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擬注銷國一及以下排放標準非道路移動機械環保編碼登記的公示
為貫徹落實《關于印發〈空氣質量持續改善行動計劃〉的通知》(國發〔2023〕24號)、《江西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江西省空氣質量持續改善行動計劃實施方案〉的通知》(贛府發〔2024〕20號)以及《新余市生態環境局關于加快推進國一及以下排放標準的非道路移動機械淘汰更新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2025年,基本淘汰第一階段及以下排放標準的非道路移動機械,為加快淘汰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持續改善區域環境空氣質量,現對本轄區內擬注銷的國一及以下排放標準非道路移動機械環保編碼登記信息進行公示。
一、公示對象
經前期排查、信息核查,確認以下非道路移動機械屬于國一及以下排放標準(國一、國零或無有效排放證明),或已報廢、滅失、長期停用、遷出本轄區等原因,不再符合本轄區非道路移動機械環保編碼登記要求,現擬對其環保編碼登記信息予以注銷。擬注銷機械清單詳見附件。(渝水區擬注銷國一及以下排放標準非道路移動機械清單)
二、公示期限
本公示期限為7個工作日,自2025年12月19日起至2025年12月29日止。
三、異議提出
公示期內,相關機械所有人或利害關系人如對擬注銷信息有異議(例如:認為機械實際排放標準高于國一、已進行排放改造達標、機械信息登記有誤、機械仍在本轄區合規使用等),請以書面形式(可附相關證明材料,如有效的尾氣檢測合格報告、發動機銘牌照片、購機發票、改造證明等)向我局提出陳述和申辯。
受理部門:新余市渝水生態環境局
地址:新余市渝水區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南區新余市渝水生態環境局
聯系電話:0790-7121036
電子郵箱:2596329158@qq.com
聯系人:裴宣
逾期未提出異議的,視為無異議。
四、后續處理
公示期滿后,對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機械,我局將依法依規對其環保編碼登記信息予以正式注銷。注銷后,其環保編碼(標識)隨即失效。
請相關機械所有人知悉,被注銷環保編碼的非道路移動機械,不得在渝水區轄區內進行使用,否則將依據相關法律法規予以查處。同時,請相關單位及個人積極做好高排放機械的淘汰更新工作,使用符合排放標準的清潔機械。
特此公告。
新余市渝水生態環境局
2025年12月19日


贛公網安備 36050202000095號