態,等待供應商審核


供應商確認后即可發貨,訂單狀態變更為待收貨,收貨后點擊立即收貨

本單交易完成,可對供應商進行評價

附件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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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購單位名稱) 年度新增政府采購預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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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預算單位名稱(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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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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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預算編碼 |
采購單位 |
采購項目名稱 |
采購品目 |
采購預算 |
新增預算資金來源 |
支出方式 |
適用新增預算情形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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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體化推送預算 |
需新增預算 |
財政撥款 |
事業經營收入 |
自有資金 |
專戶資金 |
實撥資金 |
企業資金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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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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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 聯系電話: 填報日期: |
采購單位(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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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說明:1、采購品目請按財政部《政府采購品目分類目錄》填寫,填寫至三級品目即可,如采購打印機,請填寫A020106 輸入輸出設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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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讀機關:渝水區教體局
政策咨詢電話:0790-6221051
政策文件下載:
關于印發《渝水區教體系統政府采購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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贛公網安備 3605020200009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